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部分媒体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追查报告
1999年7月中国江泽民集团镇压法轮功以来,中国大陆新闻媒体在江氏集团的控制下,炮制了一系列诬陷诽谤法轮功、煽动全国人民仇恨法轮功、全民“洗脑”的宣传攻势。影响力大的诬陷文章首先由中央级媒体如中央电台(CCTV)、新华社、人民日报、中新社、光明日报、解放军报、中国青年报等推出,然后全国各地媒体转载转播。大陆媒体不遗余力的一边倒的欺骗宣传,对人类有史以来最邪恶,血腥和残暴的镇压起到了帮凶和推波助澜的作用。
1999年江氏集团镇压法轮功一开始,江氏就成立了制订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的最高机关“610办公室”和主管镇压的宣传机构。该宣传机构由江氏集团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负责,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李东升任副职(1)。作为“610办公室”核心成员的李东生身兼中央电视台副台长及党委书记要职,对CCTV配合镇压法轮功所做的系统的欺骗宣传起著不可推卸的责任。主管镇压的宣传机构的任务就是控制全国所有媒体诬陷诽谤法轮功,为全面镇压开路。
江氏集团的媒体历来就是党的喉舌。江氏在和CBS60分钟节目华莱士谈话时直截了当地承认:“媒体,应该是党的喉舌”。该段文字在中共的版本中被删除。江氏强调新闻工作必须按照“党和人民的意志、利益进行舆论导向”。1996年1月2日,江氏在接见解放军报社副师以上干部的讲话中提到:“我们的报纸办得好,可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任务起到有力的宣传、贯彻作用”。“党报、党刊、国家通讯社和电台、电视台都要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在引导舆论中发挥主干作用。”江要求“各级党委要经常研究讨论新闻工作。比如每一段时期的宣传方针、指导思想、报道重点、宣传效果等等,都应该在党委会上讨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新闻宣传”〔2〕。在江氏集团严密控制下中国的媒体报道没有真实性可言,完全是欺骗人民,贯彻执行江氏政策的工具。
1999年7月23日,《人民日报》社论“提高认识看清危害把握政策维护稳定”以“鼓吹‘地球爆炸’,‘末日来临’”等谎言诬陷法轮功,在法轮功的书籍、磁带和音像制品被禁止发行、被强行销毁,普通民众无法了解法轮功真相的情况下,为江氏镇压法轮功制造舆论借口。在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遭受精神和肉体上的残酷迫害,被强迫放弃信仰的情况下,新华社以“不信春风唤不回”,CCTV焦点访谈“复苏--一个原‘法轮功’人员的自述”,“从毁灭到新生──王博和她的爸爸妈妈”等美化施暴者,粉饰迫害,使迫害得以维持。
在谎言,镇压难以维持之际,CCTV和新华社又联手制造了“天安门自焚案”,“京城血案”,“浙江毒杀乞丐案”等恶性案件栽赃陷害法轮功,煽动整个社会仇恨法轮功学员,为江氏集团加大力度迫害法轮功,采用更加残酷的手段镇压法轮功创造条件。
在江氏发动的镇压法轮功运动中,中国很多媒体一直扮演著举足轻重的帮凶角色,完全丧失了新闻工作的职业道德,违背了新闻的公正性、全面性、客观性和正面导向性,所造的谎言之多,涉及范围之大,性质之恶劣,不亚于纳粹宣传部在二战时期对犹太人迫害中所起的作用。媒体造假,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了成百甚至上千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几十万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或流离失所;上亿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被社会所歧视,承受著精神上的迫害。鉴于江氏集团宣传机构的谎言所造成的恶劣后果,追查国际对参与新闻造假、煽动仇恨的个人和单位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 目录
- 舆论先行--为迫害作准备
1.1 断章取义,无中生有
1.2 制造谎言伪造证人
1.3 利用并欺骗杀人犯造假 - 歪曲事实粉饰迫害
2.1法轮功学员张昆仑、赵明指正电视台造假
2.2谎言下的高压和酷刑造成王博一家骨肉分离 - 制造天安门自焚伪案
- 利用精神病人造假--制造恐惧,煽动民众参与迫害
4.1傅怡彬案
4.2浙江毒杀乞丐案 - 揭露媒体造假的法轮功学员被重判或虐杀
- 对参与媒体造假的个人和单位的追查
参与媒体迫害法轮功的主要单位和个人
参考文献
1. 舆论先行--为迫害作准备
对法轮功的镇压和迫害,中国中央喉舌媒体的编造新闻和造舆论是使这场迫害得以延续和持续恶化的根本原因。
1999年6月7日,江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发表关于抓紧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讲话后,7月24日,新闻出版署发出了《关于立即收缴封存⟨中国法轮功⟩等五种书的通知》,将1999年6月1日,由新闻出版署同意青海省新闻出版局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转法轮法解》、《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法轮佛法──在欧洲法会上讲法》、《法轮佛法──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4种书进行查禁处理。
