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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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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炘
Tân Him
出生1893年12月7日
 大清臺灣省臺灣府苗栗縣苗栗三堡社尾莊(今台中市大甲區
逝世1947年3月11日(1947歲—03—11)(53歲)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北市古亭區馬場町
國籍 大清(1893年-1895年)
 大日本帝國(1895年-1945年)
 中華民國(1945年-1947年)
職業經濟學家、銀行家
配偶謝綺蘭
學歷
陳炘(右起第四)與杜聰明(右起第三)等人之合照。

an1(1893年12月7日—1947年3月11日),號若泉,臺灣金融界先驅、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出生於台中市大甲區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經濟學博士,臺灣日治時期第一家臺灣人經營的金融機構「大東信託」與臺灣戰後時期「大公企業公司」創辦人,致力於本土金融事業的拓展,對臺灣­金融體系奠基貢獻良多。二二八事件時遭以「陰謀叛亂首要」及「接收臺灣信託公司」兩項罪名遭特務處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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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陳鳳是臺灣民主國義軍重要將領,於1895年時曾率之臺灣義民仁營(即臺防仁字3營),英勇抗擊日軍

陳炘出生於1893年,1913年國語學校畢業,1913年-1914年任教於臺中廳大甲公學校。後辭去教職,赴往日本留學,並於1922年自慶應義塾大學理財科畢業;回臺後,與謝綺蘭結婚,次年又赴美國艾奧瓦格林內爾學院一學期;之後轉學至哥倫比亞大學經濟系,被同學形容為「東京來的紳士」[1]。1925年於哥倫比亞大學經濟學研究所取得博士學位。

返國後,負責籌組一個「糾集臺灣人的資金,供台灣人利用」的金融機構,便於1926年創立大東信託株式會社並出任專務取締役(今總經理職)(董事長為林獻堂),資本額兩百五十萬圓,是當時唯一的本土資本信託機關;以對抗日本人對台灣人施加的金融經濟壓力。此舉無疑是對日治政府獨佔經濟的挑戰。但當時尚未有信託業法;在日治政府的刻意阻撓下,營運上有諸多限制。大東信託也透過刊登廣告來支持《臺灣新民報》、《臺灣文藝》與《臺灣文學》等刊物,以及提供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的資金等來支持社會運動[2]

1937年大東信託獲利甚佳,每股配利6分,林獻堂給陳炘加薪至年薪五千圓,以穀價兌算,雖只相當於現今的新臺幣一百萬元,但已等同當時基督教小學教師的20倍薪資。[3]

1930-1936 擔任臺中州州協議會員,1942-1944 擔任臨時臺灣經濟審議會委員,1943 擔任法令取調委員會臨時委員。

1944年8月,日治政府在臺灣實施信託法及信託業法之際,以當時臺灣最有力的大東信託為中心,合併大東,屏東及臺灣興業三家,設立臺灣信託株式會社,由臺灣銀行華南銀行等銀行共同出資。陳炘雖仍任總經理,但多數股份則已被日治政府直轄的臺灣銀行所掌控。[4]

陳炘也是《臺灣青年》的編集者之一,也曾經參與過臺灣留學生組織的新民會以及台灣文化協會

國民政府接收台灣後,因陳炘留美背景,與美國情報員關係較佳。[來源請求]1946年3月被以「漢奸」罪名逮捕入獄,經過1個多月的偵訊,陳炘終告無罪獲釋,有古典詩〈被拘〉:「平生暗淚故山河,光復如今感慨多;一籲三台齊奮起,歡呼聲裏入新牢。」反映此情景。

1946年2月5日,代表臺灣本土資本的大公企業成立,目的是接收日人留下的企業,作為政府的外圍組織。各地領導階層普遍參與募資,總資本額五千萬圓。但傳言陳炘此舉的目是為了抵抗江浙財團壟斷台灣經濟,本人雖然公開否認,卻已引起行政長官公署注意。[5]

另一方面,臺灣信託在戰後由行政長官公署接管,但實際運作仍由陳炘主導。1946年12月1日,陳炘擔任「臺灣信託公司籌備處」主任委員,並聲明此公司並非日資,而是被日治政府打壓的臺資。1947年3月1日,臺灣信託公司正式成立,陳炘任董事長。 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時,陳炘雖無實質參與,因其名望被推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民眾代表。陳炘以代表身份和陳儀會面,希望他「開誠佈公,勿被少數特殊份子包圍」。[6]

遇害疑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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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炘長子陳盤谷在一篇追念父親文章中,回憶當年情景:

當二月底事件發生時,父親正罹患惡性瘧疾躺臥在床。有一天,陳儀派部下前來傳喚父親。母親以病情惡化為由,極力反對。但是父親卻說:「國家有事,我怎麼可以因私事而把公事置於腦後呢?」於是不顧母親的反對毅然答應前去和陳儀見面。

