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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判前夕 一律师主任强奸入狱(图)
 
三子
 
2013年11月18日发表
 
法制晚报快讯:律所主任强奸女大学生,称对方盗取精液。
张勇律师介绍(来源:北元律师所官网)

【人民报消息】2013年11月19日将二审宣判李天一案,前一天18日下午「13:19:41」法制晚报刊登了一个快讯「律所主任强奸女大学生 称对方盗取精液」,报导说:北京北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勇,在办公室内强奸女当事人(一名19岁女大学生)。被抓后他一度称:自己本来「犯罪中止」,但被害人「用手盗取自己精液」。法院没有认定其说法,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凤凰卫视18日以《律师强奸19岁女大学生,辩称对方「用手盗取精液」》为题转载法制晚报的另一个报导说,张勇强奸案发生在去年2012年9月13日下午5点多。女大学生汤然(化名)的男朋友被人打伤。这对情侣找到张勇,委托他代理民事赔偿事宜。为这事,汤然与张勇多次见面。汤然称,2012年9月13日下午2点多,张勇让她到律所谈事。在张勇的办公室,汤然临走时,张勇抱了她一下。汤然认为,这个拥抱可能是「礼节性」的,因此没太在意。3个小时后,汤然又接到张勇电话,让她到律师办公室交2000元费用。结果在哭声和威胁声中被强奸了。 报导还说:名校博士毕业、有「全国百强律师」称号的北京北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勇,在律所办公室内强奸了一名19岁的女当事人。被抓后,张勇一度称自己属于「犯罪中止」,而被害人之后用手「盗取」了他的精液。 张勇的这种说法很类似李天一轮奸案梦鸽及其聘请的律师们的辩词。 这个案子拖了一年多,到近日才宣判,11月18日,李天一案二审的前十几个小时各大媒体纷纷转载,相信与19日李天一轮奸案二审的判决绝对有关系。 李双江和梦鸽在薄熙来最猖狂时去站台,李天一犯案后梦鸽称一位军委首长要出面支持李家,不许给他们判刑。可见李天一等轮奸案的判决结果并不简单,延伸来看是江系血债帮和体制内正义人士的对决。而且大批的雇佣帮凶在网上发帖子,妄图给受害人定罪。 这是一个必须被阻止的动向,否则人类连牲畜都不如,人类将被淘汰! 这也是一个可以被阻止的动向,因为人可以逆天而行,但人翻不了天。△ (人民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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