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魏可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魏可简,字子雍直隶永平府昌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万历七年(1579年)己卯科举人,十七年(1589年)登己丑科进士,初授山东沂水县知县,擢户部主事[1],改吏部主事,以事降级[2]。三十五年(1607年)繇礼部仪制司主事升任祠祭司员外郎,晋本司郎中[3],升尚宝司卿,三十八年典试山西[4]。官至太常寺少卿[5]

参考资料

[编辑]
  1. ^ 万历二十四年五月,户部题差主事王阶往浙江、郭惟宁往江西、赵世德往湖广、魏可简往苏松、沈榜往山东,各监兑所属府州县,尽数解完本年钱粮,方许离任。若果拖欠于布政司库银借支起解,催征补完有未完者,照例参治,俱载入监兑。敕从之。
  2. ^ 万历二十七年正月庚子,吏部文选司主事魏可简以钤束从役不严,降一级调用。
  3. ^ 《礼部志稿》
  4. ^ 万历三十八年七月乙卯,尚宝司卿魏可简、兵部主事曹珍典山西。
  5. ^ 《昌黎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