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2年02月10日訊】2022年1月底,加州聯邦中區法院針對Somaysoy v. Ow案再次做出判決,庇護等待期間,由於政府延誤面談而造成失去合法的身份,屬於「技術性的原因」,完全可以申請綠卡。
2015年12月,當事人索麥所(Somaysoy) 持B2簽證來到美國,美國海關給了他6個月的合法停留時間。2016年的6月,在他合法期到期前4天,他遞交了政治庇護的申請。移民局一直沒有安排他的庇護面談。在2018年,一家公司為他申請了I-140職業移民,同時遞交了I-485申請綠卡。六天後I-140 申請就被批準,但是他的綠卡卻被拒絕,拒絕的理由是他已經失去了在美國的合法身份。2020年索麥所在加州洛杉磯的聯邦中區法院提起了訴訟,狀告美國移民局。2021年1月26日,聯邦法官做出了判決,要求移民局在90天之內批準他的綠卡申請。
外國人可以在美國提出綠卡申請,除了公民配偶、父母等特殊情況外,其他的綠卡申請人必須保持有合法的身份。美國的聯邦法規認為以下六種情況屬於合法的身份:1)永久居民;2)沒有過期的各種非移民簽證;3)難民;4)獲得庇護的申請人;5)豁免者;6)某些護士。很顯然,政治庇護等待者不屬於這六種具有合法身份的人,因此,移民局根據這條法規拒絕了索麥所的綠卡申請。
索麥所在法庭上指出,他失去合法身份,或者沒有得到合法身份的原因是政治庇護辦公室沒有及時安排面談而造成了延誤,這屬於這條法規的一個特殊的例外,那就是非法身份是因為「其他非申請人的過錯或者技術性的原因」造成的。索麥所認為自己的政治庇護申請,沒有得到移民局的及時處理。如果他的庇護申請及時得到處理,通過面談獲得了庇護批準,他就具有了合法的身份。因為造成自己沒有合法身份的原因是移民局的延誤,而這種延誤屬於「技術性的原因」。法官引用了之前的幾個案例,支持了索麥所的觀點,再次判定移民局敗訴,要求移民局在90天之內,批準他的綠卡申請。
責任編輯:孟文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