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因言論自由阻止部分德州兒童上網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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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9月08日訊】(英文大紀元記者Tom Ozimek報導/鐘心萍編譯)一名聯邦法官以言論自由為由,發布了一項裁決,部分阻止了德克薩斯州一項旨在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網路有害內容侵害的法律。

美國地區法官Robert Pitman於8月30日做出裁決,禁止《通過家長賦權保護兒童上網安全 (SCOPE) 法案》中的「監控和過濾」條款。他的決定是在該法律定於9月1日生效之前做出的。

去年簽署成為法律的SCOPE法案旨在對數位平台,特別是大型社群媒體網路施加嚴格要求。具體來說,它要求網路平台實施年齡驗證方法,限制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數據收集和共享,防止未成年人進行金融交易,過濾被認為有害或淫穢的內容,並提供家長控制功能以監督未成年人的在線活動。

Pitman的裁決阻止了法律的監控和過濾條款,支持了科技業團體的觀點,認為這些要求對言論自由構成了重大威脅。然而,法官允許法律的其餘部分按計劃生效,包括禁止收集地理位置數據和向未成年人展示有針對性的廣告。

法官在意見中寫道:「為了阻止兒童訪問有害內容,德州還禁止未成年人在網上參與民主意見交流。」「即使承認德州只希望禁止最有害的內容,該州也無法選擇其希望阻止青少年在線討論的受保護言論類別。」

該裁決是NetChoice和電腦與通訊產業協會等科技業團體提起訴訟的結果。這些團體認為,SCOPE法案的監控和過濾條款在憲法上不夠明確,未能滿足基於內容的法律的嚴格審查標準,並且被《通信規範法》第230條所取代,該法案保護在線平台免於對使用者生成的內容負責。

科技團體也辯稱,SCOPE法案的其餘條款違憲地規範了相當數量的受憲法保護的言論,或未能通過嚴格審查。然而,法官僅在監控和過濾條款上站在科技集團一邊,阻止其在德州的執行,同時允許法律的其餘部分生效,包括要求平台披露其如何為未成年人進行排名和過濾內容的演算法。

通過部分批准科技團體的初步禁令請求,法官命令德州在法律挑戰進行期間不得執行法律的監控和過濾條款。

截至發稿時,NetChoice和德州總檢察長Ken Paxton辦公室尚未回覆置評請求。

NetChoice訴訟中心主任Chris Marchese在7月首次針對Paxton提起訴訟時發表聲明稱,負責兒童網路安全的應該是家長,而不是政府。

「該法律要求所有德州人首先提供敏感的個人數據,從而限制他們訪問和參與受保護的線上言論的能力。這不僅違憲,而且是糟糕的政策,」他說。「父母和監護人——而不是政客——應該負責他們的家庭。」

Pitman的裁決使SCOPE法案成為被法院部分阻止的最新州級網路法規。上訴法院最近做出了類似的裁決,維持了加州線上兒童安全法中與數據隱私相關的條款,同時撤銷了要求平台評估和減輕有害內容對兒童風險的條款。

在聯邦層面,國會仍在推動《兒童網路安全法案》,該措施旨在製定保護未成年人在線上的法律標準,同時要求平台更嚴格地減輕網路傷害。儘管這項措施受到了網路安全倡導者的讚揚,但也受到了批評,因為它會加強監控並限制信息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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