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山西省侯马市当时才三十多岁的陈林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两次,被非法判刑三年(晋中监狱),被非法抄家三次,而且每年都遭受相关人员到家进行最少两次骚扰。二零一五年六月,陈林控告元凶江泽民。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共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的“610办公室”,随后在七月二十日江泽民进一步践踏宪法与法律,系统性地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实行 “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 的灭绝政策,严重败坏了国家声誉和社会道德,破坏了国家司法体制,给所有法轮功学员及他们的家庭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下面是陈林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 二零零一年春天,(侯马市新田乡)乡、村以及市政保科的人,到我家骚扰,第二天就传讯我到公安局政保科,审讯我。因为在别的地方发现了我抄的《大湖区讲法》。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在棉麻公司办公楼,有侯马“610”头目,市司法局承办,公安局警戒,开办了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当时,有村里派人把我包夹到新田乡,然后再把我送到洗脑班。村里派的人(豆焕棋)包夹我到洗脑班结束,使我失去了自由。洗脑班里,每天逼迫我看诽谤法轮功的内容,如《天安门自焚》,以及其它。看完后逼迫我写思想认识。因为我信仰法轮功,他们一伙逼迫我练太极拳,破坏我对法轮功的信仰。还有单独谈话、包夹等各种形式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记得洗脑班结束的第三天,侯马公安局政保科王吉贤,牛毅传讯我到公安局,非法对我进行审讯,这次还敲诈了我三百元(没任何手续),说是要吃饭。 二零零三年三月,在侯马平阳宾馆,还是由市“610”牵头,司法局承办,公安局派人警戒,设立了洗脑班,我又一次被村里人包夹到乡,再从乡送进洗脑班。这次是送进来的,人人过关。“610”背后指示,司法局出面,有包夹、有帮教,对我进行洗脑,逼迫写三书(决裂书,保证书,承诺书)。 二零零七年九月七日晚,向民众传播法轮功受迫害真相,我被稷山刑警四队绑架。稷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人员和侯马政保科人员抄了我的家。九月八日,我被非法关押在稷山县看守所。 自从绑架我后,先是被刑警四队的人,弄到楼上(稷山棉制厂院内),把我铐在床腿上,一个晚上,只让我小便了一次,后来我实在憋的难受,要求小便时,不但不上厕所,还暴打了我。那个难耐,现在想起都难受。等到天明,我被移交到稷山县国保大队,然后被送进稷山县看守所,当天早晨送进去到天黑,在七号监舍,在牢头丁田军带头下,八九个人把我暴打了七次、拳打、脚踢、脚踹、扇耳光。用打我来取乐。在这儿每天进行十几小时奴工,包装山楂食品。就在牢房的水泥地面上,把整箱的山楂料,往地下一倒,大家就开始加工了。一天除了吃饭时间,就是干活。从早晨七点到晚上十一、二点,慢的就要干到凌晨三点左右。天天如此。落在最后的两名,牢头指使犯人用塑料鞋底打屁股。最少也得二十来下,我经常被打。一次在牢房里丁田军嫌我慢,有两个犯人把我摁趴在床铺一边的暖气片上,他用拳头在我的小腿肚上打了好几拳。当时我的脸就白了。第二天,腿又肿又青。 在稷山牢房饭食是最差的,开水泡几片白菜,有时候盐也不放,吃的大小不匀的发糕,大块都吃不饱,小块就更吃不饱了。我吃得小块多,大块少,喝的热水也是很有限,我在进去的四十多天里,就一直喝生水,赤着脚趴在地下擦地。后来我因患痢疾便血、呕吐。就在那样情况下还被奴工干活。身体虚脱的几乎要垮了。 被劫持在稷山看守所十个来月,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我被转到了闻喜县看守所,分到二监区五号监舍当天。在那里牢头说是给我洗澡。让我脱光衣服,蹲在厕所,背贴靠在半截围板上。在头上用盆凉水慢慢往下浇,水又凉又冰。我受不了就坐在了地上,号里的犯人见状,就一盆接一盆的凉水往我身上泼,不知泼了多少盆,他们见我快不行了,才住手。 闻喜看守所与稷山相比,有两个不同。一是,活更加沉重了;二是,饭食好了些。早晨有面汤喝了,馒头比稷山大了些。长期的羁押,使我身心受到极大摧残,稷山公检法知法犯法。我曾问过管教,我们为什么总没有了断,他说你们的案子,法院要听上面(指稷山县610)的批示,法院单方面说了不算。 我转监,也没人通知家里。下了雪,还是穿一双破了的布鞋。那年冬天特别冷,下了好几层雪。在清扫雪的当中,布鞋也湿透了,也没个换,湿来湿去的。加上每天早晨在监舍外吃饭,脚都冻肿了。就是那个冬天,我落下了风湿病。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六日,我被稷山法院一审非法判决,其所谓的罪名是刑法三百条破坏法律实施。我不服,上诉;四月九日,运城中级法院,裁定为维持原判;五月四日,执行后把我送进晋中监狱。 在晋中监狱期间,曲沃国保和侯马国保合伙非法抄了我的家,扳开窗户上的钢筋,跳进家里,把我的衣柜弄坏,把我的笔记本电脑(东芝)搜走,我弟媳妇的一对金耳环在这次抄家中也不见了,还有一对小孩银手镯。 二零零九年五月四日我被送进晋中监狱,分在十三队。我去的当天,一个叫史月旺的犯人逼迫我面对墙站着,逼我写三书。后来又把我弄到楼上被严管了起来。 酷刑演示:罚坐小凳子 |
在严管的日子里,每天坐在小塑料凳上,不准动。从早晨七点吃了饭,就坐在那一直到晚上十点多,中途除了吃饭,就是坐着,把我的腿都坐木了。有一次腿麻木的不行,我动了一下,被看管的看见了,就在我后脑勺扇了几巴掌。除了坐,就是干活串荧光灯泡,有任务,若完不成就不准睡觉,人家睡觉你干活。这种情况一直到下队。 下到九队后,白天干活时,把我关在一个小房里,有两个犯人包夹,晚上回监舍两个犯人包夹,不准我和别人说话,上厕所得报告,就得坐在板凳上不准动,还有详细记录几点几点干什么,我失去了自由,比杀人犯还惨。 我们修炼人,是一群要做好人的人,可是在监狱里比那些杀人犯,还没有自由。他们干完活,可以打扑克,相互聊天,每个监舍走动,还有一个活动范围圈子。我们被包夹,失去一切自由,监狱里的监狱。犯人的犯人。被犯人包夹,被犯人欺压。 二零一四年六月三日,《北京晚报》刊载的文章中,关于国家(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中明确的七个邪教组织以及公安部认定的七个邪教组织)权力部门认定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可是稷山法院,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六日对我的判决中,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定罪,就是冤判。法轮功不是邪教。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法轮功倡导的真、善、忍普世价值观,被国内外民众给予普遍赞誉。目前,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法轮功修炼者,三千多项对法轮功的褒奖,有许多地区设立了法轮大法日,法轮大法周,还有法轮大法月。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前,中国大陆有一亿人修炼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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