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慈善機構相當完備,不僅有官辦的養濟院、育嬰堂、普濟堂等,也有民間力量自辦的地方善堂、宗族義莊和工商業者的會館公所。官辦和民辦的慈善活動涵蓋了慈幼、養老、恤婺、助葬和疾病救助等多個方面。
官辦慈善機構體現了當政者以「仁政」治理天下的理念。如養濟院最早出現在南宋,制度化始於元代,明朝太祖皇帝下詔將養濟院推廣到州縣一級,並發展成為比較成熟的救濟體系。清朝承襲明制,並將這一救濟體系擴展到一些邊疆地區。可以說,清代的養濟院是平均分布於全國各地的,基本上每個州縣都有一所養濟院。
根據《大清律例》,養濟院救濟的對象是「鰥寡孤獨及篤廢之人,貧窮無親屬依倚,不能自存」。一旦符合上述條件,他們就可以優先進入各地的養濟院,得到清政府的贍養。
再看育嬰堂和普濟堂,它們最初出現在明末,屬於民辦慈善機構,前者收養被遺棄的嬰兒,後者接納無所依靠的老人。到了清雍正年間,官方開始在經費和管理上介入其間,乾隆元年更是下令「各省會及通都大郡,概設立普濟堂,養贍老疾無依之人,撥給入官田產,及罰贖銀兩、社倉積穀,以資養贍」。自此,各地方政府承擔起了興建、撥款、管理普濟堂和育嬰堂的責任。一時間還形成了育嬰堂、普濟堂遍天下的局面。此時的育嬰堂和普濟堂已經帶有強烈的官辦色彩。
不過,隨著清中葉人口的飛漲以及為應對白蓮教支出的軍費,從嘉慶皇帝開始,清政府財政出現問題,無法再為社會救濟提供更多經費,民間慈善機構逐漸增多,綜合性善堂在一些大城市興起,宗族義莊和工商業者資助建立的會館公所也在江南一帶迅速發展。
綜合性善堂的善舉包括恤婺、贍老、施棺、掩埋、建義學、施棉衣、收買字紙以及代葬、濟急、水龍、放生、收瘞路斃浮屍等諸多事宜。如上海「善堂林立,甲於他邑。而資斧亦皆充足」,如廣東最著名的善堂是1871年創辦的廣州愛育善堂,其得到了富商們的廣泛贊助,其在當時「規模之大、積儲之厚、捐輸之廣、施濟之宏,尤前此未有……其惠幾遍於全省」。
宗族義莊以義田為主體,以贍養貧困族人為宗旨。其發端於北宋,當年名揚天下的范仲淹在蘇州創建了全國最早的義莊——范氏義莊,並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北宋後至清代,義莊主要分布在江南地區,以蘇州最為集中。
而工商業者組建的會館、公所主要分布於各城市和商業巨鎮,救助功能較強的基本集中在蘇州、上海地區,主要救助同鄉和同業者。
儘管育嬰堂、養濟院、善堂等慈善機構,基本上各地都有,但滄州卻有一個其它地方沒有的並且是專門收養盲人的慈善機構,即「養瞽院」。
清代有個叫劉君瑞的盲人說:康熙年間,曾經有位候補官員陳某路過滄州時,資費用盡,而他在此地舉目無親,根本沒有地方可以借錢。在走投無路之際,他決定選擇投河自殺。
在陳某準備投河之時,一位路過的盲人遇到了他,聽了他的故事後,傾囊而出,資助他旅費。陳某這才得以進京,並得到了官職,還被推薦到某地當州牧。
在上任前,陳某念念不忘那位資助自己的盲人,自籌了數百兩銀子,回到滄州,想仿效韓信報答漂母之恩,報答資助自己的盲人。但他找了很久,都沒有找到那位盲人,就連盲人的名字也無人知曉。
無奈之下,陳某就將銀兩捐助出來,建造了一所「養瞽院」,專門收養無所依靠的盲人。這位慷慨相助的盲者和報答恩情的陳某都頗有上古之風。因此,眾盲人在「養瞽院」中專門留出一間房屋,作為早晚祭拜陳公的地方。
無疑,無論是官辦還是民辦慈善機構,都折射了儒家「仁者愛人」與佛家善有善報、道家重視德行的思想,它們的善行善舉善心也推動了社會好善風氣的盛行,因為一個地方有了慈善活動,就會帶來善行的模仿,就會有更多人在生活中行善。@*#
參考資料:
《大清律例(卷八)戶律‧收養孤老》
《閱微草堂筆記》
《清代慈善機構的地域分布及其原因》
責任編輯:李婧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