1999年7月22日民政部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和公安部通告:“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凡宣扬‘法轮大法’(法轮功)内容的音像制品,…必须予以查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音像制品行政管理部门要立即对音像市场进行检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出租、放映宣扬‘法轮大法’的音像制品,一经发现要立即收缴和销毁,并依法对经营者予以处罚。”中央电视台CCTV在1999年7月28日的新闻栏目中提到:“…近日对有关‘法轮功’的书刊、音像资料等进行了追缴和集中销毁。据了解,天津市出版管理部门近日收缴宣传‘法轮功’的书籍22种、73,000余册;武汉市公安部门对有关法轮功的书刊、音像资料等共130,000余件进行了集中销毁。这些…宣传品中,包括…书籍100,000册、音像制品27,000盘”。
至此,在民众无法接触到法轮功真实原著,知情权被剥夺的情况下,中央的宣传机构和媒体开始对法轮功进行断章取义,大肆编造谎言的方式对法轮功进行诬蔑和诽谤,煽动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情绪。
1.1 断章取义,无中生有
1999年7月23日,《人民日报》社论“提高认识看清危害把握政策维护稳定”中称法轮功“鼓吹‘地球爆炸’,‘末日来临’”等。然而,追查国际查到法轮功创史人李洪志先生1998年在美国讲话中说:“我可以在这里严肃地跟大家讲,所有称在1999年将要发生什么地球的灾难啊,或者是宇宙的灾亡啊,这样的事情是根本就不存在了。”(3)CCTV转播一个由国务院宗教事务管理局召开的外国记者会,会上播放李洪志先生的演讲录像,经国际追查组织调查发现,CCTV把演讲录像中“这样的事情是根本就不存在了”的“不”字剪掉,再将其他一些讲话掐头去尾重新组合,演讲就变成在“宣扬地球爆炸”,硬把李洪志先生的讲话变成完全相反的意思。所谓的“末世论”,也是把法轮功原著中提到的释迦牟尼称现在为末法时期篡改而来的。宣传机构的很多造假都是采取类似的手法。
1.2 制造谎言伪造证人
1999年7月28日,新华社记者徐家军以“潘玉芳老人指证李洪志伪造出生日期”为题,制造谎言对李洪志先生人格进行诽谤。文中称“现年80岁高龄的潘玉芳老人对往事记忆犹新。据老人回忆,1952年夏天,是年33岁的潘玉芳被请至住在吉林省怀德县公主岭镇为卢淑珍接生。卢淑珍分娩时难产,疼得难以忍受,潘玉芳不得已为其注射催产素。当婴儿生下来时,已经全身发紫。这个婴儿便是李洪志。”。然而,根据《哥伦比亚百科全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第五版,版权1993),科学家们于1953年才发现了催产素的分子结构,同年,科学家们才在实验室合成了催产素,而催产素应用于临床,是1953年以后的事。
1.3 利用并欺骗杀人犯造假
1999年12月29日,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和焦点访谈的“邹刚杀人案”是一起利用杀人犯造假的案例。据知情人透露,邹刚是松花江林业总局种子站职工,当时39岁。他从小就有幻听、幻视、幻觉等精神异常症状,经常胡言乱语。就在案发前2天,邹已彻夜不眠,烦躁不安,神情呆滞,精神已严重错乱。在这种情况下,其亲属于案发前一天,曾给哈尔滨太平精神病院打电话,联系给邹刚治病事宜(5)。
据另一个和邹刚曾经关押在一起的知情人透露,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为了造假,欺骗邹刚如果配合说是练法轮功练的,可以保他不判死刑。然而,邹刚被利用完后,仍然被判处死刑灭口。《黑龙江内参》第2期2000年1月22日出版的“对自称‘法轮功’练习者邹刚犯罪情况的调查”中指出:记者会同公安及有关部门对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松花江林业管理分公司营林处种子站工人邹刚的犯罪情况进行调查。初步查明,除邹刚自称是“法轮功”练习者外,未发现其为“法轮功”练功者的其它证据(6)。根据法轮功经典书籍《转法轮》第七讲第一节“杀生问题”:“杀生这个问题很敏感,对炼功人来说,我们要求也比较严格,炼功人不能杀生。”(7)然而,为了煽动仇恨,造假媒体导演和利用了多起自残或杀人案栽赃陷害法轮功,完全不顾杀害生命与法轮功的要求完全相反这一事实。
2. 歪曲事实粉饰迫害
吴玲霞,年仅37岁,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法轮功学员。2001年5访友时被抓,送到双鸭山看守所非法关押1个月后,于2001年7月2日又被送进佳木斯市西格木劳教所,于2002年7月27日被迫害致死。
吴玲霞与儿子的合影 |
吴玲霞被绑架进佳木斯劳教所遭迫害导致肝硬化腹水和双下肢溃烂的照片 |
