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犯罪事实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位于哈尔滨市东郊,铁门高墙内能容纳500多名劳教人员,地方不大,却如纳粹集中营一样臭名昭著。自1999年7月以来,该劳教所追随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们进行了残酷的迫害。据不完全统计,该所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至少十几人(见案例1,2,3,4,5,6,7,8), 其中迫害性灌食致死至少4人(见案例1,2,3,4) ;毒打致残至少2人(见案例9,10) 。长林子共有五个队,各队以不同的方式对法轮功学员施压。所里流传着一句话:“感化、强化、火化”。所谓“感化”是指入所初期,劳教所利用法轮功学员的亲情,要求学员家属以各种方式劝学员放弃自己的信仰,甚至唆使家属威胁学员离婚、断绝关系等。而“强化”即采用高压手段,强制学员改变思想。长林子劳教所因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血腥和残暴曾受到江氏流氓政府的多次“嘉奖”,副所长石昌敬、四大队郝威、四大队教导员王煜鸥、一大队教导员杨金堂靠迫害法轮功成了尖子红人。因迫害法轮功,所级警察得“年奖金”5000元、队长级警察约3000元、普通警察2000元,等等。长林子劳教所的副所长石昌敬,普通劳教人员见到他就害怕,都把长林子劳教所称作“石家大院”。他对待法轮功学员更是凶残。在他的唆使下,劳教所对学员们施行了残酷的肉体和精神折磨。
为了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警察极尽所能折磨法轮功学员,手段如下:
1. “文革式”的批斗会
劳教所经常组织召开各种各样的“批斗会”,大会、小会层出不穷。发动全所犯人、警察和社会上的一些人诽谤法轮功,念诬陷法轮功的材料,有时一个大队近百名犯人和警察对为数很少的几名法轮功学员进行批斗、辱骂。
2. 强化“洗脑”
劳教所每天从早到晚组织观看诬陷法轮功的录像,念诬陷法轮功的材料,法轮功学员稍有不从,立即遭殴打或关进小号。
3. 严密的“包夹”
劳教所对每名法轮功学员都安排了两名犯人做“包夹”,严格监视和限制法轮功学员的行动,不许互相说话,不许炼功、背经文,吃饭、睡觉、甚至上厕所都在一起。法轮功学员经常遭到“包夹”的污辱和打骂,一名犯人如果“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会受到大幅度减刑,有些犯人就拼命的向法轮功学员施加压力。法轮功学员如果出了问题,“包夹”也会受到牵连。
4. 残忍的铁笼子(小号)(见图二)
长林子劳教所的小号高约1.5米,宽约70公分,长约1米左右。人在里边根本站不直,必须弯着腰,低着头。法轮功学员的双手被警察用铐子牢牢铐在铁笼子的顶部,这样人在里边站又站不直,蹲又蹲不下,只能半蹲着,向扎马步一样。时间一长,浑身肌肉酸痛难忍。每天24小时吊挂。毕智海、李忠、张庆九等多名弟子一次就被吊挂15天。 马永谦、陆松、金喜贵、闫继国等多名弟子被多次投入小号吊挂。冬天小号里寒风刺骨,法轮功学员被扒掉鞋,光着脚吊在里面。有的法轮功学员脚下的冰一寸多 厚,脚被冻伤,浑身浮肿。此刑极其残忍,被吊者只能在无休止的痛苦中煎熬。很多学员被吊得痛苦不堪、精神恍惚。先后有数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多次投入小号吊挂。
5. 车轮战术
劳教所从科里到队里都有包干任务,每天从早到晚的提审,有时半夜还被叫起来提审。
6. 注射不明药物
法轮功学员鞠亚军30岁出头,身体非常健康,因抗议非法劳教而绝食,被抬进卫生所强行灌食,灌食期间被注射不明药物。回来后,便神志不清,几乎不能说话,用手不停的指着手臂说:“打针了,打针了……” 劳教所为推卸责任,送其回家,回家后不久便被迫害致死。
7. 野蛮灌食
劳教所对因抗议非法劳教而绝食的学员进行野蛮灌食。插管上常常带有血迹,很多学员的鼻子、食道、胃被插坏。法轮功学员孔小海被2名犯人拉住手臂,野蛮插管后,大口吐血,痛苦不堪,2天后死亡。劳教所却谎称死于心脏病。
8. 体罚
劳教所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长期体罚。蹶着,两脚分开站立,头低向地面,两臂从后背扬起。时间一长,腰酸腿痛,有的学员一蹶就是半天(4至5个小时),法轮功学员袁清江长期遭此体罚,长期面对墙站着,从早晨一直站到半夜12点。
9. 把大批学员长期挂在监栏上或床栏上每天24小时吊挂 ,很多学员被不分昼夜的挂在监栏上、床栏上或小号里。
一分钟也得不到休息,身体处于极度疲劳状态,常常出现心力衰竭。法轮功学员张涛、李洪彬被挂在监栏上期间,绝食抗议,导致生命垂危,后被迫害致死。很多学员在6、7天不睡觉的情况下,大脑处于极度疲劳、混乱状态。而很多学员一吊就是半个月,很多学员被吊的精神恍惚、神志不清。2002年9月11日,长林子劳教所成立了第五大队――专管班,把法轮功学员分批送入专管班进行疯狂迫害。还特别设立了法轮功学员特别教育室,其实就是一间行李房,在里面用种种残忍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现将其残忍手段揭露如下:
1) 强迫学员蹲在地上,手背在背后,犯人或警察用板凳猛击学员头部、背部。法轮功学员稍有不从,立即被以更残忍手段折磨(如图三)。法轮功学员孙强等多人拒不服从,被拖进法轮功学员特别教育室用种种残忍手段折磨,闫继国、谭成军、于广和等多人被先后关进小号遭8名犯人毒打,后被铐到刑椅上用残忍手段折磨。
2) 推、拿、掰。把学员按趴在地上,把两臂从后背抬起成180度,手又触在地上,并向划船一样来回划动。此刑及其残忍,剧痛无比(如图八)。用脚踩住臀部,用肩用力向上抬腿,胯部酸痛难忍(如图一)。
3) 把学员手指间插入硬物,然后握紧指端用力扭、压,或用拳猛砸,手指立刻被硌破,剧痛难忍。有的学员十指完全破损,血肉模糊,惨不忍睹(如图十)。
4) 把学员双手铐在床栏上,两脚拴上绳子,由两名犯人拽住绳子用力来回悠荡,铐子卡紧腕骨,剧烈摩擦,痛彻心肺(如图五)。
5) 把学员用铐子挂在床栏上或监栏上,用拳猛击胸部、腹部,用脚用力踹,或用膝盖猛力撞击,有的学员内脏被打坏,开始咳血(如图六)。法轮功学员邱宝学和另一名双城弟子被挂在床栏上殴打10多天,邱宝学被铐子勒紧腕骨、剧痛难忍,导致两臂麻木,无知觉,手不能拿东西,几乎残废。
6) 捏睾丸
7) 用烟头烫
8) 用皮带抽
9) 把人挂在床栏上不许睡觉,一瞌睡就用打火机熏鼻子。
10) 强迫学员蹲在地上,双手背在背后,一动也不许动,时间一长,双腿酸痛难忍,每天从早晨5点蹲到半夜12点,有时至凌晨2点,学员稍有不从,立刻被以更残忍手段折磨(如图三)。所有不转化学员都被施此体罚,很多学员一连蹲了两个月。
11) 把人吊起来,用针扎脚(如图七)。
12) 多人一起殴打(如图四)。
13) 把学员背铐在刑椅上,犯人用脚踩住铐子中间的铁链,用力下蹬,最后整个人都站在上面,用皮带抽,疯狂殴打,电棍电,浇凉水等(如图九)。
14) 用电棍电嘴和阴部或全身各处。
15) 用火烧阴毛。
16) 踩手指。
精神折磨包括:强制“洗脑”;强迫写“三书”; 污辱和谩骂;未放弃修炼的学员不准亲属接见,不准送日用品,而且接见制度中加入进所都必须填写诬蔑大法的答卷。劳教所还超期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勒索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钱财,把已有生命危险保外就医的法轮功学员,用复查身体的名义骗回劳教所,继续迫害。劳教所并指使犯人打骂“包夹”法轮功学员,要求他们配合警察做 “转化工作”,“转化”一名给他们减期几天,打死算自杀。
2001年长林子劳教所法轮功学员在遭受长期无理残酷迫害下,进行了长达数月的集体绝食,要求停止迫害,无罪释放。然而却遭到劳教所更加全面血腥的镇压。在副所长石昌敬的唆使下,警察们把很多法轮功学员折磨得伤残、甚至死亡。对不放弃绝食的法轮功学员,实行迫害性灌食,手段狠毒、野蛮,并曾使用不明针剂和药物,造成被灌食者神智不清或上吐下泻、浑身暴热难忍等。把法轮功学员残害得濒死时往万家医院一推,从那里得到开脱罪责的“正常死亡”报告单就草草了事。
