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4年02月02日讯】“官窰”与“官谣”
“官窰”专指中国历代由朝廷或官方开设的烧造瓷器的窰场,所生产的瓷器专供宫廷使用。与只出现在历史书籍、文物拍卖会和考古新闻中的冷僻的“官窰”一词不同,中国网民近来创造出的与“官窰”同音的“官谣”(官方造谣)一词,却成为二○一三年的热门流行词。近二年来的“十大官谣”于最近正式公布,位列榜首的是“二○一二年二月:王立军被传叛逃至美国驻成都领事馆,重庆官方辟谣称王立军接受休假式治疗。两天后,纪检和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后王立军接受审判。”
虽然“新华社认为,……我们同样不能忽视刚露头的‘官谣’”(见二○一三年九月七日《新京报》),其实在“新中国”,“官谣”具有悠久的历史。上世纪五十年代《人民日报》在头版套红刊出的《早稻亩产三万六千九百多斤》,以及中学课本上曾有的“国民党不抗日,抗战胜利后蒋介石却从峨嵋山上下来摘(抗战胜利的)桃子”就是最著名的两大官谣,如今的为政者应深以为戒。
官谣与民谣:待遇天壤之别
“官窰”有别于民办的“民窰”,有“官谣”也自然有“民谣”(即“民间造谣”,不是一般意义的“民谣”)。最让中国草民无法忍受的是:造“官谣”者可以在光天化日下公然睁着眼睛言之凿凿地说瞎话,事后却无需被问责;“官谣”可以比放屁还来无影去无踪,事后既不见官方正式出面辟谣澄清,也不见解释道歉,更不见下“罪己诏”或有关官员引咎辞职。可造“民谣”者所受的“待遇”却截然不同。即使“民谣”事后被证明句句是真理,官方也可以不问青红皂白,先把他/她抓进局子,然后再视“情况需要”而不是根据法律释放或判刑。中国共产党已经执政六十多年,但这个一直号称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的政党,其“官为贵、民为贱”意识却比封建时代还要浓厚。这种官家何以树官威?这种政府何以立公信?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西方社会,为官者通常无人敢造“官谣”,因为他/她不管官衔多大,都需为此承担巨大的政治甚至刑事风险,最佳案例莫如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因为与莱温斯基偷情撒谎而遭到美国国会弹劾一案。克林顿的道德失范的确引起民众和国会诸多非议,但美国国会之所以弹劾他,并非因为他的道德失范,而是因为他作为国家元首,采用说谎、欺骗的方式企图蒙骗外界、掩盖真相。
“官谣”是“民谣”的始作俑者
网络上的事实与谣言混淆不清,对世界各国都是个挑战,但在中国这种挑战还涉及了政府因素。中国“特殊国情”的一大特征是可靠的公共信息欠缺,尤其是涉及到与官方有关的信息时,连官员包二奶和官员的个人财产都可被官方随意列为“国家机密”。公共信息的封闭、官方缺乏真话和决策不透明、“官谣”盛行,在在促使民众去拼凑和寻找真相。加上这几年来在中国微博/微信广泛流行,大面积占据了信息时代的中国社会,民间信息即官方眼中的“民谣”遂成为比官方信息更能被民众关注、信任、接受和传播的信息来源。
其实,社会有强大的正能量纠正真正的“民谣”。比如某人在某公共平台上发布了一条不实信息,当所有知情人通过跟贴将各种来自不同渠道的信息汇集到一起时,会形成一种互相补充、纠错的关系,真相很容易得到再现,即无谣言阴影生存可能的“无影灯效应”。
中国当前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是政府公信力和威望的普遍丧失,以致君子骂共产党,流氓也骂共产党;民众骂共产党,贪官污吏也骂共产党。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官谣”对执政党的杀伤力是最大的。中国应该实行的行政和法律措施是:“官谣”一旦被证实,该级政府必须出面辟谣澄清、解释道歉,有关官员应引咎辞职;上级政府同时应追究“官谣”决策者的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这些措施是挽回政府威望、“劝君少骂共产党”的唯一良策,也是辟民谣、止民谣的最好方法。什么时候中国能使造“官谣”者“官不聊生”,什么时候中国的“民谣”才会缺乏生存和发展的土壤。
来源:《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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