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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诸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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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諸性別(Appeal to Gender)是一種因為論者或聽言論者性別或與性別相關的正面特質,而認定其主張可採;或因為論者或聽言論者性別或與性別相關的負面特質,而認定其主張不可採的謬誤[1]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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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犯下此種謬誤,或者論者是否犯下此種謬誤,和論者或聽眾是男性女性沒有關係,只要言論者因為他人的性別而做出言論是否可採的判斷,或者拿對方的性別來攻擊對方的論點,就會犯下此種謬誤。

如果因為發表言論者和聽言論者的性別與自己相同,而認為發表言論者的主張可採;或者因為發表言論者和聽言論者的性別與自己不同,而認為發表言論者的主張不可採,就是犯了訴諸性別的謬誤,而且這樣也是一種訴諸人身的謬誤。

在技術上,訴諸性別的謬誤可套用在任何性別之上,但在實務上,因為男尊女卑的餘習依舊存在之故,因此實務上這種謬誤多半和男性有關[1],像例如「是男子漢就該XX」的說法就是這樣的例子;不過對女性的訴求也會犯下這種謬誤,像例如「女孩子就該XX」的說法,也會犯下這謬誤。

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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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一
  • 甲:「我在那裏被那個男生強姦,我打算告他。」
  • 乙:「妳打算控告那個男生性侵?女生去那種地方,被性侵自己也該負點責任,誰叫妳是女生。」

說明:這話的言下之意是女生不該去某些特定場所,也就是性別本身成了不該進出某種場所的理由;然而沒有好的理由,不論性別,任何人都可以出入任何場所,而多數能合理限制進出的理由都和性別無關;此外這話也涉及指責受害者

例二

說明:這話的言下之意是男生都應該留短頭髮;然而因為單單對方是男生就要求對方留短髮,就是犯了訴諸性別的謬誤;此外因為說這是「現代的男生」的趨勢之故,因此這話也涉及訴諸新潮的邏輯謬誤。

例三

Ben(Ben Barres)今天的演講真的很棒,不過他的研究實在比他作為女生的妹妹(Barbara Barres)好太多了。

說明:起源自女生的研究不表示比起源自男生的研究差;況且Ben和Barbara其實是同一人。[2]

例四

女人真不可理喻!

說明:說這話的人,其言下之意認為女生的論點不理性、沒有邏輯,因此沒甚麼可取之處;但認為女生講的話不理性、沒有邏輯,因此沒甚麼可取之處這點,就是訴諸性別,因為除了對方是女生外,在實際上並沒有任何證據可以支持這說法。

例五

女生不能穿得太性感暴露、不該隨便和男生來往,也不應該跳C圈,不然會勾起男生的性欲、讓自己被性騷擾,甚至被性侵!

說明:乍聽之下這有很合理的理由,但現代的研究認為女生會被性侵或性騷擾,和各種外在條件無關,更和穿著打扮無關,因此這種要求女生不能穿得太性感暴露、不能隨便和男生來往,也不應該跳C圈的說法,在實際上是訴諸性別。

例六

男生:「那個女生控告某男性工程師性侵?我看那個女生根本是和男方搞援交,接受男方包養,然後因為價錢談不攏才誣告男方性侵、藉此企圖搞仙人跳的!」

說明:因為自己是男生又看到女生打算控告男生,而認為女生的話不可取、進而認為女生可能是在誣告,是犯了訴諸性別的謬誤;此外認為女生是因為搞援交價錢談不攏才告男生,進而認為女生可能是誣告、打算搞「仙人跳」這點,也涉及訴諸動機的謬誤;此外和例一一樣,這話也涉及指責受害者強姦的誣告率並不高於其他犯罪,因此除非有其他客觀證據,不然沒有理由認為女生可能在誣告男生強姦;看到女生告男生強姦而懷疑女生可能是誣告的作法,會犯下訴諸性別的謬誤。

例七

妳是女生,妳不會了解的。

說明:身為女生不代表一定不了解,所以這是一種訴諸性別。

例八

身為男生你卻喜歡Hello Kitty大耳狗,你還是不是男人?

說明:身為男生不代表就不能喜歡Hello Kitty大耳狗,所以這是一種訴諸性別。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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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Appeal to Gender by Bruce Thompson, Instructor of Philosophy in the Palomar College
  2. ^ 一位跨性別科學家之死 – 記 Dr. Ben Barres. [2020-09-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4).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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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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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ppeal to Gender by Bruce Thompson, Instructor of Philosophy in the Palomar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