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逃生记(51) 闲闲扯奇案 悠悠斩预审——初当老大断奇冤

作者:叶光
北京逃生记(夏琼芬/大纪元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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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当老大断奇冤

新来的孟老板讲了他的案子,真是冤得出奇,公、检、法都不用编证据,拿他无罪的证据,直接判他无期。

孟老板是一个没有任何红色背景的企业家,是一个拥有二十多个公司的亿万富翁。××[1]利用标书敲诈他六百万,孟老板没给,××就动用公、检、法办了他。刑拘的罪名是“偷税罪”——因为所有的公司都怕查账,多少都有猫腻,××以为用这个罪名办他胜券在握,以至于预审都给孟老板递话:偷税罪最高七年刑,如果服软私了,给××签了标书,取保候审;如果不服——七年满贯!结果孟老板不但不服,还大骂××。

随之,发生了三方万万没想到的两件事。公安一方万万没想到:查了半年,孟老板的公司竟然没有一点儿税务漏洞!这也是孟老板硬气的原因。令孟老板万万没想到的是:公安给他胡乱套上了更重的罪名——诈骗罪和集资诈骗罪,情节严重!交到了市检察院!公安最后跟他说的话是:“但愿检察院能查无实据,给你取保。上支下派,不要见怪!”

还有一方万万没想到的竟然是分局看守所,当然也包括孟老板:××竟然秘密指示亲信在看守所制造“畏罪自杀”!孟老板被叫到一个没有监视器的小牢房,就他一个“犯人”。××的人向他最后通牒,无效,就请他抽了根烟,孟老板抽了两口就昏了过去。等他醒来已经在医务室了,太万幸了——他在风圈儿里“上吊”后,被偶然巡视的管教科长发现,被抢救过来了。还没等他缓过劲儿来,他的“托儿”——所长就赶来了,告诉他上边已经发话了,不许立案、不许查,让他不要追究,不要声张,答应从此以后保证他的安全。

到了市检察院阶段,老孟也被“邮”到了七处,只剩下两方万万没想到了:检察院没想到没有背景的孟老板,敢和××死磕到底;孟老板没想到罪名不成立,还能起诉他,检察院竟然事先告诉他:刑期已经内定了——十五年!

案子到了法院,就只剩下孟老板自己万万想不到了。

开庭前,律师来告诉他:法院传下话来,认罪十五年,不认罪就更重。孟老板以为法院吓唬他,律师拿了大量证据打官司,一审开庭,律师的所有辩护,法院都不予采信,判他无期!并处罚款三百多万,更不可思议的是——判决书上,用他无罪的证据硬性认定为有罪!

孟老板愤愤地取出他的判决书,大家仔细研究了半天,面面相觑了。

“假金庸”叹道:“换罪名常见,我倒是见过一个换了五个罪名才判了的。你这判的也太邪门啦!无罪当有罪!”

我好奇地问:“还有换五个罪名的?”

“假金庸”说:“原来我那个号儿的汪局,现在下圈儿了。刑拘、逮捕、起诉、一审、二审,罪名都不一样,连换五个罪名,扣上哪个是哪个!六封匿名信举报,就把他办了!查了个底儿掉,也没查出罪来,最后用‘玩忽职守’扣他,把单位一次工作失误扣他头上。”

邹处说:“玩忽职守是个筐,什么罪都往里装!”

“假金庸”继续,“也跟孟老板似的,开庭前律师来传话:问他服不服,认罪了判缓刑——释放,啥也不丢;不服,判实刑!啥都丢!汪局一想:玩忽职守最多判三年,我都坐了快两年牢了,还在乎那点儿?法庭上律师雄辩,他也据理力争,结果判了五年!”

“破款儿了?”

“假金庸”愤愤然,“按新《刑法》,玩忽职守最多判三年,按已经废止的老《刑法》,最高可以判五年。因为汪局单位被骗的时候,新《刑法》没颁布呢,所以按老《刑法》判。”

孟老板说:“老《刑法》三年前就废止了,法律不溯既往啊!?”

“法律是人家的,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

孟老板说,“那么解释违法呀!上诉二审,托人接着打呀!”

“假金庸”道:“二审——真改了!刑期不改!只改罪名,这样更‘合理’了!可能‘高法’看‘中法’乱解释法律,影响党的形象,二审就把罪名改成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情节由不严重,改成了特别严重!非常合理地维持了‘五年’原判,既不得罪中法,又给党挣了脸面,还显示了高法的手段,高不高?”

“情节轻重,那可有线啊!”李局最注意的还是量刑的线。

“线?他们一句话的事儿!高法都没给汪局开庭,直接念判决!”

孟老板叹道:“官官相护,决不含糊。”

“假金庸”说:“你们绝对想不到:骗汪局单位钱的那小子,竟然书面作证,指证汪局‘犯罪’经过!注意——抓被骗的判刑,不抓诈骗的!诈骗的把国家钱挥霍了无罪!还让诈骗的做证人,指证被骗的!”

“牺牲品吧!政治斗争?还是权力斗争?”一向深沉的老林开口了。

“就是要汪局的局长位子!”

李局说:“早认罪多好!最后下了圈儿不还得认罪吗?”

“都判那样了,下圈儿还认什么罪?”我问。

“假金庸”说:“不认罪,不给减刑!你认不认罪?!不认罪,监狱严管你!你想玩玩酷刑?!”

