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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藏寺主持的親歷:一次教訓因何讓他刻骨銘心(示意圖片:[明]吳彬《歲華紀勝圖冊·浴佛》局部)
寶藏寺主持的親歷:一次教訓因何讓他刻骨銘心(示意圖片:[明]吳彬《歲華紀勝圖冊·浴佛》局部)

寶藏寺主持的親歷:一次教訓因何讓他刻骨銘心

寶藏寺主持的親歷:一次教訓因何讓他刻骨銘心

【希望之聲2023年11月21日】(作者:慧明) 釋迦牟尼佛在最初傳法的時候,為弟子制定了很多戒律,其中有一條就是不存錢不存物。隨着時間的流逝,僧人漸漸遺忘了佛陀當年的囑託,漸漸地就有僧人存錢存物了。在杭州的寶藏寺,有一位名叫志詮的主持僧人,就經歷了一次刻骨銘心的教訓。我們看看是怎麼回事。

杭州寶藏寺的主持僧人志詮,平時對寺廟中收到的施主捐贈的錢財非常慎重,從不佔用分文。有一天,寺廟裡的一位僧人偶然對志詮說:「你所積攢的施捨,請借給我十千,以後我應當付三千作為利息一起歸還給你。」志詮開始拒絕了,但是經不住那僧人的一再請求,最後還是借給了他十千。數月後,那位僧人果然履行了承諾,還給了志詮十三千。志詮收到錢後想:「三千的利息,並不屬於常駐之物。」於是他就將這筆錢用於購買供養用的香、燭。

有一天,寺廟裡的一位僧人偶然對志詮說:「你所積攢的施捨,請借給我十千,以後我應當付三千作為利息一起歸還給你。」(示意圖片:[明]沈周畫作局部)
有一天,寺廟裡的一位僧人偶然對志詮說:「你所積攢的施捨,請借給我十千,以後我應當付三千作為利息一起歸還給你。」(示意圖片:[明]沈周畫作局部)

話說志詮平日養了一隻貓,非常馴服,平時就和他生活在一起,幾乎是從未離開過他。後來,這隻貓死了。一天白天,志詮卧床休息,在夢中他來到一個官府,有一名身著金紫色衣服的人出來迎接,禮節非常恭敬,猶如老相識一般。

志詮覺得奇怪,就問道:「弟子現在在此任何職?負責什麼事務?並且與老僧有什麼緣分,讓你如此懇切至誠?」金紫人說:「我前世因犯了過錯,被罰為畜生,成了一隻貓。等償還完罪業之後,因為我一向剛直,天帝授我冥官之職。在我為貓的時候,承蒙師父六年的愛護養育之恩,一直想要報答。今天召師父來相見,就是有話要說。師父之前接受了寺里僧人借款還來的利息三千,雖然用於購買給佛的供品,但利益歸於一己,這也相當於盜取,依法死後應該在地獄受一劫之苦。即使再做多少功德,也不能避免。」

志詮聽後哀求。金紫人說:「我也應當為師父詢問。與此相當的報應,只有在世間受十三杖的杖打之苦可以代替,除此之外別無它法。」金紫人說完後志詮的夢就醒了,志詮心裡想:「我有幸在寶藏寺做主持已經很久了,很受僧人和俗眾的尊敬。一旦受到杖責,在眾僧面前還有什麼臉面呢?」於是志詮決定苦行,以避免受罰。之後他放棄了衣物和缽具,將所有東西用於供養佛陀,深深懺悔,專心修行,非常刻苦。

於是志詮決定苦行,以避免受罰。之後他放棄了衣物和缽具,將所有東西用於供養佛陀,深深懺悔,專心修行,非常刻苦(示意圖片:宋代《十六羅漢圖》局部)
於是志詮決定苦行,以避免受罰。之後他放棄了衣物和缽具,將所有東西用於供養佛陀,深深懺悔,專心修行,非常刻苦(示意圖片:宋代《十六羅漢圖》局部)

這樣過了有一年多,剛好錢塘縣的縣官帶着家眷來到寺廟;而寺院的僧人們恰好都去參加別人舉行的供僧活動了,沒有一個人在門口迎接。縣官對此已經心懷怒氣,他剛登上方丈室,想去和方丈聊聊,又踩到了地上的貓糞,更加煩躁憤怒。縣官的隨從就徑直去到懺悔堂,上前揪住志詮就往外走。來到縣官面前,告訴說:「這個就是住持僧人,因懶到不掃徑迎客,所以躲藏起來了。」志詮並不了解發生了什麼,回答也不夠恭敬,於是縣官就命令執杖行刑,打了志詮十三杖,然後離開。

這時,志詮才想起先前的夢,也就不再介意受到的這些待遇,而是常常告誡弟子們,不可將常住之物視為己用。

參考文獻:

北宋何薳:《春渚紀聞》卷四

 

責任編輯:文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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