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4年09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紐約州長霍楚的前副幕僚長孫雯及其丈夫胡驍於週二(3日)被捕。檢方指控孫雯違反《外國代理人登記法》、代表中共行事,以及簽證欺詐、外國人走私及洗錢共謀。胡驍則被控洗錢共謀,以及共謀銀行詐騙和濫用身分識別手段。兩人被訴期間被禁止與中領館及其使團有任何聯繫。
65頁的起訴書提供了許多案件細節。(接上孫雯被訴(三)牽線丈夫生意 促中共政治利益)
2019年9月,CC-1(河南同鄉會會長)安排孫雯前往中國參加統戰部會議。在9月16日的對話中,CC-1指示孫雯向河南省代表團發出邀請函,並討論了她的中國行程,包括抵達日期、CC-2抵達北京的時間及是否參加中國(共)的軍事閱兵典禮。
孫雯於9月26日前往北京,10月17日左右經韓國返美。CC-2(中國僑商聯合會會長)負責支付她在中國的住宿和旅行安排。此行正值北京在舉行中共建政70周年招待會,孫參加了部分活動,但她從未向紐約州政府披露這些住宿和活動門票,這些贈禮按紐約州倫理規定需報告。
孫雯的電子帳戶中有與此行相關的圖片,包括中國(共)政府組織的活動邀請函。其中一張邀請函標題為「慶祝中國成立70周年」,活動於2019年9月28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主辦單位包括中國政協辦公廳、中共中央統戰部、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及中國僑聯。
另一張邀請函為釣魚台招待會,主辦單位包括統戰部、全國人大華僑委、外交部、國務院僑辦、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致公黨中央及中國僑聯。
根據孫雯在當年8月15日的註冊,她自稱為「(中國僑商聯合會)青年委員會主席」,並列明其職位為「紐約州副首席多元化官」。隨後,書面通信與照片證明她參加了北京的70周年慶祝活動。
9月29日,CC-1告知孫雯她已被聘為中國僑聯委員,並指示她填寫註冊表參加會議。由於孫未能及時準備,後來請CC-1找人協助。10月29日,CC-2向中國僑聯寫信,稱孫雯是他組織裡的「青年委員會主席」。孫未向紐約州披露在中國僑聯或CC-2組織的職位,違反紐約州倫理規則。
孫雯從中國回來後,FBI於2020年7月15日約談孫雯。孫表示其工作是代表州長庫默與亞裔社區聯繫,特別處理中國與台灣的事務。她承認曾與中領館總領事黃屏和4號官員對話,但稱頻率不超過每週一次。
當被展示她參加中共70周年慶祝活動的照片時,孫解釋她當時「回國探親」,且由長島的一位房地產開發商提供入場門票。然而,證據表明是CC-1和CC-2為她安排了此次行程和住宿。
三番五次 黃屏向孫雯父母贈送鹽水鴨
孫雯、胡驍及其家人從CC-1、CC-2和中國省級政府獲得了諸多禮物和利益,包括: a. CC-1與CC-2協助胡在中國的商業活動; b. 河南省政府及其相關組織多次支付孫雯飛往中國的費用,包括孫雯一家2017年3月前往河南的旅行費用; c. 江蘇省政府為2018年孫雯的旅行買單; d. 孫雯的表弟得到工作安排。
孫雯從未在向紐約州政府的年度財務披露中報告這些禮物,儘管她接受過倫理培訓,並且根據紐約州規定,她應該披露這些利益。孫雯還從其他中國代表處,包括中領館的官員那裡獲得更多未披露的禮物,如卡內基音樂廳中國民族樂團音樂會門票、在林肯中心舉行的廣州芭蕾舞表演票、體育賽事的VIP套房通行票等等。
再例如,2021年7月,由中領館總領事黃屏的私廚烹製的六隻南京鹽水鴨被送到孫雯的父母家中。大約四個月後,又有六隻鴨子送到。又過了四個月,又有更多鹽水鴨送來。八個月後:更多的鹽水鴨。
2023年2月8日,孫雯的家人在中領館總領事黃屏的家中享用晚餐。2月14日,紐約州總監察長辦公室對孫雯進行了約談,孫雯謊稱自己是以個人身分參加亞裔社區活動。此前,在1月中旬,孫雯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代表紐約州長向黃屏頒發了賀狀。隨後,在3月,紐約州政府因「發現其不當行為的證據」解僱了孫雯。
2021年豪購房產:資金源自於中國的匯款
胡驍在中國的商業活動產生了數百萬美元收入,並利用這些資金購買了不動產和奢侈品,包括一輛2024年的法拉利Roma。胡以孫雯近親名義在美國開設帳戶轉移資金,並通過分層金融操作隱瞞資金來源。
2021年,孫雯和胡驍在紐約長島購買了一處價值405萬美元的房產,並在夏威夷檀香山的一棟高樓第47層購買了一套估價210萬美元的海景公寓,均未通過抵押貸款,資金源自於中國的匯款,胡從一個名義上的商業夥伴的中國帳戶收到多筆匯款,總額超過210萬美元。但她未在財務披露中報告。
2020年,當孫雯在長島購買新房時,近親擔心會被人質疑她如何能夠負擔得起如此昂貴的房產。對此,孫雯回覆:「抵押貸款」。
儘管孫雯夫婦購買了豪宅和多輛豪華汽車,但他們的個人和商業稅務申報表顯示幾乎沒有收入。除了海鮮公司和酒莊外,胡驍似乎並未經營其它能夠產生顯著商業收入的企業。兩人的稅務申報顯示收入與其豪購不符,尤其胡的企業盈利有限。
FBI早在2020年就警示 她依然故我
根據起訴書,孫雯多次被提醒,她代表中國政府和中共所從事的活動是非法的。
自2018年2月擔任庫默的副首席多元化官以來,孫雯成為強制申報者,必須定期完成倫理培訓,以便向紐約州提交年度財務披露報告。然而,孫雯從未註冊為FARA的外國代理人,儘管她了解這一要求。
FBI在2020年7月15日約談時,明確告知她FARA的規定。她被提醒,代表中國政府與中共從事的活動是非法的。
具體而言,探員和她討論了美國智庫的一份報告,指出中共政府的惡意影響行為:(a)中共試圖促進對其政策持同情態度的觀點,同時抑制「批評中共或支持台灣」的觀點;(b)利用華裔的鄉情來推動黨的目標;(c)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當中共給予你榮譽、免費旅行和住宿時,他們一定會期待你回報什麼;(d)最後,未按FARA規定註冊而代表中國政府的行為,可能構成違法。
然而在此之後,孫雯仍依中共官員指示從事多項影響行為,例如:(a)應中共領事官員的要求,多次採取行動影響紐約州政府官員和公眾對台政策;(b)向中領館提供機會,以制定霍楚的2021年中國新年致辭內容;(c)收買同事為總領事黃屏獲取紐約州長的賀狀並裱好贈送給中領館。
政府把所有財產與罪名綑綁
最後,政府對被告提出刑事沒收財產,並列出了被告名下的所有財產,包括不動產、車輛、銀行帳戶、證券帳戶、保險箱,及所有可追溯的與犯罪收益有關的資產。
美國政府特此通知被告:一旦被判定構成第一項(共謀違反《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和第二項(未依《外國代理人登記法》註冊)罪行,依據《美國法典》第18編981節(a)(1)(C),以及第28編2461節(c),政府將沒收罪犯的任何財產,無論是不動產還是動產,只要這些財產構成或源自因此類罪行而直接或間接獲得的收益。
(未完待續)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