主要犯罪人员: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单位 |
杨滨英 | 所长 | 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 | |
石昌敬 | 男 | 副所长 | 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 |
吴继明 | 管理科长 | 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 | |
杨宇 | 教育科副科长 | 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 | |
马大夫 | 狱医 | 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 | |
杨金堂 | 男 | 教导员 | 劳教所一大队 |
杨春和 | 男 | 犯人 | 劳教所一大队 |
强胜国 | 男 | 犯人 | 劳教所一大队 |
李长春 | 男 | 队长 | 劳教所二大队 |
王某 | 队长 | 劳教所二大队 | |
刘队长 | 副队长 | 劳教所二大队 | |
孙某 | 管教 | 劳教所二大队 | |
王占起 | 队长 | 劳教所三大队 | |
于涛 | 队长 | 劳教所三大队 | |
夏井成 | 教导员 | 劳教所三大队 | |
唐科长 | 教导员 | 劳教所三大队 | |
郝威 | 队长 | 劳教所四大队 | |
王煜欧 | 教导员 | 劳教所四大队 | |
孙庆雨 | 劳教所四大队 | ||
王宝丰 | 警察 | 劳教所四大队 | |
王磊 | 警察 | 劳教所四大队 | |
张彬 | 队长 | 劳教所五大队 | |
王凯 | 教导员 | 劳教所五大队 | |
赵爽 | 队长 | 劳教所五大队 | |
张纯良 | 副队长 | 劳教所五大队 | |
杨禹 | 副队长 | 劳教所五大队 | |
杨晓东 | 凶犯 | 劳教所五大队 | |
于富春 | 凶犯 | 劳教所五大队 |
案例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鞠亚军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体罚,迫害性灌食,强行打针,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鞠亚军于2001年7月被送到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劳教所的管教人员经常对他进行体罚,强迫坐铁椅,让他长期生活在阴冷潮湿的地铺上,致使鞠亚军浑身长满了疥疮,流脓淌血,生活不能自理,惨不忍睹。非法提审时更是对他施行酷刑与折磨。为了争取无罪释放,鞠亚军进行三次绝食,最后一次从10月8日开始,直到被迫害致死,共计18天。在绝食期间,劳教所对其强行进行迫害性灌食。10月18日,鞠亚军的嗓子肿得已经插不进管子了,但下午又被强行抓去灌食。10月21日下午,劳教所一帮人把鞠亚军抓到长林子监狱卫生院,在鞠亚军的手臂上强行打针(药物不明)。从那天起,鞠亚军就抬不起头来,处于神智不清状态。10月22日,鞠亚军在临终前躺在其他法轮功学员的床上,嘴张得很大,仰头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随后鞠亚军被强行捆绑在担架上送往卫生所继续灌食。10月24日,长林子监狱的一行人将鞠亚军送回玉泉镇政府,那时他早已不省人事,鞠亚军的家属不顾一切,全力抢救,从阿城市医院,连夜转送哈尔滨市医大二院,36个小时不停的抢救,无效,鞠亚军于2001年10月26日早4点18分被迫害致死。鞠亚军死时嘴张得很大,背部有重击痕迹。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1/13/19565.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1/9/19328.html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1/11/27/20483.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5/53507.html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孔德易,28岁。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史昌敬(所长),马XX(狱医)等
基本犯罪事实:罚小号,迫害性灌食,迫害致死,掩盖杀人犯罪事实
详细情况:孔德易(曾用名孔晓海)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在孔德易被关押期间,所长史昌敬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将孔德易罚小号,坐不下,站不起来,手被铐吊着,整7天,极其痛苦。从小号出来时,孔德易两个脚背上都起了大水泡,不长时间就化脓,脚肿得连鞋都穿不上,站立、行走都很困难,就这样劳教所还强迫他长时间劳动。由于迫害的逐步升级,2001年5月,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抗议,要求最基本的人权保障。在法轮功学员绝食的第五天,所里就以灌食迫害,所长史昌敬亲自助阵,狱医马XX不按正规操作程序给法轮功学员灌食,随意用力给法轮功学员插管,而且是多次插管,其中最多被插过3次。从法轮功学员一个鼻孔插入,抽出,又从另一个鼻孔插入,就这样残酷地折磨法轮功学员。插管完后,法轮功学员们都不同程度的吐血。孔德易被灌完后大量吐血,表情极其痛苦,捂着肚子蹲着。被人扶回教室后,趴在桌子上。孔德易在痛苦中度过一天半后,队里组织打篮球,孔德易被扶到篮球场,到篮球场就不行了,后送往医院,被迫害致死。所长史昌敬造谣说孔德易死于心促死。
http://minghui.cc/mh/articles/2001/7/23/13791.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1/14/19646.html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洪斌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灌食,迫害致死,掩盖杀人犯罪事实
详细情况:李洪斌曾被2次非法劳教,在长林子劳教所因抗议非法关押而绝食期间被管教强行灌食,后被迫害致死,年仅43岁。据家属7月17日说,李洪斌已经死亡3天了,死亡时眼睛睁得很大。劳教所谎称是心脏病突发,家属说是灌食窒息而死。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2/7/22/33677.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9/33940.html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涛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灌食不名药物,送小号吊铐,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张涛因坚持信仰多次被非法关押在长林子劳教所。2002年7月,张涛在长林子劳教所绝食抗议迫害,被关进小号,吊铐折磨、灌食,劳教所对其强行灌食一种不知名的药物,造成他上吐下泻、浑身暴热难忍,即使这样还将他送小号吊铐折磨至昏迷不醒,后被迫害致死。7月31日长林子劳教所通知张涛的哥哥,说张涛“因心脏病”死亡(当时张涛的妻子和女儿都在狱中,儿子不知去向)。8月2日,张涛的亲属到哈尔滨第二医院冷冻室给张涛穿衣服,发现张涛的脖子青紫色,肿得很粗,一只小肩明显骨折、变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3/47602.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9/28/37087p.html
