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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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4年2月8日) |
複合制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政治實體組成的國家聯盟的制度,和單一制相對。
複合制國家通常是由原先獨立的政治單元所構成之有機整體,而這些政治單元已將其主要權力交給整體政府,這個整體政府可能原來是其中一個政治單元的政府,抑或新成立的政府。
按其聯合程度,複合制分為聯邦制和邦聯制。聯邦制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共和國、邦或州聯合組成一個統一國家的制度。邦聯制則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獨立國家為了某種特定目的,而結成鬆散的國家聯盟的制度,並非單一主權國家。另外,亦有人將君合國和政合國歸入複合制。
俄羅斯是世界上國土面積最大的複合制國家,印度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複合制國家,此外主要的複合制國家還有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德國、巴西等。
聯邦制
[編輯]聯邦制國家由各個聯邦成員組成,各成員單位先於聯邦國家存在。聯邦成員國在聯邦國家成立之前,是單獨享有主權的政治實體;加入聯邦之後,雖然不再有完全獨立的主權,但在聯邦憲法規定的範圍內,聯邦成員的主權仍受法律保障。具體有如下權利(但未必全部享有):
- 制憲、修法。
- 維持區域完整。
- 成員有各自的國籍。
- 加入和退出聯邦之權利。
在組成聯邦制國家時,聯邦成員國把各自權力交予聯邦政府,同時又保留了部分管理內部事務的權力。聯邦憲法明確界定了聯邦政府統一行使的權力,以及各成員國的中央政府所保留的權力,即聯邦的權力是來源於各成員國的參與。
美國是世界上首個建立現代聯邦制的國家,也是最為代表性的聯邦制,這體現於聯邦參議院,每個州都擁有相等的參議院席次。另外還有澳大利亞、馬來西亞、德國、印度、巴西、墨西哥等國也實行聯邦制。
邦聯制
[編輯]邦聯制在現代,則一般是指部分國際間的區域組織,如獨立國協、大英國協、東協和美洲國家組織等。值得一提的是歐盟,歐盟是當今世界最成功的國家間邦聯組織。邦聯還可能存在於某一國家,比如曾經的塞蒙,歷史上還有美國南北戰爭時期的南方邦聯,也實行邦聯制。原蘇聯則比較特別,名義上是實行邦聯制,而在實務層面上,則更接近聯邦制甚至是單一制的中央集權國家,此種規定導致蘇聯在政治鬆綁後迅速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