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美國國務院、農業部、商務部、國土安全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在港營商警告」(Hong Kong Business Advisory)更新版。(網站截圖)
【看中國2024年9月9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編譯、綜合報導)9月6日,美國國務院、農業部、商務部、國土安全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在港營商警告」(Hong Kong Business Advisory)更新版,警示在港美企營運和活動所面臨的風險。上一次「警告」發表於2021年7月。
「警告」稱,在港美企的許多風險來自《香港國安法》和《基本法》23條。這些法律進一步削弱了香港的基本自由和人權。企業應意識到,過往在中國大陸面臨的風險正逐步浮現在香港。上述兩項國安條例及中港當局的執法行為,比如懸紅通緝,可能會對企業員工、財務、法律合規性、聲譽和營運產生負面影響。該「警告」可協助企業在了解情況後做出風險評估和業務決策。
「警告」在簡報中強調了以下四點: 一、在香港經營的企業以及代表這些公司開展業務的個人均須遵守《香港國安法》和《基本法》23條廣泛而模糊的規定。 二、企業必須注意,23條域外管轄權會影響香港以外的企業和個人。 三、在香港經營的企業面臨潛在的法律、監管、營運、財務和聲譽風險,包括被加強的審查力度,潛在的經濟處罰以及因違反國安條例而採取的法律行動。 四、在香港經營的企業可能會面臨某些衝突的情況。比如,當工作與美國制裁發生衝突。「警告」強調,不遵守美國制裁會觸犯美國法律,面臨民事或刑事處罰。
在長達16頁的內文中,「警告」指,雖然23條尚未被用來起訴任何企業。但2020年及2021年,國安警察突然抄查香港《蘋果日報》及其母公司壹傳媒,逮捕創辦人黎智英和幾位主管,最終迫使該公司清盤、停運。
不排除中國和香港當局嘗試使用23條「廣泛定義的犯罪行為」(broadly defined offenses)對個人或企業日常從事的商業活動進行起訴,譬如遊說影響政府決策;進行市場分析,或以香港政府數據的從事研究;會計部門對有業務往來的公司進行財務狀況核計;透過媒體、非政府組織或智庫發表分析或評論。
總而言之,只要當局確定這些活動威脅國家安全,企業或個人就面臨國安罪名的起訴,如竊取國家機密和間諜活動罪、外國勢力干涉危害國家安全罪、煽動罪、破壞危害國家安全罪。
另外,在港美企還須面對監控和資料隱私外洩的風險,如未經授權的電子監控,及被迫向當局移交資料。中港當局可能會利用由國安條例所獲得的法律權限向香港的企業和個人收集數據,對他們進行調查。 迄今為止,香港當局對違反「國家安全」的解釋包括:參加立法會初選,和其他特別受《基本法》保護的政治活動,如在社群媒體上發表意見,會見外國領事館工作人員。儘管在香港收集、處理和使用數據的監管框架不同於中國大陸,但《國安法》和23條授予了執法部門廣泛的權力來進行竊聽或監視活動。 鑑於這些風險,據聞一些在港外企要求非香港員工來港公幹時不得攜帶手機和電腦。有外企已取消在港員工自動登錄公司全球資料庫的權限,除非事前得到批准。還有公司將其香港業務從公司整體業務架構中分離出來。 「警告」還提醒在香港經營的企業,可能會面臨中港當局的反制行為。不過,部分中國法律如2021年6月10日實施《反外國制裁法》,和2015年的《中國國安法》目前還未適用於香港。
美國「警告」發表後,香港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與財庫局局長許正宇分別作出反駁,指控「警告」是「陰謀」與「小動作」、「穿鑿附會」。時評人顏寶剛則認為,港府的回應「軟弱無力」,未能針對具體問題作出實質性的解釋或回應,只是做出情緒化表態。
顏寶剛指,隨著香港政治、法律與經濟環境的變化,外資在港營運的風險不斷增加。無論是《國安法》、23條,還是在今年內提交《網絡安全(關鍵基礎設施)條例草案》,都令外資在香港的前景變得不明朗。加之國際制裁的風險,許多外資企業可能會重新考慮其在香港的業務布局。美國政府的警告雖然只是警示性質,但其所指出的問題,對外資乃至香港經濟的影響不可忽視。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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