案例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佟文成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罚站,强行“洗脑”,强迫灌食,超期关押,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2001年1月22日,佟文成被非法关押到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2年,其间遭受到了惨不忍睹的迫害。警察经常对他强行“洗脑”不让睡觉,逼迫他早上起床开始脸对墙一直站到深夜1、2点钟,不让喝 水,不让上厕所,在这期间他绝食抗议,遭到强迫灌食。在劳教所恶劣的环境下,他身上长满了脓包疥疮,生活不能自理,经医生检查,胸膜粘连,送进万家医院, 名为医院,实质是新一轮的迫害,警察让他蹲在地上,往身上浇水……。非法劳教2年期限已满时,劳教所又将其超期关押了18天,通知家属接回家后,于2003年6月14日被迫害致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9/53101.html
案例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吴庆祥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罚站立,灌食,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吴庆祥于2001年2月8日被送入万家劳教所“集训”,后被非法判处劳动教养1年,关押在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头几个月,警察天天让吴庆祥在阴暗潮湿的室内罚站立,从早6点到半夜12点。到六、七月份,劳教所内法轮功学员开始集体绝食抗议,要求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在将近3个月的绝食期间,他们对吴庆祥插管灌食十几次,吴庆祥的体重从150斤降到120斤,身体一天比一天消瘦,身上开始长疥疮,并高烧不退,双腿浮肿,双脚肿得象要开花的馒头,走路上楼极其困难。 2001年12月28日,吴庆祥被释放回家。但此时的吴庆祥已经呼吸困难,不能平躺,不能说话,不能进食,只能喝水,且排尿不畅。整天24小时坐着气喘。到后来,臂腰腹胸脸都有浮肿,最后送到医院,于2002年3月4日被迫害致死。吴庆祥之兄吴庆顺也遭严重迫害以致不能正常行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27630.html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于冠云,于振翼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万家医院
基本犯罪事实: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于冠云因1999年年底去天安门和平请愿被非法关押。2002年7月,于冠云在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判劳教3年,关押于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2003年1月12日,传出于冠云死于哈尔滨万家医院的消息。死因详情正在调查中。于冠云的长子于振翼半年前也被万家医院迫害致死。28岁的于振翼2001年9月被非法判刑4年,2002年4月25日被哈尔滨第三监狱送入哈尔滨万家医院。于振翼在万家医院仅半天,就被折磨致四肢抽搐,神智不清,当天被转至医大二院,经检查发现其大脑经受过猛烈击打,身体大部分有严重内伤,医院拒绝治疗。于振翼于2002年6月14日被迫害致死。目前,于冠云次子于振雄被迫流离失所。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1/29/43557.html
案例8
受害人:10余名男性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虐杀
详细情况:2001年7月消息,长林子劳教所最近打死了10余名男性法轮功学员,劳教所将其中7名死因归为上吊。当局对此消息进行了严密封锁。详情待查。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2/13305.html
案例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立国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郝威(四队队长)等
基本犯罪事实:制造假电视节目,把李立国打残
详细情况:四队队长郝威对法轮功学员不直接出面迫害,表面上伪善,诱逼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是他的根本目的。电视台给他制造节目,在镜头前,让犯人换上服装装成法轮功学员,象拍戏一样现场炮制,反复说一句:“拿学员象亲人一样……”,装腔作势、令人作呕。四队普教人员成了二政府,专折磨法轮功学员。三队李立国转队到四队后,犯人将他打得昏死过去2天2夜,一只眼睛当时失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2/48211.html
案例1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关春风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赵爽等
基本犯罪事实:将关春风毒打至残,非法加期
详细情况:关春风于2002年4月被警察持枪在住所绑架,后被秘密关押在哈尔滨航运局看守所,至今关押在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备受折磨,劳教所警察赵爽曾把他打昏死过去,还将其一只腿打得不能动弹,身体不能蹲下,苦不堪言,而且对其非法加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2/48211.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30/41890.html#chinanews1230-
案例1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魏洪伟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逼迫放弃信仰,毒打,包夹,上大吊,罚站,强迫“开小飞机”
详细情况:魏洪伟于2001年2月12日被非法关入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四大队,因为坚决不写放弃修炼的“三书” ,所长石昌敬强迫其罚站地板块,从早6时到晚12时,连续迫害了半个月,两腿直立,不准动,变形就打。后来到五大队,遭受了许多精神迫害,试图逼其放弃信仰,未遂,就又将其转至二大队,遭到高强度迫害:洗冷水澡,罚站20多个小时,强迫“开小飞机”(90度大弯腰,胳膊向后上方举,非常疼,一般一上午或一天),上大吊(两支胳膊吊到小号的铁门上,半个月都不放下来,其痛苦无法言表。),背手直身坐在椅子上(一天坐20多小时),稍微一变样就会遭到管教和犯人毒打,犯人“包夹”(3至4个人看一个,如不“转化”犯人就加期,激化矛盾),见还达不到目的,又将他送到四队严管队。在四队,因长期迫害,全身长满了疥疮,流脓,奇痒无比,几天几夜睡不着觉,非常痛苦。2001年8月10日劳教所所里对法轮功学员们进行了前所未有的“集体”大迫害,造成17人被打,7人重伤,一个昏迷不醒。其中警察和十多名犯人对魏洪伟拳打脚踢,用皮带抽,直至魏洪伟失去知觉。由于疥疮日益严重,所里怕出现生命问题而担责任,8月24日,魏洪伟被无条件放回家里,回家后,太平镇政府和大队及派出所,不断恐吓威逼,继续逼迫写“三书”,魏洪伟被迫流离失所。魏洪伟被关押长林子劳教所之时,其父亲被哈尔滨市道里区看守所迫害得奄奄一息了,应家人的要求,魏洪伟得以看到父亲一眼,13天后,他的父亲被迫害致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24/47025.html