老林对孟老板说:“你这判决是法院的给自己留后路呢,将来如果翻案,他们就拿出这前后矛盾的判决说:是按上边儿的精神这么判的,别找我。”

孟老板转而胸有成竹地说:“现在总算熬出头来了,整我的××,涉嫌受贿进来了!就上个月,我律师告诉我了,报纸你们看看!”说着,孟老板取出了珍藏着的报纸,上面赫然印着:××涉嫌受贿,被有关部门审查。

我问孟老板:“要是他早一个月被抓,你就没事儿了吧?”

孟老板说:“那可不!都是他操纵的!”

“你使钱打托儿了吗?”

“托了!‘托儿’告诉我,高法阅卷的人不敢收钱了,说:‘现在正在风头上,一定会秉公办。’看来逮捕了××,对他们震动挺大。这回儿二审,看高法怎么给中法难堪吧!”

老林摇摇头,“不乐观!××是涉嫌受贿被逮捕的,像坐他那个位子的,贪赃枉法一大堆,为啥只追究他受贿呀?肯定别的都包住了!”

孟老板说:“别的事儿还没查出来呗。”

“经济上的事儿,牵连商人的事儿、个把小官儿是可以挖,可是牵连公、检、法这一条链儿的,可是从来没人敢碰啊!要给你翻案了,这一系列人都处分开除?党的脸往哪儿搁!”

老林说完要去厕所,孟老板追问:“那高法还能给××背黑锅?”

老林回身说:“不是给谁背黑锅,是高法要袒护整个公、检、法,宁愿错下去,也不能给党丢脸,大局为重,对吧?”

孟老板说:“这么造冤案,不给党摸黑吗?”

“什么?”老林极其诧异,“无论中国有多少冤案,党永远‘伟光正’!××是干啥的?别看他这个位子不扎眼,老百姓不知底,那叫督察大员!这小子原来多狂?他指导公、检、法办的冤案还少吗?能把这些事都抖出来?党还砸自己的牌坊?”

孟老板激动了:“冤案平反,党是立大牌坊啊!”

老林冷冷地说:“文革平反那是迫不得已,再不平反就亡党了!你这案子压下去谁知道?能为一个你,一串儿公、检、法跟着脱制服?”

我问老林:“你刚才说中法的判决在给自己留后路,这二审不是还有戏吗?”

老林说:“如果他这个案子,被中央的七大常委的实权派知道了,那发话查下来,才有机会翻北京市的冤案,否则别想!中法留后路,算的是这个可能性,法院那帮是干啥的?人精!整人的妖精!”

孟老板问:“高法也能给我这么一直黑下去?”

“一条道,走道黑,见了棺材不落泪!冤案越重、越黑、黑手越多,越不能翻案!‘六四’咱不说了,他们法轮功怎么样?”老林指着小文,“共产党唯一不丢脸的办法就是黑到底,冤到底!直到公、检、法人人都对法轮功血债累累,谁还能给翻案?”

孟老板反驳:“你刚说的法轮功那是政治犯,我这可是普通冤案,这咋比啊?!”

老林这回激动了:“你不是政治犯,可你‘犯政治’!你要翻案你就‘犯政治’!老百姓上访为啥被抓、被打、被拘留、判刑,还有被整死的?除了法轮功,每年上访到中央两办、上访信的人,加起来一千多万人次!为啥都白搭呀?老百姓觉得自己没搞政治,可是他不知道自己在‘犯政治’!”

孟老板不认输地问:“你那么确信我二审没戏?”

老林说:“最理想的结果是打回去重审,他不可能马上释放你的。你黑、白道不走,靠山也没有,早晚得进来!你干的这么火,还了得了?再过十年还不成中国首富了?凡是资产上一千万的,安全局都要监视。党是靠没收资本家发起来的,就是党不办你,哪位太子爷也得没收了你,这例子还少啊?”

孟老板一没词儿,老林赶紧跑厕去了——跟孟老板斗嘴,憋了半天了。

这老林好深的城府呀!一直憋到今儿才露点儿锋芒来。有机会得跟他盘盘道,看能不能帮上我。

李局又问孟老板:“你二十多个公司,咋可能账目那么干净?!”

孟老板说:“我没有背景,我要做大一定不能留任何把柄,我一分钱税都没少过。我会计这一摊儿包给会计事务所,一本账。”

我啧啧称奇,“中国税这么重,你不漏税,你咋盈利啊?你走私啊?”

孟老板说:“我产品绝大部分都出口,高科技,那不是一般的高利润,不然十年我咋从零翻成一个多亿的资产?我去年的销售额就二亿多!银行贷款我都还了。我们董事会决定内部集资,把高额利息给集资的员工不给银行,将来都转成股票。我们公司的员工,上赶着给公司集资。判我‘集资诈骗’,他们连一份出资人指控我的证据都没有!相反,员工联名写信,给我申冤!”

邹处和李局还是不信,好像党的这两个大贪官根本就不懂经营,好像就懂得如何把国家钜款亏损净了放进自己人的腰包。

孟老板说:“我是中国大陆最早实践MBA的,那是实践,不是教学,不是空谈。我是OEM的运作方式:订单、合同式管理,凭着我们的尖端产品,把世界变成自己的工厂……”

我们听得呆了,原来中国还有这样的奇才企业家!还能有这么高超的管理,简直是MBA经典案例!要是在自由世界,他一定能成就大事业,可惜生在了中国。

孟老板对二审还是抱很大希望的,这是基于他对党抱的希望。就像他在法庭上质问法官那样:“你们这么炮制冤案,还是共产党员吗?”这种对党的希望,不少人都有。但是,就我在看守所见过的那些寄希望于党的,结果都很惨,但愿孟老板例外。我正踱步向着,忽听牢门外大叫:“方明!出来!”(待续)

[1] 为了孟老板的安全隐去了相关资讯,请读者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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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丽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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