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沈繼昌、張軒哲、魏怡嘉/綜合報導〕台灣法務部擬修法上修民法結婚最低年齡門檻,有婚友業者表示,年齡不是婚姻是否成功的唯一條件,但年齡較大的確在身心方面會比較成熟。醫生則表示,現在女性月經平均十二歲就來了,不過女性有受孕能力不代表其心理上就成熟到適合結婚。
有生育能力不代表適合結婚
近年較知名的幼齡結婚事件就是顏清標么兒顏嘉儀與媳婦蘇毓涵,兩人於2006年結婚時,都是十七歲。
顏清標服務處指出,顏嘉儀與蘇毓涵都在台中地區某私立大學求學,當年生下的女孩已經四歲多,平日由阿嬤帶,好讓這對年輕夫妻能享受大學生活。顏家相當保護夫妻倆與孫女隱私,針對早婚的看法,小兩口不便回應。
桃園縣中壢市美滿服務中心主任徐乃義說,中心經營廿餘年,最年輕者僅十七歲,也有國中就奉子成婚、二十三歲就已經育有三子的離婚男子,基本上他支持法務部上修結婚年齡,至少年齡較大,身心比較成熟。
顏清標么兒早婚有家長支持
中壢市美滿服務中心撮合逾千對以上婚姻,主任徐乃義說,撮合過最年輕者包括十七歲女孩與十八歲青年,交往後當年立即結婚,隔年生下第一個小孩,生活還算美滿。不過結婚者應該在生理、心理與經濟方面都成熟再談結婚比較適合。
三總內分泌暨新陳代謝科主任石光中表示,女性有月經來在醫學上代表其有受孕能力,過去由於營養欠佳,女性來經平均年齡大約在十六歲左右,加上當時早婚觀念普遍,結婚年齡才會訂得比較早。
現在女性月經平均十二歲就來了,不過石光中指出,有受孕能力不代表心理上就成熟到適合結婚,結婚年齡由十六歲提高至十八歲,對女性生理及心理均更合適。
至於男性的生理發育,石光中表示,男性的發育本來就較女性晚二年,所以過去對於男性的結婚及訂婚年齡才會訂比女性大二歲,不過,更重要的是心理也要夠成熟,才能更穩妥面對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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