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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雲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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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雲師
大明大理寺卿
籍貫江西九江府德化縣
字號字雷岸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崇禎十三年庚辰科進士出身

黃雲師(?—17世紀),雷岸江西九江府德化縣(今九江市)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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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雲師是諸生黃學詩的孫子,父親黃開先專門研究經學;他自己則在崇禎三年(1630年)中式順天鄉試舉人[2],到十三年(1640年)中進士,歷任吏科、戶科給事中,彈劾傅永淳顛倒選法,非常失職。范復粹成為首輔,他上疏說首輔需要有才識度三者.令復粹怨恨請罷,他則調任兵科。之後他曾抗疏考核京卿,理據詳細切實,得鄭三俊重視;又負責催收湖廣、廣東糧餉,提出免去鄖陽襄陽兩地積欠的三十六萬石糧餉[1]

弘光帝繼位,黃雲師依次轉官刑科左給事中和兵科都給事中、大理右丞隆武帝時,升任右少卿,到九江、瑞州饒州等地募兵及恢復,再陞為大理寺卿。事敗後,他住在蓮花峯,不接受清朝徵召,閉門著書,七十七歲時去世[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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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七·列傳第二十三》:雲師,字雷岸,九江德化人。祖學詩,字起我,諸生。左兵東下,與妻熊死,年九十一。父開先,字竹坪,通經學古。雲師,崇禎十三年進士,歷吏戶科給事中,劾傅永淳顛倒選法,大為溺職。范復粹為首輔,疏言相須才識度三者.復粹恚,請罷,已調兵科。抗疏甄別京卿,凡所條陳,詳明剴切,為鄭三俊所重。催楚、粵餉,題免鄖、襄通欠三十六萬有奇。
  2. ^ 同治《九江府志·卷三十·選舉》:崇禎庚午科(舉人) 黃雲師 中北監鄉試,,見進士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七·列傳第二十三》:時紹宗銳意復江右,並命黃雲師募兵趨九江南饒。……安宗立,累轉刑科左兵科都給事中、大理右丞。紹宗擢右少卿,管九瑞南恢剿,陞卿。事敗,卜居蓮花峯,清召不出,杜門著書。卒年七十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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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七·列傳第二十三
  • 同治《九江府志》·卷三十·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