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4月2日】美国之音4月1日报导了美国发表的2002年度的全球人权报告。报导说其中有大量的篇幅是有关中国人权状况的。 这份报告说,在2002年的中国,随便抓人、严刑拷打、刑讯逼供,甚至把人打死等情况时有所闻。还有的人,长期关小号,生不如死。大部分的监狱和劳教、劳改场所,条件十分恶劣。在很多情况下,政治犯的待遇尤其糟糕。在中国现行司法制度下,一个人因为刑事案而被捕则根本没有基本人权可言。 国务院发表的2002年度的人权报告,还批评了中国的司法制度。由于许多案子在审理过程中,连一些简单的、应该走的‘过场’都不走,导致司法审理过程中弊病丛生。在这种体制下,没有什么律师愿意出面为刑事犯嫌疑人或者政治犯打官司。在2002年,每七个刑事案件中,只有一个被告能有律师为其辩护。更有甚者,还有的律师因为给当事客户辩护而自己也被抓了起来。当局还违反刑法或刑事诉讼法,把政治犯和地下教会人士,送去劳教单位进行改造。报告说,在中国,不经过司法程序而送去劳教、劳改单位的,就有二十多万人。 美国的人权报告说,虽然中国在几年前已经在刑法中取消了“反革命罪”这一条款,但是在中国,因为反革命罪行而被判处徒刑的,还有一千三百多人。许多人,仅仅因为和平表达观点而遭到关押。 报导说,美国的2002年度的全球人权报告的中国部份,还批评了中国当局控制新闻舆论和媒体。在2002年,政府查封了许多互联网网址,关闭了大批网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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