自1999年7月,江氏集团违反宪法、国际人权公约,在中国系统、全面镇压法轮功以来,中国数百多个“劳教所”对超过100,000的法轮功修炼者监禁(8)。江氏密令对法轮功学员要“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各拘留所,劳教所,监狱等为了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并参与诋毁法轮功,采取了连续多日剥夺睡眠;多根高压电棍同时长时间电击,地牢、水牢、死人床、坐板,野蛮灌食,紧身约束衣等等一系列残酷手段进行迫害。就目前为止,至少有881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9)。然而,中国媒体不仅极力掩盖所有这些残忍血腥的迫害事实,更对劳教所、看守所等一些施暴者进行美化,粉饰迫害,欺骗民众,使迫害得以维持并进一步恶化。下照片对比显示出法轮功学员吴玲霞被佳木斯劳教所酷刑迫害的真实情况。
2.1 法轮功学员张昆仑、赵明指正电视台造假
现居加拿大的著名雕塑家张昆仑教授在山东时,因为修炼法轮功,被抓3次。张教授揭露说:“有几个警察一下把我按倒在地上又踹,又打,派出所的所长说:最高领导江泽民主席讲话了,整死法轮功学员,怎么整都没事,整死了抛出去埋了就说是畏罪自杀。然后他们就用电棍电我的全身,由2个警察同时电…非常痛苦还不能喊,一喊他们就拿电棍往嘴巴里捅…」。(10)
张教授被营救到加拿大后,关于中央电视台放的张教授在劳教所绘画、看下象棋,对央视造假过程揭露道:“实际上都是在做戏!当时有个政委说他们有个教绘画的老师,希望我能给他一些指导……后来把纸笔墨都拿来了,硬要我指导。我不知是圈套,实在没办法,只好说,那我给你画两下,你看看吧。这一下就给录了像了。后来我一看电视,原来是这么回事。还有下象棋那个情节,你不知道中国的劳教所制度是非常严厉的,录像那天,他们拿来了象棋,扑克,让大家一起来玩。也叫我一起来玩,我说我不会玩这些,也不懂下象棋。他们说,你不懂就坐这里看看,边说就边硬把我按在椅子上,一坐下就又录了像了。完全都是骗局!”〔10〕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爱尔兰留学生赵明身上。赵明2000年因回国上访而被关押。在北京团河劳教所受尽各种酷刑折磨。“在劳教所里每天都是一场鏖战,我曾经被警察唆使犯人群殴、被长时间体罚,不让睡觉,被一帮警察围著用电棍电击。”“他们先威胁我要我‘转化’。在我严辞拒绝后。他们开始把我往床板上绑,这是为防止电击时身体跳动。脚,腿,上身,手臂,分别绑住,还有一道从我的嘴里跨过绑住头部。绑完后他们再次威胁我‘转化’。被我再次拒绝后,他们抱出一捆电棍,开始分发电棍。那电棍有50多厘米长,除头上有两个电极外,整个电棍还有螺旋状金属环绕,用这部份放电,能在很长范围内电击。他们至少使用了6根电棍开始对我全身电击。”〔11〕 |
法轮功学员被电刑的场面 |
在2001年下半年,中央电视台的记者李玉强(制作多部诽谤法轮功电视节目)到团河劳教所采访了赵明整整一下午。“他们表现得非常支持法轮功的样子,问我怎么开始修炼的,有什么体会,受益。我于是尽述在大法修炼中身心受益的体会和对大法法理的科学性的认识,表面上看那真是一次愉快的采访,要是发生在1999年以前还有可能。”(11)
赵明被营救到爱尔兰后,在一张江氏集团的反法轮功的VCD中,赵明看到了这次采访的镜头:“我发现就是这次采访的镜头,但他们把我的话脱离了上下文,又加上画外音,完全违反了我话的本意,用来攻击法轮功。其实他们如此费力地装模作样采访了一下午就是为了套取1、2句话,试图抹杀我在劳教所受到折磨的事实。”
新华社记者李善远,于力,张非非在“不信春风唤不回”中,把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折磨,描述成“警察们无微不至的关怀”,把以迫害法轮功而臭名昭著的马三家劳教所标榜成“教育‘转化’的摇篮,改造灵魂的导师。”由于媒体造假,掩盖事实,使得一般民众无法了解法轮功学员因为不放弃信仰而被残酷迫害以致丧失生命。这些喉舌媒体还进一步将一些法轮功学员在酷刑折磨下被迫放弃修炼,误导成所谓“转化”和“挽救”,严重歪曲事实,混淆视听(12)。
2.2 谎言下的高压和酷刑造成王博一家骨肉分离
2002年4月7日和4月8日,CCTV《焦点访谈》“从毁灭到新生──王博和她的爸爸妈妈”(13)及新华社“生命・音乐・新生□□原‘法轮功’练习者王博的人生轨迹”(14)以颠倒黑白,歪曲事实的手法,把由于迫害而造成的王博一家的骨肉分离归罪于法轮功。而事实是王博的父母被非法关押于劳教所,由于遭受迫害而骨肉分离(15〕。
看看王博是怎样谈自己被“转化”的:“我在劳教所里极其痛苦,没有一点人身自由……他们把我绑架到北京新安劳教所,用24小时每天都不让睡觉的办法,连续6天不让睡觉,灌输颠倒黑白的谎言,看歪曲法轮功的录像,强制‘洗脑’。用那里警察的话说,我们就是用对付间谍的办法使你精神崩溃!”(15)王博在被折磨得精神崩溃的情况下被强制“转化”。被“转化”的王博告诉父亲:“爸爸你知道我是怎么过来的吗?被‘转化’后,内心的矛盾,精神的压抑,生不如死,有时我感觉象60多岁的人,在我精神当中死过好几次了……”
王博的父亲王新中在谈到自己被强迫“转化”的过程时揭露道:“24小时不让睡觉,天天如此。在被断章取义、偷梁换柱的种种谎言和诽谤录像的欺骗下,再加上多日不让睡觉的精神摧残下,我迷迷糊糊神志不清,就这样被所谓的‘转化’了。这绝不是我的本愿。”〔15〕
在揭露《焦点访谈》造假过程时王新中写到:“当我看到《焦点访谈》播出的节目后,为《焦点访谈》如此卑鄙的嫁祸、歪曲诬陷的‘偷梁换柱’手段而感到震惊。”“我在与中央电视台的记者交谈中,谈到我们家的修炼和我在单位遭‘610’毒打的情况却被删掉了,并对我的访谈作了移花接木、改头换面的重要删节,有意将节目制作成丑化修炼人,恶意攻击大法,方向完全不同的内容。正如记者所说,‘有些内容是不能报导的,政治的需要吧。’”(15)
那么,《焦点访谈》所删掉的王博一家修炼法轮功的内容是什么呢?请看王新中的描述:“96年前,我和我爱人感情不和,准备在96年王博上高中后协议离婚,家庭出现了危机。95年王博停止了学习钢琴,我的身体很不好,神经衰弱、心肌炎、肠胃炎,我爱人也神经衰弱、肩周炎,我们因一点小事经常争吵不休,互不相让,矛盾发展到了极点,我从单位申请了房子,做好了离婚的准备。”“就在1996年7月我爱人开始修炼法轮功,通过修炼我发现她从思想、性格、身体各方面变化非常大,也改变了对我的看法和态度,随后我也开始了修炼。我们按照真、善、忍去做,事事为别人著想,遇事找自己的不足,我们夫妻相互沟通,互相理解,生活重新出现生机,我们的家庭和睦了。各种疾病不翼而飞,扔掉了多年存药的大箱子,退掉了准备离婚住的房子。王博有了欢乐的家庭。”(15)