案例1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岳宝学,徐振峰,宋清奎,张体超,张相富,陈子辉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四大队警察等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转化,长时间上大挂
详细情况:2002年9月以来,长林子劳教所四大队警察用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逼着法轮功学员在他们编印的“转化书”上签字, 警察强迫给法轮功学员岳宝学上了7天7夜的大挂,给徐振峰上了3天3夜的大挂,致使他俩双手红肿,满身伤痕累累, 法轮功学员宋清奎,张体超,张相富,陈子辉等也遭到酷刑折磨。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2/4/43981.html
案例1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许振丰,董文成,于广和,刘建民,杨雪秋,谭长军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队长杨金堂及其它管教人员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洗脑”,电棍电,用针扎手指,罚蹲,上“大挂”,坐“老虎凳”,蹲小号,用木板刮肋条,用木板往身上钉大针等等
详细情况:队长杨金堂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劳教所里,遭受迫害严重的法轮功学员,大小便有时间限制,而且蹲着的时候动一下就被打、被泼冷水、掐睾丸、电棍电。警察用针扎法轮功学员许振丰的手指,按到地下踩脖子,用电棍电,浇冷水,上“大挂”1星期,用木板刮肋条,用木板往身上钉大针等等。许振丰的腰被打得不能走了,头也被打肿了。董文成被双城看守所迫害得瘦成一把骨头。后来他被转送至长林子劳教所五队“严管”。因为他一直拒绝写放弃修炼的“三书”,现在还在遭受迫害。于广和被长林子劳教所严重迫害70天,被上“大挂”,坐“老虎凳”,罚蹲。刘建民因拒绝写放弃修炼的“三书”,被逼坐“老虎凳”,蹲小号。杨雪秋因坚定信仰,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长林劳教所。谭长军因拒写放弃修炼的“三书”,一直遭受迫害。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3/31/47449p.html
案例1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江,吕志凡,万国君,任国志,李立壮,罗力,孙开清,私旷远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占启(大队长),李长春(二大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电棍电,关小号,逼犯人陪着受罚造成犯人对法轮功学员产生仇恨,迫害性灌食
详细情况:王江、吕志凡、万国君等9位法轮功学员为要求狱方无罪释放、公正对待法轮功学员,取消“包夹”制度,开始绝食抗议,遭到虐待。在大队长王占启指使下,暴徒对几位法轮功学员进行威逼,其办法是在两个房间进行,第一房间“帮教”无效,则到第二房间唆使犯人拳脚相加,王占启骂声不止,时而大打出手,把王江打得3、4天才能下床,万国君长达1周才能下床。4月9日王江抵制迫害、不带名签,王占启在队长室对王江又是拳脚并用,骂声不绝,并用电棍对王江进行残暴折磨,遂后将王江送入阴暗潮湿的小号里关押7天。 4月25日,多数法轮功学员进行绝食抗议。任国志、李立壮当即被送入小号。后来警察扬言所有犯人陪着不吃饭,晚上不许就寝,目的是让犯人恨法轮功学员。27日码坐近中午时分,警察让不绝食的法轮功学员进餐,其余人员继续码坐,用这种卑鄙的手段造成犯人对法轮功学员产生仇恨,几名犯人把绝食的罗力、孙开清、私旷远、王江等几人码成纵行,这时窜上几名犯人拳脚相加,而有一部份犯人在王占启的暗示下大声诵读劳教守则,目的是想掩盖屋内声音过大被人知晓。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期间,警察采取的办法更是残忍,插入鼻孔的橡皮管超过正常管很多,插管时多次插拽,灌入超量的食盐,让人口渴难受,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罗力是5月4日从万家劳教所被押送到长林子劳教所的,在押送车上,二大队长李长春说:法轮功学员把你们的头低下,罗力和部份法轮功学员不低头,因此而遭到李长春毒打,用皮鞋跟猛砸罗力头部,下车时罗力的头已经抬不起来了。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6/11/31562.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6/11/31562.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7/43436.html
案例1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不详)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迫害
详细情况: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于2000年12月14日在家中被公安局无故抓走,不到1个月被非法判劳教1年,现在在哈尔滨市东长林子劳教所被非法关押、迫害。因不愿放弃信仰,不写放弃修炼的“三书”,被劳教所残酷迫害。家属得知情况后,去电话与长林子劳教所联系,劳教所的处长说,他不“转化”我们不能放他。并说出现生命危险也没有办法。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8/13/14694.html
案例1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XX,李XX,彭XX,徐XX,程XX,马XX,孙XX,高XX,尹XX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关小号,坐铁椅,强行灌食
详细情况:刘XX与老伴都被绑架到劳教所迫害。在绝食好几天的情况下,警察将他关“小号”迫害,给他绑“约束带”。为抗议迫害,他绝食绝水11天。李XX在四队警察放诽谤大法的电视片时,毅然站起到前面将电视关掉,警察因此将他送到小号加重迫害,一关就是二十几天,他一直坚持绝食抵制迫害。在警察殴打法轮功学员时,彭XX出面坚决制止,因此被警察关小号加重迫害10天。徐XX被警察送小号加重迫害。警察逼他坐在铁椅子刑具上。他一直坚持绝食,抵制迫害,直至下身肿至极限被送回家。程XX,马XX,孙XX,高XX,尹XX为抵制迫害,坚持长时间绝食抗议。其中马XX遭到强行灌食,高XX和尹XX由于迫害,染上疥疮。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1/17/42965.html
案例1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力壮,罗教力,王洪斌,王江,云付齐,李立国,王江,岳宝庆,刘国辉,郭世民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吊铐挂,关小号,毒打,挨冻,“包夹”,虐待,让犯人打骂等
