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宝藏寺的主持僧人志诠,平时对寺庙中收到的施主捐赠的钱财非常慎重,从不占用分文。有一天,寺庙里的一位僧人偶然对志诠说:「你所积攒的施舍,请借给我十千,以后我应当付三千作为利息一起归还给你。」志诠开始拒绝了,但是经不住那僧人的一再请求,最后还是借给了他十千。数月后,那位僧人果然履行了承诺,还给了志诠十三千。志诠收到钱后想:「三千的利息,并不属于常驻之物。」于是他就将这笔钱用于购买供养用的香、烛。
话说志诠平日养了一只猫,非常驯服,平时就和他生活在一起,几乎是从未离开过他。后来,这只猫死了。一天白天,志诠卧床休息,在梦中他来到一个官府,有一名身著金紫色衣服的人出来迎接,礼节非常恭敬,犹如老相识一般。
志诠觉得奇怪,就问道:「弟子现在在此任何职?负责什么事务?并且与老僧有什么缘分,让你如此恳切至诚?」金紫人说:「我前世因犯了过错,被罚为畜生,成了一只猫。等偿还完罪业之后,因为我一向刚直,天帝授我冥官之职。在我为猫的时候,承蒙师父六年的爱护养育之恩,一直想要报答。今天召师父来相见,就是有话要说。师父之前接受了寺里僧人借款还来的利息三千,虽然用于购买给佛的供品,但利益归于一己,这也相当于盗取,依法死后应该在地狱受一劫之苦。即使再做多少功德,也不能避免。」
志诠听后哀求。金紫人说:「我也应当为师父询问。与此相当的报应,只有在世间受十三杖的杖打之苦可以代替,除此之外别无它法。」金紫人说完后志诠的梦就醒了,志诠心里想:「我有幸在宝藏寺做主持已经很久了,很受僧人和俗众的尊敬。一旦受到杖责,在众僧面前还有什么脸面呢?」于是志诠决定苦行,以避免受罚。之后他放弃了衣物和钵具,将所有东西用于供养佛陀,深深忏悔,专心修行,非常刻苦。
这样过了有一年多,刚好钱塘县的县官带着家眷来到寺庙;而寺院的僧人们恰好都去参加别人举行的供僧活动了,没有一个人在门口迎接。县官对此已经心怀怒气,他刚登上方丈室,想去和方丈聊聊,又踩到了地上的猫粪,更加烦躁愤怒。县官的随从就径直去到忏悔堂,上前揪住志诠就往外走。来到县官面前,告诉说:「这个就是住持僧人,因懒到不扫径迎客,所以躲藏起来了。」志诠并不了解发生了什么,回答也不够恭敬,于是县官就命令执杖行刑,打了志诠十三杖,然后离开。
这时,志诠才想起先前的梦,也就不再介意受到的这些待遇,而是常常告诫弟子们,不可将常住之物视为己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