王博被“转化”的案例只是媒体用来造假的众多谎言中的一个。媒体站在镇压者一边倒打一耙,把由于政府镇压而造成的法轮功家庭的骨肉分离的人间悲剧嫁祸于法轮功;污蔑成法轮功学员“不顾家庭”、“破坏家庭”、“泯灭人性”等。绝口不提法轮功学员因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的事实,把法轮功学员坚持说真话反映实情诬蔑为“顽固不化”;把江氏集团利用国家机器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折磨美化成“春风细雨”。把好的说成坏的,邪的说成正的,把助纣为虐说成挽救生命。那么“转化”意味著什么呢?河北省法制教育中心的孔繁运对已“转化”的人说:“什么时候我看到你们打人、骂人才算真正转化彻底了。”〔15〕
3. 制造天安门自焚伪案
2001年1月23日下午北京天安门广场发生了一起震惊中外的所谓“自焚事件”。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反常地迅速报道,指称参与“自焚”的5人为法轮功学员。
由于“自焚”行为严重违反法轮功的原则和教导:“炼功人不能杀生”(7)及“所以自杀是有罪的。”(16),法轮功学员否认了指控,一些国际媒体和第三方机构也提出质疑。美国华盛顿邮报记者菲利普.潘采访了“自焚”事件中死亡的刘春玲的邻居们,文中指出:“从来没有人见她练过法轮功。”(17)
CCTV《焦点访谈》关于自焚的报道更是疑点重重,刘春玲倒地时明显被重物袭击的镜头,表明刘不是被烧死而是被打死灭口;3月17日活蹦乱跳准备出院的刘思影突然死亡,也像她的母亲一样被灭口〔18〕;根据台湾大学语音实验室的语音分析,天安门自焚现场的王进东和一年后《焦点访谈》采访的王进东不是一人(19)。
一件重物击在刘春玲的头部并弹起。刘被打得转身背向灭火器了,随即倒地。 | 浑身「烧黑」的王进东,完好无损的雪碧瓶,和静止下垂的道具灭火毯。 | 刘春玲身上的火已被扑灭,刘面朝灭火器,就在这时隐约可见一只手臂伸向了刘春玲的头部面,刘头部受击。 |
2002年初,李玉强在河北省会法制教育培训中心采访王博时,曾和那里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座谈”,当时有法轮功学员问她“自焚”镜头的种种疑点和漏洞(尤其是已烧得黑焦的王进东,两腿间夹的盛汽油的雪碧瓶子却完好无损)。李玉强公开承认:广场上的“王进东”腿中间的雪碧瓶子是他们放进去的,此镜头是他们“补拍”的。她说这是为了让人相信是法轮功在自焚,早知道会被识破就不拍了(20)。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于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会议上的正式声明中指出:“中共当局并企图以今年1月23日天安门广场上的自焚事件为证据来诬陷法轮功。然而,我们得到一份‘自焚’事件的录像分析却表明,整个事件是由政府一手导演的。”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后追查的第一个案例就是“天安门自焚案”,详情请参阅有关的追查报告〔18〕。由北美非营利民间中文电视台“新唐人”制作的影片《伪火」,获第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
(The51stColumbus International Film and Video Festival,Honorable Mention:FalseFire:China's Tragic New Standardin State Deception,byBingHe,JimmyZhou,NewTangDynastyTelevision)。
《伪火》系统地分析了“自焚事件”的诸多疑点,从而揭示了天安门自焚事件极有可能是中国江氏政府为栽赃法轮功、并为镇压法轮功制造借口而炮制的一起伪案。
“自焚事件”发生于镇压法轮功1年半之际,当时中国绝大部分民众已经开始厌倦并反对江氏集团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打压,镇压已经难以维持。“自焚案”的抛出,挑起了普通百姓对法轮功修炼者的仇恨,由同情法轮功修炼者到认同镇压,此后所发生的仇恨法轮功的案例明显增加,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也更加严重,据不完全统计,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由原来的173名(从镇压至自焚伪案前的18个月)急增至881名(从“自焚伪案”至2004年1月的36个月间708名被破害致死)。
鉴于天安门自焚事件的恶劣性质,追查国际对参与造假的媒体和个人进行了一系列的追查。由于新华社对“自焚”过程的报道采用不署名的方式,国际追查对新华社有关单位进行了调查。新华社网络中心主任周锡生称自己“不管这件事情”。经过其它渠道,了解到“自焚”事件由新华社国内部负责。国内部主任称“不能帮助查询当事记者的姓名”,而且说:“法轮功的问题不能由新华社回答”。《焦点访谈》的一些相关人士否认参与了“自焚”的节目制作,称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名字在上边;还有的找到本人后不敢承认自己就是当事人,并否认电话是中央电视台的电话。负责技术制作的杨涛洲承认参加了“自焚”片子的后期制作。一些《焦点访谈》剧组人员告诉调查员该剧组制作的关于法轮功的影片都是由李玉强负责的。追查国际对李玉强进行了多次调查。当调查员列出“自焚”等片疑点时,李玉强非常害怕,李说:“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你要先跟总台联系。”
