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人制定的……
最後的審判是由神來執行! 【人民報消息】2012年1月21日,新華網首頁要聞中的一個要聞,題目是「也門總統薩利赫獲得全部司法豁免」,新聞中的題目是「也門議會通過《豁免權法》」注意關鍵詞:全部、豁免 報道說,「2011年11月23日,薩利赫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簽署了海灣阿拉伯國家合作委員會(海合會)調解協議。12月7日,也門新的聯合政府成立。薩利赫在選舉出新總統前擔任名譽總統並享有豁免權等。」 報道說,也門議會2012年1月21日投票通過《豁免權法》,「也門總統薩利赫獲得全部司法豁免」。這段新聞確認一個司法判決,那就是薩利赫確實犯罪、確實有罪。因爲若沒有犯罪豁免權也就無從談起了。 接下去,新華網的報道特意另起一行,說,「根據《豁免權法》,所有與薩利赫共事的人員也同樣獲得豁免權」。 注意關鍵詞:所有、共事、同樣、豁免 中共國主管傳媒的李長春對自己的定位很清楚,難怪要把所有一起幹壞事的「也同樣獲得豁免權」這一條單獨放在一行,就是要提醒中國人:我跟着江澤民幹壞事,我知道理應問斬,但不能有秋後算帳……因爲我們鐵哥們兒、人大委員長吳邦國可以制定法律! 那麼人自己制定了「豁免權」,說自己沒罪,是不是就被赦免了呢?咱中華五千年曆史長河中的記載,那才是真正的答案。下面舉個《太上感應篇例證》中的小例子。 宋朝時,江西南昌有兩個雙胞胎兄弟高孝標和高孝積,不但相貌身高身材完全一樣,舉止言談和才思穎悟都像同一人,而且更奇的是嘴邊都有一顆紅色的痣,同樣大小,在同一位置。 十六歲那年,他們都考上了秀才。後來,又在同一年結婚,婚後,父母爲使媳婦能辨認自己的丈夫,規定他們穿着不同衣裳和鞋子。 有一天,他們遇到看相極準的道士陳希夷,陳希夷看了他們的面相以後,說:「你們兩人眉清目秀,鼻樑挺直,嘴上都有紅色的痣,耳白而輪廓鮮紅,氣清神澈,都是科第中人。你們現在眼耀彩色,不但中舉,而且還都是高中呢!」二人聽後,甚是歡喜。 到了秋試時期,兩兄弟便同時赴京,寄宿在親戚家裏。親戚鄰居是一位年輕貌美的新寡,對兄弟倆一見傾心,時常無事上門,居心明顯。哥哥高孝標一心向學不爲所動。弟弟高孝積把持不住,竟然跟那少婦私通起來。中國有句話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爲」,無論怎樣小心謹慎,私通醜事還是被人發覺,並告訴了寡婦的族人。於是寡婦畏罪投河自盡。 秋考完畢,兄弟倆又去拜見陳希夷。陳希夷一看他們,就現出非常驚訝的表情,說:「你們兄弟二人的相貌改變的非常大,一位變的更好,另一位變的很壞。孝標眉現紫彩,眼耀文星,必定高中。孝積翠眉有變,雙目浮睛,鼻樑赤而黑,神色頹然枯槁,氣冷而散,這一定是損壞道德而使面相改變。這場考試不但考不取,反而有夭亡的預兆。」 發榜後,高孝標高中,高孝積落第;高孝標高中後官越做越大,聲名顯赫,子孫衆多而且賢能;高孝積落第後,沒有一天舒坦日子,三天一大災,兩天一小病,很快就死了。 這個歷史小故事告訴我們,人制定什麼《豁免權法》,規定揹負人命者可以不償還,但這是人說的,不是神說的。事實證明,人說什麼,神根本不在意,而神處罰人時,人只能幹受着。△ (人民報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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