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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的功与过 吓唬人也算功劳?

 2012-07-07 15:4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9

毛泽东认为:“凡事都有‘两面性’,要一分为二看问题。”那毛泽东这人,是否也有两面性,对他在为人处事方面,是否也可以一分为二地看待?他是否也有优点和缺点?在“毛林的时代”谁也不敢说和不准说。说了就叫“恶毒攻击”(简称为:恶攻),那是死罪。这种“死罪”,在海外的民主国家里是找不到例子的(所以叫他们为“资产阶级民主”)。

中国大陆革文化命期间,郭沫若之子郭世英(北农大学生)在1968.4.22,就因为说了“毛泽东思想也应该一分为二”这句话,就被极左分子“依罪”关押起来,殴打至残,加上他在恋爱上有人争醋,就拼命凑集越来越的“罪状”而“打到残、迫到死”。类似这样的人和事,是多到举不胜举的。

毛泽东死后,一本《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从1990.5.写到1991.8脱稿。其中,批评了毛泽东的许多过份明显而严重的错误(未包括全面的错误和错误的根源)。

毛泽东生前最宠爱的秘书胡乔木先生,看了这本书的初稿都不能不承认:毛泽东自从在“八届二中全会”上开始耍出了几近老流的态度,强行凌驾于全党之上去否定“八大”的正确路线和方针,因而很有点意见。于是,乔木先生对毛泽东统治的廿多年的评论说:

“八大以后的十年是曲折的。

文革的十年是悲惨的”。

可见,老毛浪费了中国二十年的前进步伐,此功?此过?在世道的天平上,如何衡量?

阁下,对这“功”、这过(罪过),用您做人的良心当作天平,自己去衡量衡量。

在下摘录过“四千名老干部,在讨论‘党的历史问题决议’时,对毛泽东的个人评议”。也许这文章揭露的错误问题很多,一些从来无知的人,看了惊讶,不敢吃饭了,要求删了。删了也好,原来写得不够全面,重新改写可以写得更全面一些。

不过,删了这篇博文,就表示不敢让人家公开议论它嘛!

人家资本主义国家的人,可以公开评论活的在职的总统,而我们却不许说死尸生前的事。

过去的奴隶制度社会,奴隶不得直视奴隶主。等到社会进步至封建制度时,朝廷里就有“谏议大夫”而有人可以批评皇帝了。社会再进步到资本主义制度时,平民也可随时批评总统了。

回溯毛林时代(主要是接近革文时期),谁批评正副主席都叫做“恶攻”(恶毒攻击),那是“现行反革命”。

毛泽东死了以后,中国社会逐渐开始进步了,连毛泽东的卫士长都公开发表了“走下神坛的毛泽东”。

当然,还有一些报刊也开始刊登了毛的某些错误问题了。可是,“文革派的人”老是想阻止社会的进步,因而仍然想不准人家说话,可是,这禁不绝的。香港售价很贵的《争鸣》、《动向》都敢说,更有不用买而赠阅的《大世纪》和专登“广告”的许多报刊(难记其名),都刊登了一些老革命同志在回忆录中批评老毛的事例。

且问,毛泽东的错误,能掩盖得了吗?比如,大跃进造成人为饥荒的事,本来是时久事淡的。如果忠忠实实地做出结论来,作为“治世之监”这类的东西,放下来也就算了。可是,由于某些掌权人失策于逻辑性错误,老是想去否定事实,结果是“纸难包火”越来越多“证据”被垣露出来,越来越被动地揭得让更多的人都诚服了。

现在,仍是高级知识分子见识多,都说“功过‘三七开’是没有根据的,要重新评议”。

统治廿多年,不算其他罪恶性的错误程度,仅仅就题意上,这廿年的时间被浪费,就已经是“建国后过大于功”了。其实,他的“左”倾错误,应当是从1953年合作化运动算起:他采用了“批判邓子恢”的“政治压力手段”去办合作社,这就是错后的更错。我们回溯一下:这次的“改革”,就是从解散合作社而“分田到户”开始的嘛。不过,当年谁也不敢正式说“分田到户”。因为以前说分田到户就是走回头路、会有千百万人头落地。这话(谣言)吓到谁都不敢要求“分田到户”。现在已经分田到户了,有“资产阶级”在让千百万人关落地吗?

如果吓唬人也算功劳,那就你自己去评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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