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议员许智峯召开记者,表示警察用公权力封杀传媒,破坏新闻自由,皆因警方担忧警暴、警察犯错、失当的行为被公之于众,而警方做法违反《基本法》,吁政府高层出面解释。(图片来源:看中国直播截图)
【看中国2020年9月23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怀橘报导)警察公共关系科于昨日去信香港记者协会等四个传媒工会 ,单方面修改《警察通例》内“传媒代表”的定义,宣布今后仅承认已登记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GNMIS)的传媒机构或国际知名外媒的记者采访,不再承认香港记者协会(记协) 、香港摄影记者协会 (摄记协)发出的会员证。外普遍认为此举直接打压本港新闻自由,令政府、警察变成新闻媒体发牌机构。
今(23)日,立法会议员许智峯召开记者谴责警方做法。他表示,警方修改《警察通例》的“传媒代表”定义内删除记协、摄记协会,代表不再承认两工会所发出的记者证,这是变相的警察发牌制度、干涉传媒工作,做法侵害香港新闻自由,妨碍记者在前线的采访工作。
他续指,此变相发牌制度没有经过任何公众讨论,亦无政策局牵头,又无咨询过传媒界,由一个警察部门去做出媒体发牌指引,做法十分之不合理,如同外行人管内行人,将香港沦为“警察城市”;而日后警方可以用同样方式去阻止其他媒体的采访工作,尤其和警方持不同政见、立场的传媒组织。
警察利用公权力破坏新闻自由,令香港新闻自由进一步倒退。今次被警方排除的媒体主要为网媒、学生记者及公民记者,许智峯指,在过去一年的反送中运动中,往往一些重要的新闻画面,揭露警暴和不公义的片段正正来自网媒和公民记者。
去年11月11日反送中运动期间,警察在西湾河以真枪实弹射伤一名手无寸铁的学生,当时在场拍摄记录事件的就是一位网媒记者,他透过直播第一时间把震惊的一幕发送给大众。事后,许智峯私人检控开枪警员,许表示,片段在裁判法院呈堂,裁判官亦认为是可信证供,惟这类记者如今被警方排除。
去年8.31,警察在太子站无差别袭击市民,那些警察施暴的画面被公民记者记录并揭露出来,许智峯反问,“那些画面不重要吗?那些不是公众的知情权吗?警察凭什么用公权力将网媒、学生记者、公民记者排除呢?”
新闻自由价值的可贵,因其可为市民提供最大的知情权,而非配合警方行事。许智峯补充指,之所以封杀网媒,皆因警方担忧警暴、警察犯错、失当的行为被公之于众,甚至被市民以此为证据向法庭追讨、起诉警方。他认为,这些片段极之珍贵,保障市民权益;而警方在逃避责任。
许智峯引述《基本法》第二十七条指 “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组织和参加工会、罢工的权利和自由。” 他认为,今次警方用变相发牌去排除部份传媒的做法,很大机会违法《基本法》。他亦促请政府高层公开解释,是否认同警方筛选传媒的做法。
目前已有数十家传媒机构参与“反对警方自信筛选媒体”联署,有媒体表示会无畏无惧继续采访。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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