4 利用精神病人造假--制造恐惧,煽动民众参与迫害
4.1 傅怡彬案
2001年12月16日,新华社与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节目,以“‘京城血案’--傅怡彬弑父杀妻”为名,发起了对法轮功新一轮的攻势,对法轮功的诬陷诽谤也又一次升级:从造谣自残自杀到杀人。媒体造假的手段也从开始的断章取义、篡改原文到完全的无中生有。《焦点访谈》中傅怡彬称“我把他们杀了,整个我们这一个大家子,修炼成了以后,到了极乐世界,永享欢乐。”然而在法轮功任何著作中,都找不到“杀人就是度人”这一逻辑,相反,在法轮功著作《转法轮》中却明确写道:“炼功人不能杀生”(7)。 |
精神病人傅怡彬在《焦点访谈》中表情丰富,健谈,丝毫不像个在押杀人犯的表现 |
美国精神病专家VivianaGalli医生指出:“从精神病学的角度来看,傅怡彬凶杀案是一个非常明显的精神病案例。假如这个凶手向记者讲的是真话,我们可以从中得出结论,即当他在2001年11月25日杀死他的父亲和妻子时,他是犯有精神病的,并且,直到2001年12月17日他接受采访时,他看上去仍然精神异常。当他杀人的时候,他不仅患有妄想症,并且表现有命令式幻听的症状及能量异常增多。他似乎患有慢性精神病。」(21)
曾经认识傅怡彬邻居的马瑞金女士也证实了傅怡彬早就患有精神病。马瑞金女士说:“傅怡彬这个人其实在几年前就已经精神不正常了,他有一个亲戚在黄寺大街附近住,和我曾经是同事,大概是在93年的时候,他的这个亲戚就跟我们说过,说他经常不穿衣服,一丝不挂的就到处乱跑,家里人怎么管都管不住,也就是说,在8年前,他已经是精神不正常了。”〔22〕
加拿大广播标准委员会(CBSC)于2002年8月16日公布了一项裁决,判定加拿大中文城市电视在2001年12月16日转播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节目“傅怡彬谋杀案”之举违反了加拿大广播协会的《职业道德守则》和《有关暴力守则》、以及广播电视新闻主编协会的《(新闻业)职业道德守则》中的4条规定。加拿大广播标准委员会裁决城市电视转播央视诋毁法轮功的报道是“不公正和不恰当的”(23)。
4.2 浙江毒杀乞丐案
中央电视台2003年7月14日的《焦点访谈》播出了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连续发生的17起系列投毒杀人案,并栽赃投毒者为法轮功学员。新华网的7月2日的文章称,发生在温州市苍南县的“6.26”特大系列投毒杀人案已于昨晚成功告破。即于7月1日晚破获。然而7月3日追查国际调查员调查时,当地政府部门的人员(县宣传部)肯定地表示案子未破,没说凶手是法轮功,500名警察还在调查〔24〕。
当事人陈福兆有精神障碍,这一点陈的父亲,苍南县某卫生院及苍南县龙港镇政府(陈福兆家所在镇)都证实了这一点。一位认识陈福兆的医生在接受国际追查组织调查时表示,“陈福兆得了精神病有好多年了。”并且在案发之前陈父曾带陈福兆去内安(音)精神病院接受过治疗〔25〕。
但是在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的报道中,却刻意回避这一事实,反而把陈福兆奇怪的言论和杀人的行为,归结为法轮功的诱导。尤其新华社2003年7月14日的报道称,陈福兆是因为“反修”法轮功提倡的“真善忍”而杀人的,但是没有解释,与“真善忍”相反的行为为什么与法轮功有关联,以及有何关联。根据调查可以看出,在“浙江毒杀乞丐案”的报道中,由中央“610”操控,媒体专事诋毁法轮功的记者“操刀”,刻意忽略陈福兆罹患精神病的事实,把不合逻辑的言语说成是他受法轮功的诱导,把系列毒
杀乞丐的罪行说成是他修炼法轮功的需要,完全迎合当局诬蔑、镇压法轮功的需求。一些知情人士被警告和禁声。
追查组织调查员对新华社浙江分社进行调查时,浙江分社表示:“我们是官方的新闻机构,稿子登出来是有严格口径的。”“采访是根据政府提供的事实的消息”。“这个稿子怎么写及写作过程不是个人行为,也不是分社的行为,是相关部门的要求,是组织了很多力量去写的。”
追查国际依掌握的事实证据,发现:1)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等“指定”媒体垄断消息,对指定媒体外的其他媒体封锁消息。2)这些“指定”媒体刻意编造新闻,其中包括署名记者没有参与采访,报道中出现过的诸多人物表示并没有接受过采访等;3)公安和中央“610”在背后直接操纵此案;4)参与此案报导的新华社记者和当地专案组成员近期纷纷以升职方式调离(26)。
和“京城血案”类似,这是又一起利用精神病人栽赃陷害法轮功的恶性案例。2003年12月30日浙江温州法庭判处陈福兆死刑。此举不仅违反中国和各国相关法律,更涉嫌杀人灭口。从杀害自己亲人到群杀,是江氏集团媒体诬陷宣传的又一次升级。这种宣传煽动全社会对法轮功的仇恨和惧怕,使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对传播真相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举报和抓捕,配合镇压。
5. 揭露媒体造假的法轮功学员被重判或虐杀
不论是中国宪法还是国际公约,都规定了人民有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可是在过去的4年多时间里,法轮功学员的信仰和言论权利却被彻底剥夺了。4年来江氏集团违反宪法和国际公约,控制全国所有电视台和其它宣传机器,对法轮功造谣诬蔑,栽赃陷害。为了更多的人知道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和揭露媒体造假,法轮功学员采取了电视插播等办法。
