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河北省邯鄲市中院一審對「13歲初中生被3名同學殘忍殺害案件」宣判,兇手張某某被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李某被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馬某某則被免去刑事處罰。
今年3月10日,13歲的受害人王子耀被3名初中同班同學殺害後,被埋在蔬菜大棚。據代理律師表示,被害人頭部血腫,大概有幾處鈍物擊打,臉部有十處刀傷和鈍物的傷口,一隻眼睛的眼珠已經翻出來了,手段慘無人道,令人髮指。
當時中國媒體引述河北邯鄲肥鄉區警方表示,經過連日偵查,初步認定這是有預謀的犯罪案件。為掩埋屍體,犯罪嫌疑人分兩次在廢棄大棚進行挖掘,案發前的3月9日挖過一次,案發當天又在現場挖了一次。涉嫌的3名少年有的殺人後無異樣,回家後仍玩遊戲,有人翌日繼續如常上學。
案發時被害人王子耀及3名犯罪嫌疑人皆未滿14歲,均是父母不在身邊的農村留守少年。據報道,王子耀在家附近的肥鄉區舊店中學讀七年級,父母離異,父親在外地打工,他跟著爺爺奶奶一起生活。
本案因此引發中國輿論沸騰,主要討論包括未成年人刑責問題、農村留守兒童心理問題,也同時引發了公眾對青少年犯罪問題的激烈討論。
如今河北省邯鄲市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分別判處張姓和李姓兩名嫌犯無期徒刑和12年有期徒刑,但沒有說明殺人動機。
路透社報導說,法官認為殺人手段 “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然而,第三名馬姓嫌犯逃脫了法律制裁,被判處 “特別管教”。案發時三人均為13歲。
據法院宣稱,兇手張某某提議殺人並糾集他人參與,提前進行犯罪準備,直接實施犯罪致死,係共同犯罪中罪責最為突出的主犯。李某積極參與預謀並實施殺人行為,事後與張某某平分贓款,在共同犯罪中亦係主犯,罪責小於張某某。故兩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2年。
馬某某在去作案現場途中得知張、李欲殺害王子耀,並跟隨前往,在目睹實施殺人時離開現場,後幫助毀滅被害人的手機卡,參與了張、李殺害王子耀的共同犯罪,但未參與犯罪預謀,未實施具體加害行為。故不予刑事處罰,對其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法院對此案的判決結果在網上引發熱議。
微博大V「阿星地理探索」說,「作為邯鄲人,事發地點離我僅有20多公里。在我們當地所有學校,造成了很大影響。幾乎每天在網上都有相關的發聲,雖然會限流,屏蔽,但對於每一位家長而言,一直在等待審判結果。除了那個無期,另外一個主犯判了12年,很多人無法接受,畢竟出來後也只有二十幾歲,那個沒有判刑的,更讓很多家長心裡發慌。」
大V「Neptune·CHEN」表示,這樣的結果就能抵一條活生生的人命。是不是覺得輕?更可怕的是在同類型犯罪中這已經是重判的了。無期就有減刑的可能,12年出來也才25歲,小時候殺過人,學業最重要的幾年沒有接受教育,出來了你敢想他們對社會能有什麼好處嗎?未成年保護法不應該保護惡劣的加害者。
大V「Meta麻麻」說,「判決太輕、太輕、太輕!這是殺人犯,都應該槍斃!」
大V「心碎細閃吧唧-釺九並肩作戰版」表示,未成年就是免死金牌,那失去生命的孩子呢?判無期、判十幾年就放出來,初中就敢殺人的孩子,長大又能成為什麼好人。
大V「是珺玥啊」說,「放出來正值壯年,內心沒有悔改之意的話,感覺依舊會有潛在犯罪的危險。」
「秋得男人」說,「孩子在天上能安息嗎?為什麼殺人的還活著?而被殺的就只能安息?」
「郎郎-Gina」說,「這就離譜了,上訴,必須上訴。」
「鴨鴨飄過」說,「感覺這犯罪成本太低了,這麼惡劣的行為就這(結果)。」
「Chonhee」說,「可是被害的孩子再也回不來了啊。」
有網民質疑:「一直都說的是三個行兇的,這個馬某某是怎麼回事?沒判刑?」「這案子定有蹊蹺。」「這個判決意難平。」
「英國12歲以上就負刑事責任,嚴重的案件10歲以上就得負刑事責任,我們也應該降降年齡。」
「呼籲大家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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