详细情况:长林子劳教所在“610”的密令指使下,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不断升级。劳教所将多名法轮功学员吊铐挂,关小号,并多日不放,他们有李力壮、罗教力、王洪斌、藏殿国、高科、宫文义、王江等人。石所长等人将李力壮拖到办公室毒打,一直把李力壮打昏了过 去,并且还把他手脚分别铐在不同的床腿上,使其成大字形平躺在水泥地上,到傍晚又把他拖回小号铐在铁笼子上。他们将云付齐打断一根肋骨,还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打掉了牙。李立国、王江、袁成利、岳宝庆、刘国辉、郭世民等都经常被暴打。当法轮功学员指责警察为什么打人时,警察竟扬言:我打死你,如果被宣扬出去,顶多换个地方。三队警察更邪恶,故意把法轮功学员的行李放在厕所、洗漱间里,弄得潮湿后让人用,还故意让法轮功学员直接睡在新楼潮湿冰凉的瓷砖地面上,在凌晨把法轮功学员拖到外面去冻。警察还用刑事犯“包夹”法轮功学员,不让说话、不让吃饭、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还让犯人打骂法轮功学员。照办的犯人就记分、减刑;不照办的就加刑、不让吃饭、关小号等。警察用这种卑鄙的方法挑拨犯人与法轮功学员之间的关系。警察给法轮功学员吃的大碴子粥,经常是黑糊糊的、又馊又酸,还有老鼠屎。警察经常无故对法轮功学员搜身,搜出来钱就没收,搜出饭票也经常成为他们的战利品。警察还逼迫来探望法轮功学员的亲友填表骂大法和法轮功的创始人,否则不准接见。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6/11/31556.html
案例1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袁承立,林海英,郭XX,任国志,李力壮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石昌敬(副所长),王占起(队长),宋涛(警察)
基本犯罪事实:关小号,施行吊铐,酷刑,用迫害劳教人员的方式向绝食的法轮功学员施压
详细情况:自3月5日起,长林子劳教所将法轮功学员马永谦、袁承立、林海英、郭XX4人关进小号,并对外宣称此4人是“精神病” 。副所长石昌敬曾说此4人被非法关进小号的当天就在给办理释放手续,可至今4人仍被关在阴冷、潮湿的小号里。 三大队代表法轮功学员同劳教所对话的任国志、李力壮自4月25日当天被押入小号(并施行吊铐),至今未放。 4月25日当天劳教所强行给法轮功学员剃光头,不配合者由劳教人员强制施行。4月28日,在警察授意下,数名劳教犯人在厕所对5、6名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在三大队宿舍,在队长王占起和警察宋涛唆使劳教犯人对法轮功学员“推”(将双手从后背方向强行搬至越过头顶后与身体垂直)长达2小时,其痛苦程度难以言表。在此期间他们怕酷刑下的惨叫声传出,就让其他劳教犯人不停的大声背诵劳教守则。副所长石昌敬以极其残酷的手段向绝食抗议的法轮功学员施压。在大批法轮功学员绝食时,石下令如法轮功学员绝食不停止,全所劳教人员一律停止开饭,以此逼使法轮功学员停止绝食。如个别少量法轮功学员绝食,即将绝食的法轮功学员的“包夹”(劳教犯人)关入小号,以此向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施压。石昌敬还不知羞耻地说:“明知不对也得这么做。”
http://minghui.cc/mh/articles/2002/5/29/31015.html
案例1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刘国梁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石昌敬(所长),郝威(四队队长),王某(教导员)
基本犯罪事实:罚站,强制灌食,关禁闭室,坐老虎凳
详细情况:长林子劳教所四队,在石昌敬的纵容下,队长郝威、教导员王某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非常残忍。每天起床后,他们把法轮功学员逼迫站在教室墙边,一直到晚上11点,有时到后半夜2点,每天强迫他们朗读辱骂法轮功创始人的文章。如拒绝读则被押入禁闭室(小号)折磨。晚上6、7个人被迫挤在一张双人床上,长期不准洗衣服,多数学员身上长了疥疮。警察还故意挑唆普通劳教人员,纵容他们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污辱和谩骂。吃饭、方便时间不准超过5分钟。2001年5月,每天基本上从5点半开始工作到半夜10点以后。其他队也类似。 5月末,法轮功学员开始了第一次以绝食方式争取自己合法的权利,所长石昌敬2天后对他认为的重点人物进行强制灌食,以加大痛苦。7月3日,全所50余人开始绝食,提出无条件释放等要求,石昌敬将几天未进食的刘国梁(50多岁)等几位法轮功学员拖进禁闭室。4天后刘国梁下身全面浮肿,生命受到严重威胁。三大队的法轮功学员绝食近20天的时候还被迫坐“老虎凳”。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11/13/19559.html
案例2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马永谦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占起(三大队队长),于涛(原劳教所车队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酷刑折磨,冻,毒打
详细情况:2000年11月,马永谦在向人们讲真相时,被黑龙江省长林子劳教所非法关押。劳教所把这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折磨得骨瘦如柴,使他受尽酷刑煎熬。警察对马永谦多次毒打,将他的眼眶、脸都打肿了,多日不消,他的腿被踹肿,出血,胸部肿痛数日不好,常常半夜疼醒,不能睡觉。警察将他关在一个很小的屋里(一种酷刑,不知何名),头顶着顶棚歪着,两腿不能站立,也不能坐,两支胳膊弯曲着(顶棚同地面之间的距离很近),人呆一会儿,就昏过去了。就这样一折磨就24小时。冬季天气冷时, 马永谦就在水泥地上过夜,没有鞋,没有棉衣服。马永谦被冻得脸色青白,在有热水的屋子里半个小时后脸色才缓过来。见其他学员时穿的衣服,鞋子,都是从别的犯人身上扒下来暂时给他换上的。人瘦得皮包骨,只能走几步了,实在目不忍睹。马永谦所在三大队,当时后调入三大队原长林子劳教所车队队长于涛(警号:2342033),酒后将马永谦叫出,强迫犯人把马永谦头按入便桶内,当晚折磨马永谦直到次日凌晨3点钟。当晚正是三大队队长王占起值班,竟对此视而不见。马永谦在一次拷打中被打得不行了,送到哈尔滨市医大一院呼吸科抢救,生命垂危。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3/16/26762p.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6/11/31556.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9/15567.html
案例2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董希武,彭志和,任善柱,张加胜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进行高强度的体力劳动,体罚,强行灌食,关小号,用“橡胶棒”毒打