2002年3月5日,长春部分法轮功学员通过有线电视网在长春市和松原市播出《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法轮功真相电视片,被认为是中共建政以来第一次民间大规模突破大陆媒体一面倒宣传的重大事件。然而,江氏集团惧怕民众知道真相,参与插播的法轮功学员或被判以重刑,或被迫害致死。2002年9月20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周润君、刘伟明、梁振兴、刘成军等15名法轮功学员4至20年重刑。庭审期间,法官和法庭其他人员听任警察在庭上庭下殴打被非法审判的法轮功学员(27)。
刘海波因被怀疑向参与插播的法轮功学员提供住所于2002年3月12日被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刑警大队刑讯逼供打死;刘义于2002年3月18日被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刑警大队打死在刑警大队办公室;一名不知名的法轮功学员于2002年3月16日在长春市公安局锦程分局被打死(27)。
吉林农安县法轮功学员刘成军是促成长春电视插播的主要人士之一。在经过长达21个月的牢狱和酷刑,刘成军于2003年12月26日凌晨4点被迫害致死,有目击者看到刘成军的鼻孔、耳朵、大腿等处有血液流出。当日中午11点,吉林监狱纠集大批警察,未经尸检,在家属反对的情况下,强行火化遗体。刘成军被关押期间,遭各种酷刑折磨,被强制坐”老虎凳“52天(27)。 |
刘成军被关押时备受摧残,已无力保持自然坐姿 |
6. 对参与媒体造假的个人和单位的追查
中国大陆媒体中少数人不仅没有如实报道数百万中国民众遭受的不公正的迫害,反而还编造谎言诽谤法轮功,引全国媒体和民众支持迫害,使这场针对法轮功的群体灭绝罪行合法化,已经成为协同犯罪的成员之一。以下列出的仅是部分人员及造假案例。
参与媒体迫害法轮功的主要单位和个人:
“610”控制宣传机构负责人: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中央“610”核心成员,主管镇压的宣传机构。
中央电视台
台长:赵化勇、副台长李东升,自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镇压法轮功以来,中央电视台积极配合镇压,制造了为数众多的诬陷诽谤法轮功的节目。仅2002年4月25日至2003年底不到两年的时间内,“焦点访谈”,“新闻节目”,“科技频道”,“说法周刊”,“中国外交论坛”,“电视批判”,“中国网络媒体论坛”,“生活频道”等制作的诬陷诽谤节目就达332个。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剧组
焦点访谈剧组制造和播出了包括“天安门自焚”,“京城血案”,“浙江乞丐案”等一系列恶性诽谤法轮功的案例,对煽动仇恨起了极其恶劣的作用(详见附录1)。中宣部常务副部长吉炳轩2003年08月21日在“焦点访谈序一”中做出以下结论:“’揭批‘法轮功等重大宣传方面,《焦点访谈》始终站在新闻宣传的第一线,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可以说《焦点访谈》在确保导向和提高引导水平两个方面,实现了新闻宣传工作的有机统一,成为电视新闻评论类节目的一面旗帜。”
焦点访谈剧组主要责任人(详见附件1): |
从不正面示人、专事诋毁法轮功的「记者」 |
摄影:张雪峰、林刚
焦点访谈节目主持人:翟树杰、柏杨、敬一丹、方宏进
制片人:梁建增、柏杨、孙克文、关海鹰、陈虹
主编:杨继红、孙杰
责任编辑:李长胜、王琦冰
节目总监:孙玉胜
合成:杨涛洲
新华社
新华社社长:田聪明,新华社副社长马胜荣,新华社总编辑南振中。据不完全统计,仅2000年1月至2003年10月,新华网上诽谤法轮功的文章就有522篇。
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记者
徐家军:(吉林分社)1999年7月28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张敏、周伟:(北京分社),2001年2月6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段羡菊、明星:(北京分社),2001年2月17日、18日、19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翟伟、王雷鸣:(总社),2001年3月18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高建新:(总社),2001年03月20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陈毛弟、厉正宏:(上海分社),2001年3月20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李善远,于力,张非非:(辽宁分社),2001年3月23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李肇东:(总社),2001年03月28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彭红、王恒涛、李丽静:(河南分社),2001年03月29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