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案”的5名涉事警察现已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6月29日讯】人大硕士雷洋在5月7日被昌平警方羁押期间离奇死亡,事件已过去近两个月,但尸检结果迟迟不见公布。日前官方消息表示,将根据专家意见对雷洋尸检结果进行补充鉴定。而雷洋家人的代理律师则透露,其实尸检结论已基本确认,只不过为谨慎起见,仍需进一步确认。
6月28日,北京检方消息称,27日,北京检方邀请双方律师座谈,强调雷洋尸体检验鉴定机构的委托合规,并据此驳回涉案警察邢某律师要求检察机关更换鉴定机构的申请。
消息指,北京检方邀请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院、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等单位的全国法医学、病理学知名专家,就鉴定机构提交的雷洋尸体检验鉴定结论进行审查论证。
与会专家对检验鉴定结论进行了审查论证,指出需要补充鉴定的内容。检察机关声称听取与会专家的审查论证意见后,决定安排补充鉴定。
此前,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根据雷洋家属的意愿,委托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对雷洋的遗体进行尸检鉴定。鉴定时,雷洋家属及其委托的专家辅助人将在场,北京市检察院也将派人员全程监督。
6月25日下午,法制网发表了一篇题为《雷洋案尸检再出新变数涉案警察代理律师向办案机关建议更换鉴定机构》的报导,称雷洋死亡案中涉案警察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对雷洋尸检程序的合法性和尸检机构的资质提出了质疑,并建议检方更换尸检机构。
两个小时后,被害人雷洋家属的代理律师陈有西通过个人微博发表了6点声明:
1、本案侦查机关至今未向任何一方送达尸检报告,亦无任何结论告知和公布,其辩护人提出质疑,缺乏任何事实依据。
2、鉴定机构确定,系由侦查机关选择三家在检察院备案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由家属和律师选择一家意向,并最后由检察院确定,家属并不认识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存在鉴定机构有利害关系不中立问题。嫌疑人律师纯属猜想臆测。
3、明正鉴定中心有司法鉴定资质并经审核备案,鉴定人资格由检察院审核确认有效,无任何法定回避情由。北京市、昌平区两级检察院派法医在现场,全程监督检验,程序无任何问题。
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节、《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七节,本案鉴定程序完全依法进行,无任何瑕疵。在尸检结论未公布,嫌疑人辩护人未见鉴定报告只言片字的情况下,仅凭媒体报导,无端质疑鉴定程序,先发制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程序。异议和申请另行鉴定不能成立。其目的,是为了干扰、拖延鉴定结论的及时作出。
5,鉴定意见和鉴定程序是否有问题,被害人律师将在收到鉴定报告后,进行认真研究,再决定是否申请重新鉴定。此前将一直要求侦查机关保存遗体,以便复检。
6、雷洋尸检进行后,已经一个多月,死因结论早应作出。我们希望侦查机关立即向被害人、嫌疑人各方,依法告知检验结论,并告知嫌疑人涉嫌罪名和对各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具体情况。回应各方关注,消除社会疑虑。
今年5月7日,雷洋案案发。5月9日至5月12日,北京昌平警方先后两次通报案件调查进展,均提到涉事足疗店5名相关员工因涉嫌协助卖淫组织卖淫罪被采取强制措施。5月13日,雷洋尸检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尸检结果须在60个工作日内公布。据此推算,尸检结果公布时间最晚不得迟于8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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