详细情况:长林子劳教所采用残酷手段迫害男法轮功学员。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进行高强度的体力劳动,每天从早上6、7点钟一直干到深夜,并且在中午炎热之时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几个小时的军训似的折磨。尽管法轮功学员体力消耗十分大,每天吃的还都是难以下咽的饭菜。只是当上级检查时,劳教所弄虚作假,让学员吃顿饺子。法轮功学员之间被强迫不准说话,如果说话就被延长刑期。警察强迫董希武从早上一直站到凌晨1点,直到全身抽动,口吐白沫为止。面对种种不公正对待,法轮功学员开始绝食。劳教所竟变本加厉地折磨法轮功学员,他们把法轮功学员绑在铁椅子上灌食,3个人按住头部,把小指头粗的胃管用力插入鼻腔。灌食的食物中含有大量的盐。他们还把坚定的彭志和等关进小号,无期限带刑具。四中队有3个姓王的警察和一些犯人助纣为虐,多次用“橡胶棒”毒打任善柱、张加胜等,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打掉了牙,有的被打得不能站起来。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9/9/16277.html
案例2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林等10人,法轮功学员徐乃文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石昌敬(所长),郝威(四队长),王宝丰(管教)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灌食,制造犯人与法轮功学员的矛盾,以欺骗手段关押
详细情况:8月10日,四队法轮功学员抵制迫害,石昌敬就下令给四队长郝威,让郝威指使四队管教干部带领犯人,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打伤张林等10位法轮功学员,其中以张林最重(耳膜穿孔、两颗门牙打掉、鼻、口出血、双目、头、脸肿胀、浑身青紫,经抢救24小时才脱离危险。)一个叫王宝丰的警察至少打了3个法轮功学员,事后的第二天又手持铁锹向法轮功学员叫骂,说谁敢站出来,就打死谁。并用约束带捆绑,事后石昌敬对打人凶手百般袒护。 石昌敬还给医院下令,只要绝食的法轮功学员,到医院就一律得通过鼻饲灌食,自己喝不行。灌的食中盐份极高,而且鼻饲次数达140、150次之多。长林子劳教所还有意制造犯人与法轮功学员的矛盾,给每位法轮功学员强加2名犯人当“包夹”监视,如果出现问题,就给“包夹”加期,打骂或取消接见,所以犯人不理智的把政府对他们的不公、虐待、怨气发泄到法轮功学员身上。长林子劳教所还把已有生命危险保外就医的徐乃文,用复查身体的名义骗回劳教所,继续破害。徐乃文因被关小号,坐铁椅,加上绝食近40天,导致心力衰竭,引起腰部以下严重水肿,医生说随时有生命危险,长林子劳教所怕徐死在劳教所,所以立刻释放了徐乃文,但过了不到1个月,又以复查身体的名义把他骗回劳教所,而且并不给他复查身体。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9/22/16888.html
案例2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石昌敬(副所长),吴继明(管理科长),赵爽(五大队),张纯良和杨禹(五大队副队长),杨晓东和于富春(凶犯),郝威(四大队),王玉鸥(四大队),孙庆雨(四大队),杨金堂(一大队),强胜国(一大队),王占超(三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折磨,唆使犯人参与迫害
详细情况:劳教所副所长石昌敬,管理科长吴继明,五大队的赵爽及两名副队长张纯良和杨禹,杨晓东和于富春等十几名一轮又一轮的折磨法轮功学员。每批新投到长林子的法轮功学员首先便被送到五队迫害,具体折磨法轮功学员的酷刑如下:锁喉(用拳头一阵猛劲打嗓子,直至说不出话来);弹眼睛(当时眼睛便睁不开了);抠锁骨;用双拳猛灌太阳穴;用烟头烫脸,烫手背(曾有一名被“上大挂”的法轮功学员,脸上被烫了数个大坑,一只耳朵的耳坠竟被烫穿了);用打火机烧手,烧阴毛(曾有1名法轮功学员的阴毛被全部烧光);“上大挂”(用手铐将两手分别铐在两张床上,脚刚刚着地,一挂就是3天3夜);排针板(用别针扎后背,直至后背布满了血点子);用针扎手指(曾有1名法轮功学员的手指被扎进手指甲的2/3还多);推排撅(一种折磨人的酷刑,往往让人痛昏过去或是虚脱,走路一瘸一拐的);往小便上浇水,然后用3根电棍一齐往上撮;握阴囊;刨奔儿(用凳子腿儿使劲刨手背)。伴随着这些酷刑,他们还强迫法轮功学员从早上5点到晚上12点面朝前背手蹲着,并且双脚被限制在40X40cm的地板砖内,不许出格,不准回头看,不准闭眼睛,否则便是一顿拳打脚踢、一顿耳光子。每顿饭都是半份或3个人一份,一天最多上3次厕所;晚上睡觉立肩贴胸(人挨人立着),稍有打呼噜或咳嗽便被打耳光。犯人4人一岗,3个小时一换,上岗的第一件事便是先把蹲着的法轮功学员打个遍儿。在迫害最残酷期间,每天晚上都能听到五大队传来的惨叫声,几乎每天都有被架着、搀着送往万家医院的。石昌敬对犯人允诺:“转化”1名法轮功学员给他们减期几天,并且告诉他们往死里整,打死算自杀。四大队的郝威、王玉鸥、孙庆雨;一大队的杨金堂,强胜国;三大队的王占超均为帮凶。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2/28/41822.html
案例2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高科,宫文义,臧殿国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折磨
详细情况:长林子劳教所现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法极其残酷,一共有6种刑法,首先用10根电棍从头往下电,有的法轮功学员当时电的神志不清,然后用凉水浇,然后把衣服扒光用板凳打,打昏后用凉水浇,然后再吊起来,坐“老虎凳”,再用“飞机式”,最后是“嘎拉哈”酷刑。劳教所一队用17种刑具对法轮功学员上大刑。这 种大刑把人打死都没有伤,每次下来让人只剩一口气,并丢在一个无人的小屋内,没有人过问,什么时候醒过来再扔回牢房或者接着上大刑,其中有:十个指甲刺长针;把人扒光衣服上大挂,用手抓睾丸;用长条板凳把人一下砸倒,再用凳腿砸后背直到打昏为止;衣服扒光,从头到脚浇冷水,然后同时用3个电棍电睾丸。3月21日被非法判处3年劳教的高科,4月5日被转至哈市长林子劳教所。由于高科坚强不屈,直接被关进小号,现在长林子劳教所的小号比以前更小(高度低于1.5米,劳教所内部称之为“狗窝”),条件更恶劣。现高科被迫害得全身浮肿、吐血、便血,身体极其虚弱,生命垂危。宫文义同样遭到了严重迫害,已经无法认人。被迫害严重的法轮功学员还有臧殿国等。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2/4/21/28841.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1/5/39126.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1/17/39662.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1/7/42365.html
案例2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及家属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迫家属诽谤大法
详细情况:在长林子主管改造的副所长石昌敬的授意下,由教育科副科长杨宇搞出了一个探视法轮功学员的问卷调查,只有被迫诽谤大法的家属才能允许接见。否则不管是千里迢迢还是什么特殊关系都不能接见。据不完全统计,几个月来已有数百人次的法轮功学员的亲属不得不违心填写答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4/21395.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1/7/42365.html
案例2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常虹、于乃平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关禁闭,强行注射药物,强行灌食,制造假象