张非非:(辽宁分社),2001年6月15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王雷鸣、陈凯星、令伟家:(总社),2001年6月17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崔军强、张舵、牛爱民:(北京分社),2001年12月23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邬焕庆:(总社),2002年1月23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王恒涛(河南分社),翟伟:(总社),2002年1月23日,2002年5月19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江亚平、陆大生:(总社),2002年4月17、18日,2002年04月25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沈虹冰、胡锦武:(江西分社)2002年5月23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王雷鸣,董智永,王金良:(河北分社),2002年6月26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王世焕,赵卓昀:(西安分社),2002年08月25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李术峰(总社)、钱咏虹(内蒙古分社)、黄燕:2002年5月8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李亚彪、查鑫:(吉林分社),2002年09月20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牛纪伟:2001年7月19日,2002年07月21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张奇志、张和平:(浙江分社),2003年7月14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王宇:(总社),2003年08月27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中新社
潘旭临、齐彬:2002年04月08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人民日报
袁建达:2001年02月12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光明日报
朱伟光,王琦:2001年5月18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高建进:2001年04月17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孙献涛:2001年03月26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孙献涛:2001年03月23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木 子:2001年03月23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刘丽强、王绍雄:2001年02月17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崔志坚、刘先琴:2001年02月05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肖玉华:1999年07月29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苗家生:2000年01月03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肖玉华:1999年12月08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苗家生:1999年11月27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北京晚报
杨昊:2001年02月16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中国青年报
王海洲:2002年5月20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解放军报
岳双喜、张建军:2002年1月26日写文章诬蔑诋毁法轮功
国际追查组织对参与媒体造假的部分当事人进行了追查。当调查员追查新华社记者为什么不顾职业道德而造假时,有的记者表示:“关于法轮功的文章都是指派,自己不会主动去写。作为记者,写什么,不写什么,报社的老总来安排你,上边叫我去采访就要去,说哪个不写还不能写。”还有的记者称:“在这个问题上我不是个自然人,我是个社会人,请你理解。我署的不是XXX,是新华社记者XXX,是不一样的。”以此来否认一个新闻工作者应具备的道德和良知,事实上在这场迫害中助纣为虐。
