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王玉红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辽宁省锦州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法轮功学员王玉红,女,家住辽宁省凌海市。2017年4月14日上午8点左右,锦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和凌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10多人,跟踪法轮功学员代云琴到王玉红家。代云琴刚按响门铃,叫开门,凌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便衣警察抢先闯进屋,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便非法抄家,抄走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手机、打印进等许多私人物品。当天下午5点,王玉红被非法关押到锦州市看守所,并很快被非法批捕。4月25日,凌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将构陷王玉红的案卷移交到检察院。6月30日,检察院公诉科将案卷退回凌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要求补充侦查。当天下午王玉红家人到凌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去找办案警察张沿东、张跃要人,门卫警察称他们外出办事,不在单位,让家属7月3日再来。7月3日,王玉红家人如约前来,出面接待的是一男一女,而非张沿东、张跃本人。接待人员态度蛮横,故意对家属刁难阻拦。此后家属连续几天去国保大队要人都被拒之在门外。7日6日,王玉红的姐姐再次登门,国保警察告诉她,案卷根本未做补充侦查,已原样送回检察院公诉科。8月初,凌海市检察院将构陷王玉红的案卷递交到凌海市法院。9月11日上午9点半,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审王玉红。庭审前,凌海法院对参加庭审的家属进行非法搜身,并索要身份证拍照留底。庭审过程中,王玉红全盘否认公诉人构陷的所谓罪证,认定自己按“真、善、忍”做好人没错,信仰无罪。王玉红最后还慈悲劝善,希望当庭法官要秉承正义,善待好人。律师也为她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要求无罪释放王玉红。然而法庭仍非法枉判王玉红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0元。王玉红不服非法判决,并上诉到锦州市中级法院。11月8日,锦州市中级法院未经开庭审理,就向王玉红下达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非法裁决。2017年12月5日,王玉红被劫持到位于沈阳大北的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王念洪,副局长姜龙,国保支队长李嵋珊;辽宁省凌海市政法委书记张哲;凌海市公安局长王成铎(原任,2017年6月停职),国保大队办案人张跃、张沿东;凌海市检察院检察长张丽,公诉科科长顾磊,公诉科吉影,批捕科科长周晓丽;凌海市法院院长邓继林,审判长李玮,审判员张旭松,陪审员苏营,书记员庄海洋;锦州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张朝国,审判员熊杰,法官助理徐明哲,书记员李言蹊;锦州市看守所所长马明,教导员孙先忠。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自首坦白、弃暗投明、举报他人罪恶、争取立功赎罪,是唯一的出路!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附件 1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电话:1-347-448-5790;传真:1-347-402-1444;
邮信地址:PO.Box 84,New York,NY 10116
网址:http://www.zhuichaguoji.org,http://www.upholdjustice.org
- 职务:法官助理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60号 锦州市中级法院
邮编:121013 - 职务:审判员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商业路41号 凌海市法院
邮编:121200 - 职务:审判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60号 锦州市中级法院
邮编:121013 - 职务:刑庭庭长、审判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商业路41号 凌海市法院
邮编:121200更多信息:刑庭庭长、审判长李玮: 0416-8152008
- 职务:书记员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商业路41号 凌海市法院
邮编:121200更多信息:书记员庄海洋:0416-8152019
- 职务:书记员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60号 锦州市中级法院
邮编:121013 - 职务:陪审员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商业路41号 凌海市法院
邮编:121200更多信息:陪审员苏营:0416-8152019
- 职务:批捕科科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商业路56号 凌海检察院
邮编: 121200更多信息:批捕科科长周晓丽:0416-8107161
- 职务:国保大队办案人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国庆路8号 凌海市公安局
邮编︰121000更多信息:国保大队办案人张沿东:0416-8191035
- 职务:公诉科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商业路56号 凌海检察院
邮编: 121200更多信息:公诉科吉影:0416-8107190
- 职务:国保大队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国庆路8号 凌海市公安局
邮编︰121000更多信息:国保大队队长张越 (张跃):0416-8191035
- 职务:公诉科科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商业路56号 凌海检察院
邮编: 121200更多信息:公诉科科长顾磊:0416-8017195
- 职务:院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商业路41号 凌海市法院
邮编:121200 - 职务:检察长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商业路56号 凌海检察院
邮编: 121200 - 职务:教导员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211号 锦州市看守所
邮编:121013更多信息:教导员孙先忠:13940657018、0416-3708086
- 职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青年大街96号 凌海市政法委
邮编:121200 - 职务: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211号 锦州市看守所
邮编:121013更多信息:所长马明: 办0416-3708076、0416-3708079、0416-3708085、13840678866
- 职务:审判员、法官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60号 锦州市中级法院
邮编:121013更多信息:审判员熊杰:0416-2526150、18941600169
- 职务:国保支队长、 反邪教支队警察、维稳办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998号 锦州市公安局
邮编:121001更多信息:反邪教支队长、国保大队长李嵋珊:0416-2572264、15698704590、13700068341、15698703071、宅0416-2135511
住 锦州市士英街5-67号
李嵋珊,男,出生日期1967年11月24日,任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大队长。相关文章:- 对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大队长李嵋珊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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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998号 锦州市公安局
邮编:121001更多信息:副局长姜龙(主管迫害法轮功):办0416-2572155、 13841659777、15698707999、宅0416-236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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