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8月1日】本人现为离休干部,曾在部队服役近三十年,转业到地方工作后曾任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公司经理等职。 本人步入晚年后身体渐衰、疾病丛生,同时退休后在思想上存在失落感,心神不定,影响到身体健康。自一九九八年春开始修炼教人向善、祛病健身的法轮功后百病消除,放下狭隘的思想包袱,懂得了人生真谛,迈向坦荡正道,身心受益非浅,家庭也得到了厚福。我也亲眼见到其他同修因修炼获得了神奇的效果,例如医治无效的病人获得新生等。而且修炼人道德素质飞快的提高,也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社会稳定。可是如此利国利民的好功法竟遭到江XX空前疯狂的打压,他违反宪法、滥用职权对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造谣中伤,对广大炼功人实行惨无人道的迫害。就连我这年过古稀、曾为中国革命和建设出生入死、艰苦奋斗几十年并多次立功受奖的老干部也难逃他的毒手,竟横遭迫害,事实简述如下: 对我非法监管限制自由,以高压手段迫我写“检讨”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在江泽民亲自指挥操纵下,全国铺天盖地连篇累牍的假新闻大造舆论、诽谤法轮功,动用国家机器疯狂镇压。连我们这个不大的企业也派了国家安全局的人来坐镇,伙同单位党委书记等人以停发养老金等相威胁,逼迫我写“检讨”,并逼迫交出大法书籍、讲法录音带、炼功录音带、讲法光碟等资料。我违心地写了“检讨”。但事后他们仍不放过我,一直对我进行非法监视,还规定我如到外地要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三番五次找我盘问,特别过年、过节或有重大会议时就不断打电话来骚扰,令人不得安宁。 公安对我非法抄家搜查四次、搜身一次 第一次是二零零一年元月中旬的一天,两名公安在单位保卫干部带领下闯入我家搜查,未搜出任何东西空手而去;第二次是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三名公安和单位保卫干部又闯入我家搜查,把《法轮大法》、《洪吟》等书及有关资料抢走;第三次是二零零二年五月九日上午,四、五个公安和单位保卫干部又强行搜家,翻箱倒柜搜走《转法轮》和讲真相光碟两张及真相资料、讲法录音带等;下午又到我家杂物房搜去《论语》挂图一幅,这是第四次。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我从市收容教育所非法关押被释放时,来领我的政法干部和公安对我搜身、搜查行李包,抄去手抄资料多份及电话号码记录本,给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公安非法拘留我一次15天,并以办洗脑班为名,非法将我关押在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三次,共293天。第一次是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月至二月二十四日共计十六天;第二次是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九日至十二月六日共计六十九天;第三次是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四日至十二月十七日共计二百零八天,关押的依据只是我表态要坚持炼法轮功。二零零二年五月初因我给一位干部看法轮功真相资料,就被扣上“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于五月九日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期间与犯罪份子近二十人同住在约二十平方米的小房内,吃、睡、拉、洗全在里面。每天被逼迫干活二十个小时以上,监管人员经常施暴,犯人动辄挨打受骂。我的电子表和家属送来的新凉鞋被非法扣下。非法拘留十五天期满后因我不妥协不得释放,又转至市公安收容教育所非法关押了二百零八天。在那儿关押是不讲期限的,它们想关多久就关多久。 在市公安收容教育所,平日里吃的是冬瓜汤或红薯叶煮的汤,加上饭钱每天伙食大约有两三元钱吧,但每天却收取二十五元的费用。我三次被关收容所共二百九十三天共计被勒索七千三百二十五元。 同时单位因我炼法轮功受到高压,采取株连手段扣发了二零零二年发给每位离休干部的六百元的补助费。并以我不放弃真善忍信仰为名扣上“站到与人民为敌一边”之罪名,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处分文件上报各领导机关、下发各基层单位,企图“从政治上搞臭”。 我因长期被非法关押,给家人和远在外地的老同学、老战友及亲朋好友带来苦难,为我于古稀之年竟遭迫害操碎了心,他(她)们中有的不顾年岁已高,不辞劳苦,不远千里前来探望,为营救我免遭迫害而奔走。 我的受害事实只是江泽民迫害大法弟子罪行的冰山一角。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和大法弟子人神共怒,为了维护公理、国法,必须将他绳之以法,把他送上审判台以平民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