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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文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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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文改制明惠宗朱允炆、方孝孺等人推行的改革,主要改善明太祖重武重軍事的政策,提升文人政治、削除藩王勢力。惠宗受孝孺的影響,悉去太祖苛酷專濫之政,減輕江浙重賦,開廣言路,虛心納諫;並且在黃子澄齊泰協助之下實施削藩政策。惠宗的改革大多是託古改制,具有理想性質[1]。他在繼位詔書中宣布要推行「維新之政」,希望使明朝達到「雍熙之盛」[2]。惠宗繼位後隨即召回在漢中的方孝孺,任翰林院侍講;洪武三十一年六月任齊泰為兵部尚書、黃子澄為太常寺卿,參預國事[3]。惠宗在位四年,推出不少有利讀書人的政策,只是削藩政策的失敗讓建文一朝最後滅亡[4]

改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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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官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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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時期,武官地位最尊,事務官其次,文官又次之。《大明律·卷二·吏律》即提到「文官不許封公侯」,這使得當時文官最高爵位只能到伯爵」,即汪廣洋劉基兩人,而李善長是因為事務官(武勛)的緣故而得以冊封公爵。明太祖廢行中書省丞相後提高六部的地位,然而六部尚書(部長)的品秩僅為正二品,五軍都督府是正一品衙門,最高的文官也比最高的武官低一品[4]

惠宗繼位後,建文元年二月即接受方孝孺等人的建議,按照周禮更定官制。對官制改革主要在三個方向:更改部分官署設置與名稱,提高文官地位,擴大翰林文職的編制以加強文官在政府中詔詢諫諍的功能[4]。具體內容為[5]

  • 升六部尚書為正一品,設左右侍中,位於侍郎之上。
  • 改都察院為御史府,都御史為御史大夫。
  • 罷十二道為左右兩院,左曰拾遺,右曰補闕。
  • 改通政司為寺,大理寺為司。
  • 詹事府增置資德院。
  • 翰林院復設承旨,改侍讀、侍講學士為文學博士。
  • 設文翰、文史館,分別下轄侍讀、侍講和修撰、編修、檢討。
  • 去掉殿、閣大學士的「大」字,各設學士一人。
  • 改謹身殿為正心殿,增設正心殿學士一人。
  • 仿周禮更定其他內外大小衙門品級。

此外,撰禮制頒行天下。雖然實際上這些屬於不急之務,但方孝孺志在復古,惠帝支持之。

之後,又將地方的左右布政使裁一人,只設布政使,由從二品升爲正二品[6]。建文四年二月再次更定尚書以下勳階。

明成祖即位後全部改回洪武年間的制度。雖然武官的品秩仍比文官高,但由於從明仁宗起戰爭減少,且內閣的設立導致文官勢力變強,最終仍形成了明朝以文制武的現象。

寬政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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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惠帝自幼熟讀儒家經書,所近之人如方孝孺、黃子澄等人多懷理想主義,性情因此與其父朱標皆以寬大著稱。為皇太孫時,曾向太祖請求修改《大明律》,參考《禮經》及歷朝刑法,修改《大明律》中七十三條過份嚴苛的條文,深得人心[7]。即位後推行寬政,其年號建文有別於其祖父的洪武,他不想仿效祖父以嚴刑峻法治國。《明史·刑法二》記載「元年刑部報囚,減太祖時十三矣」,囚犯人數減至洪武時期的三成左右[4]

除刑法寬鬆外,惠帝還頒佈了一系列有利於民生的政策,如:

  • 洪武三十一年八月,規定凡全家人都在興州、營州、開平(均為北方衛所)當兵的,放一人為民;全國所有衛所,凡獨子當兵者,放為民[8]
  • 數次免除地方租稅、欠賦[9]
  • 令地方照顧老弱病殘和鰥寡孤獨者,重農桑,興學校等[10]
  • 建文二年正月減免江浙一帶的田賦,成祖即位後廢除此令[11]

在位四載,被譽為寬政解嚴霜;但亦有人詬病,其理由有:

  • 下令削減官吏,明初一個縣的官員被朱元璋計算得極為精準,剛好足夠管理,官吏過少反而會更依賴地方士紳,會造成地方門閥割據的隱憂
  • 至於官職提升,文官掌理政事,說起實權,還在武將勛戚之上,結果改制再把文官職位提到平起平坐,從此以后,文官必壓武將一頭,看似平衡,其實是打破了平衡。
  • 省減刑獄,要法司一依《大明律》科斷,不許從重從嚴。用刑嚴厲的《大誥》等于是被不動聲色地廢除了。不過,朱元璋立法,涉及死刑最多的就是官吏違法,貪腐循私,這一改還是官員受益最大
  • 減免江浙一帶極重的田賦,因為明朝賦稅大多是三十稅一,只有江浙是二十稅一;有人說是因此地為張士誠故地,故朱元璋採取報復;其實是此地富庶,即使成祖之後改回稅率,當地百姓仍可承受。因為建文元年下旨減免了江南的賦稅,間接影響了靖難之役開打後朝廷國庫與軍餉。

