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广东珠海市斗门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
立即发有关部门(警告相关部门及人员:接到本通告后继续犯罪者,将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的一些政府官员、公安人员为谋取个人私利,长期以来积极参与迫害当地的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至2008年底止,至少有106人次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33人次被非法判刑、26人次被非法抄家。至今,还有7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洗脑班等黑窝遭受迫害。法轮功学员曾青,女,约40岁,2001年8月29日,曾青在三水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2002年11月曾青被非法判刑三年,2006年2月20日,曾青又被绑架,非法判刑三年半,现被非法关押在广州女子监狱。法轮功学员何雪萍,女,32岁,1999年7月后被连续非法关押三次,2008年9月2日,何雪萍又被绑架、非法抄家,现被非法关押在珠海第二看守所。法轮功学员王小园,女,50多岁。2001年4月26日,王小园被送三水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2002年10月10日,被非法关押在珠海民富洗脑班二年多,期间曾被用药物迫害。2006年11月26日,王小园又被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被迫害到皮包骨,生活不能自理。周静,女,40多岁,1999年因上访被抓,曾被绑在床上强行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导致一只手长时间不能活动。2001年周静因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被绑架,被非法判刑9年。赵娟娟,女,70多岁,长期被非法监视居住,被非法绑架、关押、判刑、劳教等达十次之多。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政法委书记黄展鹏;斗门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曾健波,斗门区国保大队刘汝培,斗门区刑警大队长黄积明;斗门区610办公室主任冯丰优,成员梁根鹏、陈勇学、吴泽波、吴丁灵。
中共自建政以来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数不清的罪行,已经民心丧尽。大纪元时报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问世后引发了中国大陆五千多万人宣布退出中共党(团)组织的大潮,退出中共人数每天仍以三至六万人的数量持续发展;二零零零年以来中共在中国多数省市设有地下集中营秘密非法关押杀害法轮功学员,从健康正常的法轮功学员身体上强制摘取心、肝、肾、肺和眼角膜等器官供移植使用,因主要器官被摘除而死亡的法轮功学员尸体被就地焚化灭迹。这种灭绝人性的暴行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已成立。自二零零三年以来包括江泽民在内的涉嫌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已有三十人在国际上被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正式起诉。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追查国际”全面启动了 “全球监视追踪系统”,涉案凶手和直接责任人会被列入全球监视追踪名单。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及海外资产(无论以何种方式藏匿转移)的情况,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
附件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 职务:人员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国保大队警察、“610办公室” 负责人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132号 斗门公安分局
邮编:519100 - 职务:国保大队警察、“610办公室” 负责人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人员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刑警大队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132号 斗门公安分局
邮编:519100 - 职务:国保大队警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132号 斗门公安分局
邮编:519100 - 职务:副局长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132号 斗门公安分局
邮编:519100 - 职务:书记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主任系统:现任单位:地址:
- 职务:成员、“洗脑班”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安平路 4-7
邮编:519000 - 职务:成员、“洗脑班”主任现任单位: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00号 珠海市公安局
邮编:51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