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04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柳晴加拿大溫哥華編譯報導)最近,在Facebook Marketplace的一個帖子列出了一間出租屋,上面註明:「公共區域已安裝攝像頭。」
這間出租屋位於溫哥華的Joyce-Collingwood天車站附近,價格為900元,包括水電、WiFi和洗衣機。但在帖子的末尾,房東備註:公共區域已安裝了攝像頭。
然而,該廣告引發了一個重要問題:在卑詩省,房東或室友可以在公共區域安裝攝像頭嗎?
據VIA報導,租戶資源和諮詢中心(TRAC)的法律倡導者和律師Robert Patterson說,租戶有合理的隱私權,因此可以提出異議,認為攝像頭違反了這項權利。
事實上,根據溫哥華刑事律師Kyla Lee的說法,共享建築的公共區域的攝像頭是完全合法的。
她說:「它們通常用於安保和建築安全目的,以及對任何在公共區域造成問題或破壞的租戶的問責。在這方面沒有任何禁止。」
房東可以在公共區域安裝攝像頭,但必須是「公開的」,不能偷偷摸摸地拍攝居民。公寓/公寓式建築中的公共區域包括走廊、電梯、大堂和任何娛樂空間。
Lee說,只要租戶知道,而且攝像機沒有對準任何「可以合理預期一個人裸體」的空間,從而違反偷窺法,那麼出租單元內的客廳和廚房也將被視為可以接受。
信息和隱私專員辦公室(OIPC)已經發布了指導文件,告知卑詩省公民的訪問和隱私法律,在這樣一份文件中,Patterson說,OIPC概述了安裝攝像頭需要同意書,房東必須能夠證明他們正在收集什麼樣的信息以及為什麼。
另一方面,室友理論上可以在公共區域安裝攝像頭,但規則不太明確,因為他們不是空間的所有者。
Lee說:「室友會在(安裝)攝像頭上受到限制,但如果你是轉租人,那麼你會有更大的權力。」
室友安裝攝像頭的糾紛不能通過住宅租賃管理處(RTB),必須在法院系統中處理,而再租賃和轉租的情況可能適用RTB。◇
責任編輯:李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