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以禮,湖南桂陽人,明朝官員、進士出身。
永樂十三年(1415年),中進士,授行人。迁户部郎中,升任西安府知府。因遭喪去職。守喪期滿,補紹興府知府,後再因喪離去。代替者不能稱職,百姓追思,乞求羅以禮復任。又擔任建昌府知府。隨後致仕[1]。
- ^ 《明史》(卷161):羅以禮,桂陽人。永樂十三年進士。由郎中知西安府。遭喪,補紹興。再以喪去。代者不稱職,部民追思,乞以禮於朝。詔起復視事。歲滿,進秩復任。已,移知建昌。所至皆有惠愛。歷三郡,凡二十七年,乃致仕。
永樂十三年(1415年)乙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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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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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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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5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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