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昆
外觀
天漢年間,因為戰爭頻繁,賦役苛重,齊國(治今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楚國(治今江蘇省徐州市)、燕國(治今北京市)、趙國(治今河北省邯鄲市)各地小規模農民起義紛起,殺郡守、都尉,攻占城邑。漢武帝開始派御史中丞、丞相長史督兵攻打,不能取勝。於是任命范昆與張德等為繡衣御史,持虎符發兵圍剿。一地誅殺至一萬多人。經過幾年後,起義首領多被誅殺,但義軍往往繼續反抗。漢武帝頒布沉命法[1],規定民亂不能被鎮壓,負責的官吏都要被處死。各地官吏害怕被殺,於是上下瞞報。
參考文獻
[編輯]- ^ 《史記》,「於是作沈命法,曰群盜起不發覺,發覺而捕弗滿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
書籍
[編輯]- 《漢書》 卷九十 酷吏傳第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