详细情况:3月初,长林子劳教所以“不服从管理”为由将4名法轮功学员强行关禁闭迫害。为抗议迫害和非法关押,常虹、于乃平等数人长期绝食,现情况已十分危急,被送至市二医院进行抢救。但警察在他们不能进食、时常处于昏迷的状态下,还每天把他们铐在床上,强行灌食,夜晚还派十几个警察看守。 石昌敬所长还率众警察将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赶出病房,把几位极度虚弱的法轮功学员摁在床上强行注射药物,并进行录相,然后又强迫其家属配合他们录相,妄图造成“积极配合治疗”和他们“人道主义”的假象,以掩盖其罪恶行径,有的家属对此表示抗议,结果被取消接见及照料亲人的权利。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2/3/20/26956.html
案例2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隋喜民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隋喜民因在4月份去看望另外一位法轮功学员而被哈市警察绑架。原因据说是在那位法轮功学员家里翻出一份真相材料。目前,隋喜民被非法劳教1年,关押在长林子劳教所一大队。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2/7/40561.html
案例2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
详细情况:李新于2001年5月16日被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劳教2年。现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2001年11月26日他开始绝食,至文章发表时已绝食17天。
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1/12/13/21338.html
案例2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及家属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勒索法轮功学员家人
详细情况:四大队以长林子劳教所评为模范劳教所为名,勒索法轮功学员,所有被非法拘押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每人必须交300才允许接见,否则不允许正常的接见。劳教所还在法轮功学员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勒索法轮功学员家属钱财:勒索法轮功学员罗也、孙强家属各2000元,收取法轮功学员宫文艺家属数目不详。条件是让家属写“保证书”之类的然后放人,名义是为了回家治病身上长疥了等等。法轮功学员何跃锋去北京上访被抓,被非法判劳教1年,劳教期满后,其家属被勒索7000元人民币,否则不放人。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12/1/40271.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2/4/43981.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0/23/18466.html#chinanews1023-8
案例3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付锐华,徐振峰,陈子群,孙开清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严管队队长赵爽,犯人于富春,杨晓东,孙权伟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迫害
详细情况:劳教所严管队队长赵爽,地痞流氓出身,用重刑摧残法轮功学员,100多位法轮功学员多半受过他的残害,他带领警察把人带进密室,出来时则是抬着出来。他把付锐华、徐振峰折磨得不能自理,行动艰难,数月未好。被上刑者个个带伤,陈子群被多次迫害得住院,奄奄一息。犯人于富春、杨小东、孙权伟等把孙开清天天上刑折磨数月,使其身体变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2/48211.html
案例3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罗力,于乃平,孙英悟,闫德昆,王东哲,邱立伟,孙志文,秦玉清,吕志凡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王煜鸥(四大队教导员),刘XX(二队副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关小号,“上大挂”,毒打
详细情况:四大队教导员王煜鸥是石昌敬的得力助手。2001年整体捆绑殴打法轮功学员事件发生在四大队,把张林等法轮功学员打得死去活来。他策划整体折磨法轮功学员,把已经就寝的四队学员叫起来,把十多名学员强行拖入小号折磨,多人受伤,“上大挂”3天3夜,受伤者月余未愈。二队主管小号的刘副队长夜班时无恶不作,对法轮功学员严管,新进小号倍受刁难。2002年秋,石昌敬指使四队抓打学员,刘队长亲自接应,视法轮功学员为敌,在法轮功学员被抓进小号途中,刘队长喝令“拖”,当时罗力的衣服被拖碎,血肉模糊,于乃平脚后跟被拖烂,孙英悟等法轮功学员的衣服被拖坏。入小号后,全体夜班警察集中打一位法轮功学员,在此事件中受迫害的有10位法轮功学员,分别是:罗力、于乃平、孙英悟、闫德昆、孙开清、王东哲、邱立伟、孙志文、秦玉清、吕志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2/48211.html
案例3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云福起,陈子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万家医院
基本犯罪事实:毒打,“开飞机”,冻
详细情况:长林子劳教把法轮功学员内脏打坏,骨头打折。法云福起被打得13处骨折,十指完全破损。有的法轮功学员出现生命危险。警察说:“把你弄到万家医院,填张单子(死亡证明)埋了,死了白死。”有的法轮功学员在这种情况下被送入万家医院,可是等待他们的是继续的迫害。陈子辉60多岁了,被送入万家医院,10多天,一粒药也没给,却被强迫长时间地“开飞机”(头低下,两手从背后抬起来),或被拉到卫生间扒光衣服,打开窗户(冬天),往身上浇凉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12/48211.html
案例3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程忠祥,马永谦,白玉林,张家庆,张家胜,邹积超,刘振,袁清江,刘吴明,刘占海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超期关押
详细情况:劳教所超期关押法轮功学员 2至8个月不等,被超期关押人员有:程忠祥、马永谦、白玉林、张家庆、张家胜、邹积超、刘振、袁清江、刘吴明、刘占海等。黑龙江省司法局最近新下的管理文件,对所谓违心地写了放弃修炼的“三书”的法轮功学员,以后认识到不该说假话而声明作废后,马上加期1个月,不说违心话坚持真理的每月加期10天等等。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6/24/12435.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2/4/43981.html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11/13/19559.html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1/10/23/18466.html#chinanews1023-8