削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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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為鞏固皇室,大封宗室藩王,各擁私人護衛軍隊。明惠帝即位後即推行將兵權收回朝廷的政策,下令各王國的地方文武官員聽朝廷節制,以避免尾大不掉,威脅中央政權。明惠帝的削藩政策主要由齊泰、黃子澄推行,先後废黜周王、代王、齐王、湘王及岷王;然而由於過晚處理最強大的燕王朱棣,引發燕王先發制人,於建文元年(1399年)七月在封地北平以“靖难”為名,舉兵叛變,史稱靖難之變[1]。戰爭結果,惠帝戰敗失蹤,朱棣即位為帝。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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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文二年八月,為求復古,依方孝孺建議,改宮門名稱。午門改為端門,端門改為應門,承天門改為皋門,前門改為路門(一說輅門)。[12][13]

成祖即位後改回原名。

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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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文改制一方面對武官的利益多有觸動,故在改革時多少受到了勛臣們的阻礙;另一方面其成果因為靖難之變而大打折扣。由於惠宗與方孝孺專心於託古改制的不急之務,在削藩方面沒有馬上針對燕王朱棣,促使朱棣發現危機,並且以「更改祖制」為由發起靖難之變;戰爭開始後惠宗又一再在軍事上犯錯,使得政府軍節節敗退,最終戰敗。朱棣攻入南京之後稱帝,是為明成祖。成祖為了證明自己帝位的合法性,以抹除篡位的汙點,將建文年間改變的制度幾乎全部恢復為洪武舊制;並且革除建文年號,將建文四年的記事改沿用洪武年號記錄。此外還將錢糧、兵馬以外所有榜文奏書盡數燒毀,并修改太祖實錄(以及自己的出生記錄),粉飾靖難之變奪位之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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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姜公韜. 《中國通史 明清史》〈第二章 明太祖的開國規模〉: 第33頁-第35頁.
  2. ^ 談遷.《國榷·卷一一》
  3. ^ 《明通鑑》卷十一:(六月)以齊泰為兵部尚書,黃子澄為太常寺卿兼翰林院學士,同參軍國事。
  4. ^ 4.0 4.1 4.2 4.3 《明史:一個多重性格的時代》〈第一篇 第三章 從創業到守成的轉變〉. 第46頁-第49頁.
  5. ^ 《明通鑑》卷十二。
  6. ^ 《明史·卷七十五》:(洪武)二十二年,定秩从二品。建文中,升正二品,裁一人。成祖复旧制。
  7. ^ 《明史·卷四》
  8. ^ 《明通鑑》卷十一:詔:「興州、營州、開平全家在伍者,免一人;天下衛所軍單丁者,放為民。」
  9. ^ 《明通鑑》卷十一:秋,七月,長星西隕。詔行寬政,赦有罪,蠲逋賦。……(十二月)是月,賜天下明年田租之半,釋黥軍及囚徒還鄉里。
  10. ^ 《明通鑑》卷十二:(建文元年二月)詔告天下:「舉遺賢。賜民高年米肉絮帛。鰥寡孤獨廢疾者,官為牧養。重農桑。興學校。考察官吏。賑罹災貧民。旌節孝。瘞暴骨。蠲荒田租。衛所軍戶絕者,除勿勾。」
  11. ^ 《明通鑑》卷十二:是月,詔均江浙田賦。初,太祖屢蠲蘇、松、嘉、湖極重田畝,至是復諭戶部減免,畝不得過一斗。迨革除後,浙西賦復重云。
  12. ^ 《明通鑑》卷十二:八月,癸巳,承天門災,詔求直言。時方孝孺請改午門為曰端門,端門曰應門,承天門曰皋門,前門曰路門,從之。
  13. ^ 《明太宗實錄》卷七:先是,承天門災,朝臣多言宜罷兵息民,以答天譴。翰林文學博士方孝孺獨言諸侯當滅之應,孝孺遂建議改謹身殿為正心殿,午門為端門,為應天,承天門為皋門,前門為輅門,悉從之。自是,益多變更矣。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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