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敛财7940万余元,前广东公安厅长李春生获刑10年 。(网络图片)
【看中国2024年8月1日讯】(看中国记者李净瑶综合报导)广东省原副省长、公安厅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春生受贿案一审落槌,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成为二十大后公安系统“首虎”。
犯罪时长21年 敛财7940万余元
据报导,李春生犯罪时长近21年。
郴州市检察院指控,2001年下半年至2022年5月,李春生利用担任河南省新县县长、县委书记,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训练局局长,广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940万余元;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李春生出生于1961年3月,河南郑州人。
李春生早年一直在家乡河南工作,历任新县县委书记,信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4年,李春生调往河南省公安厅出任政治部主任。
2006年,李春生进京赴公安部任职,从那时起至2013年,李春生在公安部工作了7年。
2013年5月,李春生“空降”广东省出任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担任广东警界“一把手”近8年后,李春生于2021年1月转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2年12月8日,李春生主动投案。
李春生是二十大后公安系统的“首虎”,也是二十大后第二个主动投案的“老虎”。
被怀疑卷入习明泽个资泄漏案
据悉,李春生在公安部工作的7年间,与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上海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均有不同程度的交集。
此外,李春生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长时,被怀疑卷入“恶俗维基案”。2019年5月,中共党魁习近平女儿习明泽和姐夫邓家贵的个人资料外泄,“恶俗维基”的24名成员被捕。
据知情人士爆料,广东茂名公检法为立功移花接木,将“恶俗维基”站长牛腾宇构陷为“主犯”,而幕后操控者就是李春生。
2020年12月,这24名成员遭到当局重判,其中牛腾宇遭重判14年。
此外,李春生在任职期间,曾积极追随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以及被海外明慧网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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