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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舜」。
陳九韶(?—1609年),字宗舜,浙江嘉兴府平湖县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万历七年(1579年)己卯科鄉試舉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十九年辛卯分校北闈。任刑部郎中,出知江西廣信府。会中人潘相开矿扰民,九韶绘图陈疏得寝,民立祠祀之。尋擢江西九江道副使,升湖廣参政[1],卒。通显二十余年,服食如寒素。伯兄早世,抚养其子如己出。殁數日,推升贵州按察使[2][3]。
- ^ 万历三十五年七月,升御史吴崇礼为大理寺右寺丞,江西副使陈九韶为参政,湖广右布政林如楚为左布政。
- ^ 万历三十七年十二月,以江西参政陈九韶为贵州按察使。
- ^ 《平湖县志》
萬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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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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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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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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