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值期末,各校都在評定成績或是期末考。日前新聞報導一位音樂老師要求同學互改成績,詎料一位幫忙計算成績的同學沒有批改就離開,造成一位女同學自行計算成64.5分。爾後同學謠傳作弊之聲不斷,老師重新計算發現為59分,「確認」她作弊而嚴厲斥責。這件事被一狀告上法院,最後判學校國賠3萬元給學生。新聞一出,令時常讓同學互改成績的老師們,不由悚然心驚。
如毒瘤般的作弊風氣
所謂「人無信不立」,誠信是人格、社會、國家的重要基石,怎可輕忽?因此在道德如江河日下、眼見羞惡廉恥日漸式微,富有良心理想的老師,莫不以杜絕同學欺騙僥倖心理為上策。這樣的用意是好的,然而新聞中的老師卻在顧慮不全的狀況下,落得兩方對簿公堂,令人不勝遺憾。
在我的教學生涯中,雖然盡量自行批閱學生考卷,但是小考繁多且難以負荷的情況下,不免讓同學交換改,也的確發現有同學會昧著良心塗改考卷。這樣的孩子大多屬於學習動機低落、以玩樂優先,卻又虛榮心高漲,無法接受現實,需要花費較長時間了解自我與他人的孩子。然而作弊情況多了,感情好的同學也會睜隻眼、閉隻眼,甚至「有樣學樣」、「順水推舟」。這對一個班級的學習風氣無異毒瘤般可怕。
親師生間情理的拿捏
猶記有一年,我帶了一個被許多老師認為難管教的班級。學期中,班上同學謠傳某幾位同學有作弊嫌疑。我一一找同學了解,並且對被指認的同學曉以大義。有的同學當場承認,也有的堅持否認。對於承認的同學要讚許他的勇氣;對於否認的則要告訴他們,老師相信他說沒有就是沒有,但是別人會有這樣的聲音,是不是自己有什麼細節沒有注意到?例如考試時不要把答案紙頭放得離抽屜邊緣太近;切勿東張西望等,好避免瓜田李下的嫌疑。
結果事後有一位家長怒氣洶洶的來校,告訴我孩子回去之後氣憤難平,她要知道是哪些人誣賴孩子作弊,言下之意大有不惜提告之舉。我心平氣和地告訴她,同學們是基於信任的立場告訴老師,由於缺乏證據,亦不是我親眼得見,無法從同學的話語中判定任何事情,但是老師有善盡告知的責任。所謂人有不虞之譽,有求全之毀。這些人情世故不也是學習的一部分嗎?家長聽後才滿意離去,而日後班級考試風氣也因此澄清許多。
目前教育環境艱難嚴苛,老師對於作弊行為,更要做到滴水不漏的地步。就上述情況來看,為何有同學沒有批改對方考卷就離開?為何當時沒有人報請老師立即處理?班級溝通管理是不是有可再加強的部分?而事後發現分數計算錯誤,老師更要耐下心了解狀況,多方詢問,體貼同學與家長的情緒,相信如此的敵對與遺憾,就可以消減至最少甚至無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