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督
都督是中国历史上的古代军事指挥官官名。最初是军队中的监察官,与监军相同。在魏晋之后演变为统领军队的军事长官之职。
历史
[编辑]东汉
[编辑]东汉光武帝建武初年,因为征伐四方,乃于出征时暂时设置“督军都御史”,简称督军、都督,以监督诸军,与监军相同。事成回师后则罢官。
汉末、三国
[编辑]汉末、三国时期,都督一职获得较大发展,开始逐渐成为中央及地方政府的军事首长的正式官名。
建安前期:
如袁绍曾设立统御诸军为三统都督,分别由沮授、郭图、淳于琼,各领一军分别为前军、中军、后军。
如袁术僭号称帝时,曾自设辅国诸军大都督一职,由纪灵担任。
建安中期:
曹操为丞相,以大将军督诸军。后来曹操征孙权时,则以夏侯惇督二十六军。
魏:
魏文帝则以上军大将军曹真都督中外诸军,假黄钺,以总统外内诸军。同时,又在中央以外军事重地置都督以管理诸州的军事,或兼领刺史,都督亦开始为地方的军事首长。
魏明帝太和四年,司马懿征蜀,加号为大都督。曹芳嘉平三年,司马师授予国内诸军大都督,督亦为大都督,曹髦正元二年,司马昭授予都督中外诸军,亦为大都督。
蜀:
蜀汉势力方面,仅设立庲降都督.负责管理蜀汉南中最高行政与军事职位,但由于有另设南中监军,行政与军权二人制衡。
吴:
东吴势力方面,先后任命周瑜、鲁肃、吕蒙、陆逊四人总管长江军事,为实际最高前线指挥,常被后人合称为“四大都督”。此外,还有专门设立的,诸如防御濡须口地区的濡须都督等。
魏晋南北朝
[编辑]晋朝初期,都督为持节使臣以督诸军,持节都督分为三级,都督诸军者地位最高,监诸军次之,督诸军地位最低。持节亦分为三级,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
使持节有权力杀二千石以下之官。持节可杀无官位之人,在军事上,权力与使持节相同。假节,则只能杀犯军令者。 假黄钺可杀持节武将,并非一般人臣所能持有的。 如晋在伐吴时,就曾以贾充为使持节、假黄钺、大都督,总统六师。
后来各级持节都督逐渐成为各级军事首长的官职,太康中期,州都督负责军事,刺史则负责治人,各司其职。晋惠帝末年,乃将两官职掌合一,不是重点防卫之州则只设有刺史而已。
东晋之后,“都督中外”乃为要职,只有位居要津者能居之 。
后魏有“都督中外诸军事”。永安以后,置京畿大都督,负责总摄军事,并开府。
隋唐
[编辑]隋朝另设总管,大都督等职成为武官之勋衔,隋炀帝时改大都督为校尉,“帅都督”为“旅帅”,都督为“队正”。唐朝时改“大都督”为“骁骑尉”、“飞骑尉”,“帅都督”为“云骑尉”,“都督”为“武骑尉”。
隋文帝在并州、益州、荆州、扬州四州设置大总管,并多以亲王担任大总管之职。诸州则各置总管府,并分列为上中下三等,各加持节之使臣。
唐朝于各州设总管,并加持节。唐高祖武德元年,设洺州、荆州、并州、幽州、交州五州为大总管府,七年又改为“大都督府”,都督之名复立。唐睿宗太极初年,以并州、益州、荆州、扬州为四州都督府。唐玄宗开元十七年,再加上潞州都督府,成为五大都督府。其余都督府亦分为上中下等。其中上都督府有五个,中都督府十三个,下都督府有十六个。
唐朝虽广设都督府,但是实行府兵制,军权集中在朝廷,地方都督几无实权。后来府兵败坏之后,军权多为持节的节度使或观察使所有。
唐朝又设有“行军大总管”,出兵征伐时,则置于所征之道,为军事监察官。
宋以后
[编辑]北宋时,都督多以亲王担任,但不常置。南宋时则多为军事首长的加衔,在需要时出兵时加衔。
元朝时,设大都督府,负责统辖诸部及地方军。
明朝初年改枢密院为大都督府,负责节制诸军,洪武年间又设五军都督府,分为中、前、后、左、右五军,但在明朝中叶之后都督又成为虚职,亦称大镇国[1]。
清朝初期,都督亦为军事首长的加衔,后来被废止。
民国初年
[编辑]1912年3月,因南北统一,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袁世凯,改大清帝国总督为都督[2],其后发表的各省都督名单:
湖北都督黎元洪兼领,湖南都督谭延闿,福建都督孙道仁,浙江都督朱瑞,江西都督李烈钧,四川都督尹昌衡,陕西都督张凤翙,
广东都督胡汉民,广西都督陆荣廷,奉天都督赵尔巽,吉林都督陈昭常,黑龙江都督宋小濂,江苏都督程德全,安徽都督柏文蔚,
山西都督阎锡山,山东都督周自齐,河南都督张镇芳,河北直隶都督冯国璋,甘肃都督赵惟熙,新疆都督杨增新,云南都督蔡锷,贵州都督唐继尧[3]。
1914年6月30日,裁撤各省都督,改称将军,督理军务[4]。1916年7月,将军又改称督军[5]。
民国十一年,大总统黎元洪要废除督军,但没有成功,遂改督军名为“督理某省军务事宜”,简称督理。第二次直奉战争以后,段祺瑞上台执政,又用“督办军务善后事宜”,简称军务督办、督办。
其他国家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引用
[编辑]- ^ 《幼学琼林》:称五府都督曰大镇国,又曰上将,曰元戎,曰大都督。
- ^ 中國大事記. 东方杂志. 1912-06, 8卷 (11号).
令曰:东南各省长官,均称都督,现在全国统一,职官尚未确定,自应改归一律,以一观听。所有东三省总督,改为东三省都督,直隶总督,改为直隶都督,陕甘总督,改为甘肃都督,其河南、山东、吉林、黑龙江、新疆等巡抚,亦均改为都督。惟官名虽更,职权仍旧……一俟官制釐定,再布遵照
- ^ 丁中江:《北洋军阀史话》
- ^ 命令 (PDF). 政府公报. 1914-07-01, (773号) [2022-10-1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10-17).
大总统申令:都督之称,肇自汉魏,武昌举事,仓猝定名,其时兵事初兴,人心未定,类晋齐之雄长,似楚汉之剖分,民国纪元,未遑变置……方今大难削平,主权统一,各省都督皆深明大义,恪守准绳,若复因仍方镇之名,无以移易军民之耳目,即欲实行省制,而窒碍殊多。应将各省都督一律裁撤,于京师设将军府,并设将军诸名号……中华民国三年六月三十日
- ^ 命令 (PDF). 政府公报. 1916-07-07, (182号) [2022-10-1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10-17).
大总统申令:各省军民长官名称,亟宜划一,在官制未定以前,各省督理军务长官改称督军,民政长官改称省长,所有署内组织及一切职权,均应暂仍其旧。此令。中华民国五年七月六日
书籍
[编辑]- 《通典·职官志》
- 谷川道雄著,李济沧译:〈魏晋南北朝贵族政治与东亚世界的形成——从都督诸军事制度来考察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