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光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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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東按察司副使 |
籍貫 | 福建興化府莆田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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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裔 | 漢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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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孚斯,别號綺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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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生年未詳 興化府莆田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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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未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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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光蘭(?—?),字孚斯,别號綺石,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初授江陰縣知縣,天启四年(1624)調任徽州府績溪縣,擢户部主事,榷税九江。升员外郎、郎中,出为济南府知府,升山东按察司副使。崇祯五年(1632)正月,登州城陷,叛军欲杀光兰;光兰因自叙清操,遂释之。著有《丹心篇》。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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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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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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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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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事榜內除名 共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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