(一)寓技擊於體育之中:武術最初作為軍事訓練手段, 與古代軍事鬥爭緊密相連,其技擊的特性是顯而易見的。在實用中,其目的在於殺傷、限制對方,它常常以最有效的技擊方法,迫使對方失去反抗能力。這些技擊術至今仍在軍隊、警察中被採用。武術作為體育運動,技術上仍不失攻防技擊的特性,並將技擊寓於搏鬥與套路運動之中。搏鬥運動集中體現了武術攻防格鬥的特點,在技術上與實用技擊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從體育觀念出發,它受到競賽規則的制約,以已不傷害對方為原則。如在散手中對武術中有些傳統的實用技擊方法作了限制,而且嚴格規定了擊打部位和保護護具,短兵中使用的器具也作了相應的變化,而推手則是在特殊技術規定下進行競技對抗的。因此,可以說武術的搏鬥運動具有很強的攻防技擊性,但又與實用技擊有所區別。

2003年11月18日 3:12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