追查国际对于已经掌握的单位及个人诋毁、迫害法轮功的犯罪事实,将会尽快递交给国际人权机构,认定他们的“人权劣迹”,并向有关法律机构提出法律诉讼。对于近几年来直接利用媒体诽谤并诬陷法轮功的最主要责任人及单位,追查国际将从即日起,对其逐一进行立案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同时将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曝光。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见附件2),追查国际将责任人的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
本案在调查过程中得到了各方面,包括部分责任人的协助,追查国际将在可能的法律量刑中提请法庭酌情考虑。对于一些配合国际追查组织调查,并帮助我们进一步澄清造假来源的个人和单位,我们将不公布他们的名单,对于他们的悔改表现,我们都将酌情考虑。当事人即使在被调查时错过了澄清的机会,也希望能尽快与我们联系,把你所知道的真实情况尽快告诉我们。
参考文献
- 关于“610办公室”的调查报告(二),追查“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罪行委员会,2003年12月4日
- 《光明日报》2003年05月07日:论江泽民新闻思想的理论开创性(袁新洁)
- 《法轮佛法--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李洪志,青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1月版,第42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1999年7月22日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
- CCTV炮制的“邹刚杀人案”已真相大白―向世人证实:邹刚绝对没有练过法轮功,作案纯属精神病态所致(明慧网,2001年12月21日)
- 《黑龙江内参》第2期2000年1月22日出版的本刊调查“对自称’法轮功‘练习者邹刚犯罪情况的调查”(新华社记者王淮志)
- 《转法轮》(李洪志,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4年12月版,第229页)
- 《成立"追查中国劳教所迫害法轮功罪行"委员会通告》,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2002年2月12日
- 《881名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名单及情况简介》,明慧网,2003年1月26日
- 休斯顿法轮大法电台采访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张昆仑教授(2001/11/22)
- 一个清华学子的跌宕人生--从红朝谎言中觉醒―谨以此文献给所有的中国同胞(大纪元2003/11/7)
- 不信春风唤不回──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帮教“法轮功”劳教人员纪实(新华社记者李善远,于力,张非非2001年03月23日)
- 《焦点访谈》:从毁灭到新生──王博和她的爸爸妈妈(2002年4月8日)
- 少女获新生--原“法轮功”练习者王博的人生轨迹(新华社记者邬焕庆吕国庆董智永2002年4月7日)
- 王博的父亲王新中详述《焦点访谈》造假内幕(王新中2002年8月8日)
- 《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李洪志,法轮佛法出版社,1997年3月版,第77页)
- 华盛顿邮报2月4日“人体自焚点燃中国秘密」,菲利普.P.潘(Washington Post:Human Fire Ignites Chinese Mystery Motive for Public Burning Intensi fies Fight Over Falun Gong,PhilipP.Pan)
- 《“天安门自焚疑案”调查报告之一》(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天安门自焚事件”调查委员会,2003年5月16日)
- 《语音验证结果报告》(台大语音实验室,2003年4月19日)
- 《央视“焦点访谈”女记者李玉强承认“自焚”镜头有假》(明慧网2003年5月14日
- 《An American Psychiatrist's Comments:The Fu Yibin Case is a Psychiatric Case》(Dr.VivianaGalli,clearwisdom,1/17/2002)
- 《京城血案的真相》(放光明录像,2002年1月14日)
- 《加拿大广播标准委员会裁决城市电视转播央视诋毁法轮功的报道是“不公正和不恰当的”》(法轮大法信息中心2002年8月20日,裁决书全文(英文)请参见:www.cbsc.ca/english/decision/020816.htm)
- 《关于“浙江乞丐被杀案”初步调查报告》(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2003年7月3日)
- 《追查国际关于“浙江乞丐毒杀案”的调查报告(2)》(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2004年1月4日)
- 《追查国际关于“浙江乞丐毒杀案”的调查报告(3)》(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2004年1月15日)
- 《刘成军被害案调查报告》(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200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