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文明與人體生命之正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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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進化論--一個永遠的「假」說

很多年來,進化論一直在中國大陸的生物教科書占據重要地位;作為馬克思主義的三大基礎之一,在政治類書籍中更是被當作了普遍真理。然而,對筆者個人而言,社會上的種種經歷,使我不禁把目光重新投向了進化論:人真的是從猿猴進化來的嗎?生命的意義真的只是作為蛋白質的一種存在形式嗎?道德真的只是一種非客觀的虛無縹緲的東西嗎?階級鬥爭是社會進步的唯一動力嗎?要想提高人民道德就必須先把經濟搞上去嗎?要想解開這些疑問,現在,我們先從三個角度來看看有關進化論的一些事實,然後探討一下進化論的社會意義。

1.進化無法跨越物種間的鴻溝

這裏我們要區分兩個概念:微進化和廣進化。以林奈提出的兩界分類系統為例,大部分生物被分成植物界和動物界兩大界,每界再逐級逐步細分。從生物的「相關現象」出發,生物學家定了如下幾個大級別,從高到低分別叫作門、綱、目、科、屬、種(指物種,並非品種,品種級別比物種更低)。級別越低則越相近。例如狗和狼僅是同屬不同種,而狗和魚,則是同門(同一亞門,脊椎動物亞門)卻不同綱。可見狗和狼的距離,比狗和魚要近。所謂微進化,就是生物繁衍的後代不會和上一代一模一樣,是有改變的,這種些許的不同之處,就被稱為發生了微進化,例如雙親和子女之間會有差異。現在可觀察到的遺傳變異只是在「種」內的變異,「微進化」不會超出「種」的範圍。

與微進化相對應的是廣進化。廣進化認為生物遺傳的變異,如果給予足夠時間,傳的子代數目夠多的話,不但可以跨種,還可以跨屬、跨科、跨目、跨綱、跨門、跨界。而所謂的「進化論」,就是「廣進化」。進化論把上述生物分類的「相關現象」,看作是「親緣關係」,進而認為他們具有共同祖先。且認為自然界一切生物都可以從一個單細胞出發,經過億萬年的盲目進化而來。一個半世紀以來,新達爾文主義者提供的證據都沒超出「微進化」的水平。其實學者通常對前者並無爭議,而後者的提倡者即進化論者,卻企圖以前者為根據來建立後者的理論。因此從定義上分清「微」、「廣」兩種進化是很重要的。(待續)

--摘編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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