……大約過了三十分鐘後,父親滿臉笑容地走了出來。

……到了三月十一日上午六點,門外突然出現一陣騷動。我立刻下床奔到客廳一看,已有四、五名警官站在那兒。其中之一為臺北市警察局刑警隊長林致用。我正打算上前打招呼時,父親已在母親的陪伴下走進客廳。父親輕輕地拍拍我的肩膀,說道:「要聽媽媽的話。」然後就坐上吉普車走了。我作夢也沒有想到這是我最後一次見到父親,而且是永遠的訣別。

林獻堂於《灌園先生日記》中的1931年6月13日、15日二則,曾描述:[7]

陳炘主持公司一視同仁,堅持掌管金融的人,不能賣情抵賑,一旦徇私就成不了金融機構。他不接受文化協會盟友張深切的關切,要求暫時延緩抗日同志的借款償還,甚至當公司同仁,時任調查課長的陳逢源詐取楊子培的帝糖股票,以及挪用虧空公司資金作為操作股票,陳炘堅持不接受蔡培火楊肇嘉的調解,要逢源治罪受罰。

1947年4月1日,臺灣信託籌備處主任委員由陳逢源接任;5月3日,被合併於規模比臺灣信託小的華南銀行之內[8],成為該行的信託部,距陳炘被捕僅53天。

時任行政長官公署秘書的鄭士鎔回憶,民政處長周一鶚曾經向其透露:陳儀對於陳炘等人遭特務殺害一事非常悲痛;特務殺完人後來要求自己「補辦手續」追認,直斥特務無法無天。[9]

陳炘之女高陳雙適於其口述歷史中引述歷史學家戴國煇的研究:[8][10]

吳濁流認為「背叛了本省人」的「半山」們,雖有種種派別,不過在打倒本省知識階級,以求自己的飛黃騰達,卻是一致的。二二八事件中,最為接近陳儀的,據說是軍統的劉啟光。劉氏本名侯朝宗,日據時代參與文化協會與農民組合的運動,屬左翼運動陣營。二二八事件中,「他和軍統的特工林頂立勾結在一起,此外又與陳逢源搞在一起,在銀行設信託部,大肆囤積物資,利用通貨膨脹大撈一票。」吳濁流此處所指的是華南銀行,其前身即陳炘所創設的大東信託。多年來台籍前輩中,一直有相關的流言,陳炘之死係被「借刀殺人」。

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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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友洪炎秋在其告別式的追思輓聯:「老兄您死得真正莫名其妙,小弟我活着也是不知所以」點出陳炘白白犧牲生命。[11]
  • 文學家巫永福在訪問時曾提到戰後蔡培火重慶蔣介石時,「蔣介石曾問他『最能當台灣領導者是誰?』,蔡培火說『老一輩的是林獻堂,但真正的人才是陳炘,這個人有頭腦、有組織力,又有國際觀。』這件事是蔡培火親口告訴我的。我想陳炘被殺與此多少有些關聯。」[12]
  • 作家張深切在著作《里程碑》中也寫道:「陳炘彷彿是一位儒雅的書生,但他絕不文弱,而是一位偉大的領袖,深謀遠慮,有統馭群眾的才能,可謂台灣不世出之一偉人也。」 [1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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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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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李筱峰,《二二八消失的臺灣菁英》(臺北:自立晚報社,1990),頁80。
  2. ^ 李筱峰,《林茂生.陳炘和他們的時代》,頁57。
  3. ^ 王振勳,〈林獻堂的領導藝術與管理思想之研究〉,頁23。
  4. ^ 李筱峰,《二二八消失的臺灣菁英》,頁 89、90。
  5. ^ 葉榮鐘提到陳炘在一次聚會的席上無意間提到江浙財團的橫暴及種種可怕的作風。
  6. ^ 李筱峰,《林茂生.陳炘和他們的時代》,頁273。
  7. ^ 王振勳. 林獻堂的社會思想與社會活動新論. 臺北市: 稻田出版. 2009-06-30. ISBN 978-986-674-940-7 (中文(繁體)). 
  8. ^ 8.0 8.1 高陳雙適 口述、許月梅 撰文. 靜待黎明. 臺北市: 玉山社. 2015-02: 頁 87. ISBN 978-986-294-102-7 (中文(繁體)). 
  9. ^ 鄭士鎔. 細說我所認識的陳儀. 傳記文學. Vol. 88 no. 3: 22. 民政處長周一鶚曾向我透露,長官對於特務機構瞞着他濫捕濫殺,事後還要求補辦手續,像林茂生、宋斐如、陳炘等案,都非常悲痛,直斥特務人員,無法無天。 
  10. ^ 李筱峰,《林茂生.陳炘和他們的時代》,頁300。
  11. ^ 國家文化資料庫. [2020-02-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23). 
  12. ^ 〈巫永福先生訪問〉,許雪姬編,《臺中縣口述歷史 第五輯》,頁136。臺中:臺中縣立文化中心,1998年。
  13. ^ 《里程碑》,張深切,《張深切全集》,陳芳明主編,卷1,台北市:文經社,1998年。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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