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腐败现象各种体制下都存在,但发展到今天中国这样地不分东西南北,官无论男女老少都卷入腐败大潮之中,形成撼山易,反腐败难的局面,则非共产党和极权制度无以做到。如果有反对党制衡,或者允许报纸揭露贪污,腐败现象能发展到这样猖獗的地步吗? 近日大陆《检察日报》刊登评论题为《腐败了的特权阶层正在中国形成》。文中说腐败了的特权还只是在形成过程中,因此,我们要趁这个敌对势力还没有足够形成气候之前,进行坚决的,毫不留情的斗争。这是中共官方媒体上第一次将腐败分子称为敌对势力。 关于敌对势力,中共当局的界定范围一直在扩大,从国际压力到海外民运,从台湾政权到大陆民主力量,从法轮功到非政府组织,现在终于又扩展到了腐败分子。我也被当局划入敌对势力的范围。本来一贯引以为荣,但现在当局要我与腐败分子为伍,是我万万不能接受的。 按我的理解,被当局划为敌对势力的人或力量,基本的特点是反对专制极权,反对一党制,主张民主化和自由市场经济,为此与中共站在对立面。而腐败分子99%是中共官员,他们本身就是专制极权的产物,一党制是他们的保护伞,他们对体制具有高度的任同,强烈反对民主和规范化的市场经济。君不见,腐败分子的最高级别代表,原政治局委员陈希同就是镇压八、九民运的元凶之一;另一位官居副省长的胡长清,在劣迹暴露以前居然还在所谓三讲教育中评为模范。 我们理解《检察日报》评论员的苦心,他是认为腐败分子的行为足以导致亡党亡国,所以称之为敌对势力。但他的错误是不容忽视的。因为,第一,他所称的敌对势力,包括民运人士和国际非政府组织等反对专制的目的不是亡党亡国,而是建立公正自由的新的社会体制。共产党会不会亡,取决于人民在有了选择自由以后的意愿,而不是取决于被称为敌对势力的这些民主力量。第二,他把腐败分子划入敌对势力,想使之与共产党划清界限,这是对基本事实的混淆。事实是,腐败分子各种体制下都存在,但发展到今天中国这样地不分东西南北,官无论男女老少都卷入腐败大潮之中,形成撼山易,反腐败难的局面,则非共产党和极权制度无以做到。所以如果真正以人民为考量主体的话,腐败分子不但不是敌对势力,而是党内的中流砥柱。(自由亚洲电台广播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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