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等5人涉嫌強姦案一審宣判,夢鴿現身海淀法院
【看中國2013年09月26日訊】(看中國記者李鳴報導)9月26日上午,李天一等5人涉嫌強姦案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院方以強姦罪判處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對此判決,網民對李天一能否坐滿10年的大牢表示懷疑。
李家一定上訴
據中共官方網站報導,北京市海淀區法院於26日上午9時30分就李天一等5人涉嫌強姦案公開宣判,法院以強姦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張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宣判前,李家法律顧問蘭和在海淀法院安檢廳門外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如果李天一被判有罪,堅持無罪辯護的辯護律師已與家屬商定一定會上訴。
構成強姦罪
海淀法院表示,經審理查明,2013年2月17日凌晨,被害人楊某某被李天一等5人強行帶到海淀區的湖北大廈的途中,遭到毆打。李某某在酒店的電梯裡有擊拍楊某某頭面部動作。楊某某被李某某拉拽進入酒店房間後,因拒絕脫下衣服,而遭李某某、王某等人扇打、踢踹並被強行脫光衣服。隨後,李某某、王某、魏某某(兄)、張某某、魏某某(弟)依次強行與楊某某發生性關係。期間,部分被告人有猥褻行為。
海淀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某、王某、魏某某(兄)、張某某、魏某某(弟)違背婦女意志,共同使用暴力手段姦淫婦女,其行為均已構成強姦罪;法院並認定5名被告人的行為系輪姦,應依法應予懲處;犯罪過程中對被害人的猥褻行為,應視為整個強姦犯罪活動的伴隨行為,在量刑時酌予考慮。
司法鑑定部門依法鑑定稱,受害人楊某某左眼上瞼見片狀皮下出血(吸收期)、鼻背部見片狀皮下出血(吸收期)、左顆部及左顴部見片狀皮下出血(吸收期),身體損傷程度屬輕微傷。
能坐滿10年嗎?
對此判決,網民議論紛紛。有網民稱大快人心,有網民表示不消幾年李天一即可減刑出獄。
新浪個人認證網友「冰翼」表示,#李天一被判有期徒刑10年# 大快人心,可能否有效執行,這才是全國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富家公子,說是10年,花點錢,減刑幾年,或者過個一年半載事情關注度淡了,就會保外就醫,放出來繼續禍害人間。。決定關注他10年!
但有網友回帖說:就等著李天一出來報復社會吧,判重了,李家絕對不服,以李家的社會影響力,災難不會小,你們不要瞎高興,說什麼「大快人心」到時候有人會哭,我把話放在這,到時候看效果。
然而,大多數的網友質疑李天一是否真能坐滿10年的大牢,他們評論道:「真心少了,判個10年不知道能在裡面呆幾年!」、「肯定不會坐滿十年的 肯定會有減刑的」、「估計兩年就出來了,然後送到國外,就和沒事人一樣了。媒體不再提起,民眾被動遺忘。現在的折騰都是做樣子平民憤,誰讓當初出事的時候沒摀住呢。」
作家天祐詼諧的表示願意就此打賭,他說:李天一最多在牢裡面呆三年,不服咱們就打個賭。賭資250元。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