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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琯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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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琯
大明
籍貫江西南昌府豐城縣
出生江西南昌府豐城縣
出身
  • 萬曆五年丁丑科進士

李琯(?—?),字邦和,江西南昌府豐城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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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鄉試第五十三名。萬曆五年(1577年)丁丑科進士。歷直隸歙縣知縣[1]。曾任监察御史。出為福建按察司佥事。因弹劾阁臣王锡爵,削籍去职,家居三十年而卒。[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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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李世碩;祖父李與同;父親李萬清。母葉氏;繼母夏氏;生母何氏[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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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道光《歙縣志·卷三之一》
  2. ^ 《明史》(列传第一百十八):显祖建言之明年,福建佥事李琯奉表入都,列时行十罪,语侵王锡爵。言惟锡爵敢恣睢,故时行益贪戾,请并斥以谢天下。帝怒,削其籍。甫两月,时行亦罢。琯,丰城人。万历五年进士。尝官御史。既斥归,家居三十年而卒。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五年丁丑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姚學閔
明朝歙縣知縣
萬曆年間
繼任:
陳九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