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导,2003年上海户籍人口出生5.7万人,死亡10.07万人,自然增长率爲负千分之3.24。自今年1993年以来,上海户籍人口自然变动已连续11年出现负增长,造成人口年龄结构不合理、老龄化突出,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
据了解,出于养育子女成本增高、就业保障方面等考虑,部分年轻人不愿意生育子女,尤其是一些高学历女青年不愿意因生育而影响自己的事业发展。上海已经率先取消了对不生育子女的夫妇的奖励,不鼓励“丁克族”。过去,不生育子女的夫妇能够获得相当于生育独生子女夫妇双倍的奖励,2004年4月15日起实施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经取消了这一奖励。
目前在上海已到达育龄期的独生子女占其同龄人口中的90%以上。据调查,上海最希望生育二胎的人群分两类,一是收入达到相当水平的富人,另一类是社会底层人士。而新条例推出,夫妻双方均是独生子女的家庭,将是此间既符合法定条件又有经济能力负担生二胎的家庭。
在《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包括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夫妻中一方为上海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等七类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另外,《条例》还规定了再婚夫妻允许“再生育”的四类条件。
据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表示,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新条例实施五个月来,申报“生二胎”的家庭数量有了显著增加。因为政策微调后,条件相对宽松,更多符合新条件的人士愿意“用足自己的权利”。同时取消过去不生育子女的夫妇能够获得生育独生子女夫妇双倍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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