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共四川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文家碧(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8月21日讯】(看中国记者东辰雨综合报导)因受贿、贪污犯罪,前中共四川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文家碧(正厅级)二审被判16年监禁。庭审判决书和资料显示,文家碧通过红十字会项目敛财的内幕,其中包括利用汶川大地震重建项目谋利。
《新京报》8月20日报道,中共四川省高级法院在4月27日二审公开审理前中共四川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文家碧受贿罪、贪污罪案件。近日,文家碧二审判决书公布,最终被判16年监禁。
文家碧判决书显示,其涉及受贿犯罪事实13次,涉案金额550余万元人民币、5000美元;贪污犯罪事实5次,涉案金额295万余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11月止2013年期间,文家碧出任中共四川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巡视员。2014年2月,文家碧落马。
据中共《新华网》2015年7月27日报道,四川眉山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文家碧20年监禁,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追缴其所涉犯罪款项约754.7万元人民币和5000美元。
《新京报》旗下微信公众号“重案组37号”称,文家碧实际是当时中共四川省红十字会的“一把手”,也是时任四川红十字会唯一正厅级官员,经其手的资金超过100亿元。
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特殊时期,截止2011年3月底,四川省红十字会接受捐款达62.82亿元。此时正是文家碧主掌四川红十字会时期,部分捐赠项目成了其一条黑金利益链。
在“赈灾家庭包”采购业务中,文家碧暗示指定特定公司中标,收受贿赂。将《灾后重建志》、《人道》杂志交给文某承办发行,从中定期收取所谓的“审稿费”。
文家碧还经常插手谋划控制项目招标工作,并暗示只有找她熟悉的人或公司中标。
判决书显示,2010年至2013年,文家碧为四川文秀投资有限公司胡秀兰、吴东文在建设眉山市老年康复中心、眉山市博爱康复医院等项目提供帮助,先后8次索取或收受贿赂183.04万元。
文家碧借以红十字会资金“营利”为由,将6100多万元资金存入成都银行高新支行,并收取银行的“好处费”。
本属于四川红十字会的公款,被文家碧以各种虚列名目,辗转进入文家碧等人私人账户,其中包括装修医院、业务用房、签订虚假医疗设备采购合同与虚假中标等。
甘肃兰州网友qubc留言:“红会官员出这种事很正常啊!这也算新闻?这叫常态。”
天津网友农村人-201011写道:“再也不会捐一分钱!”
网友王会丽D说:“红十字会已经臭名远扬了,以后捐款的也少了。”
网友ykp752斥责说:“强扣我的工资,然后说是我自愿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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