案例3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马文瑞,严继国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罚站,虐待侮辱,关小号
详细情况: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每天从早晨6点开始,一直罚站到半夜12点左右。遇风雪天气,就光头光手在室外训步。每天除早晚饭外,上午和下午只允许喝水一次。大小便时间也严格限制。大便不给卫生纸,而且经常中途被制止,并被踢出厕所。夜间不准法轮功学员上厕所,而且管教经常用非常低级下流的语言随意侮辱法轮功学员的人格。马文瑞、严继国等3位法轮功学员因为不背“法轮功劳教人员守则”,被关进小号,一个小号只装一个人,法轮功学员被用手铐铐住一个姿势不变,喝水、大小便全都受到严格限制。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1/4/9/9767.html
案例35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孙绍民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强行插管灌食,强迫家属签字
详细情况:孙绍民因发放法轮功真相材料,被五常市公安局非法送入长林子劳教所关押。由于该劳教所非法超期关押法轮功学员,一百多位坚定大法的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并要求无罪释放。劳教所对绝食的同修强行插管灌食(每天2次)。到第23天时孙绍民家属接到病危通知。家属同他见面时,才知道孙绍民的心脏出现了问题,孙绍民已被折磨得骨瘦如柴。由于他的坚定,平时一直不允许家属探视,就是换季的衣物也不许送。他们要求家属签字,说:“人死了活该,劳教所不负责”,由于遭到拒绝竟将家属扣留。后因一个家属说:“放我们出去吧,人死了我不来找你们”才放人。孙绍民已承受了连续100多次的插管灌食,时刻都有生命危险,他的心脏也随时都可能停止跳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1/16372.html
案例36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张林,尹安邦等17人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石昌敬(副所长),王煜欧(四队教导员),四大队警察王宝丰,王磊等
基本犯罪事实:殴打致伤
详细情况: 8月10日在长林子劳教所食堂,警察王煜欧(四队教导员)、王宝丰、王磊(2人为四大队警察)等与犯人,把张林、尹安邦、魏宏伟等17位法轮功学员五花大绑,一字排开坐在地上,并残忍地殴打法轮功学员,其中把张林2颗门牙打掉,把他双眼打得红肿不能视物,耳朵穿孔,全身多处受伤;尹安邦等也有不同程度受伤。当时有多名犯人与管教参与犯罪,副所长石昌敬现场指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29/15567.html
案例3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姚路野,徐春明,刘国良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四大队王熠欧等狱警,犯人韩璐,犯人齐明
基本犯罪事实:虐待,关小号
详细情况:四大队狱警对所有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在方便的时候进行迫害,先让犯人和已屈服的人先进,让法轮功学员后进,后进的法轮功学员还没有便完,犯人就将法轮功学员往外拽进行迫害。一些犯人是狱卒的工具。犯人韩璐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在食堂吃饭一桌是8个人,早饭一桌2盆大馇子,犯人一上桌将大馇子一抢而空,到法轮功学员就没有多少了,有的法轮功学员自己少吃把饭让给别人吃,却遭到韩璐的辱骂,并将饭倒了。狱警王熠欧将一些从新回到大法中来的学员、身体消业很重的和年岁很大的法轮功学员安排到上铺,这些法轮功学员行走都很困难,却用这种方法迫害法轮功学员。本来一个床铺只能睡2人,却将法轮功学员带“包夹”一铺4、5个人,只能立肩睡觉,可是有一些铺位却没有多少人。犯人齐明不让法轮功学员方便,姚路野因憋不住将大便便在被窝里,还有一位徐春明因不让方便憋不住将裤子尿湿,有一次半夜几位法轮功学员要方便,齐明却将所有法轮功学员叫起来,让排队一起去方便。刘国良等法轮功学员被多次送进小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4/14310.html
案例38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姓名不详)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劳教,罚款,灌食
详细情况: 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于2003年被绑架到劳教所,劳教所对他灌食迫害,绝食16天后,胃大量出血,送医院检查出肝炎、心脏病等,56天后,警察放其回家。家人在他被迫害的这80天中,罚款和路费等各方面花掉了1万多元人民币。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30/54828.html
案例39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莫志奎,王海峰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劳教,勒索
详细情况:莫志奎、王海峰做真相资料被非法抓捕。绑架后警察将他们关在依兰县看守所2个多月。期间他俩一直绝食抗议,直至生命垂危。警察怕承担责任,勒索王海峰的家人10000多元后才将人释放。2003年6月13日又将2人非法绑架,并于第二天送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非法劳教3年。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31/54925.html
案例40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高科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警察赵爽、劳教人员杨小东、于福春、孙金伟等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劳教,电棍电、打耳光、拳脚,不准瞌睡;坐铁椅子;延长劳动时间;整天蹲在地上不让动;推掰撅;用长条木凳击打(木凳有的甚至被击碎);戴手套揉捏睾丸;将手指并拢后,用牙刷柄插在手指缝中用力拧,手指皮肉绽开
详细情况:2002年9月11日,长林子劳教所成立了以警察赵爽为首的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管班”。“专管班”收罗15名犯人为打手,利用各种非人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15名打手因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均得到不同程度的减期。以赵爽为首的警察行恶手段多种多样,如:用手铐把法轮功学员铐在铁床头上,然后用电棍电,打耳光、拳脚,不准瞌睡;坐铁椅子;整天蹲在地上不让动;推掰撅(把人脸朝下按倒在地,把胳膊、腿从后方反背,使肘、肩、膝受力至极限。经常采用此方式)。 劳教人员杨小东(绰号“牲口”,已释放)、于福春(绰号“老大”,已释放)、孙金伟(绰号“大鬼”,已释放)等在警察的纵容下极为疯狂。在冬天隔着棉衣服往法轮功学员高科等人脖子里灌凉水;电击的同时往身上成盆的浇水;脱光衣服浇凉水,名为“洗澡”或“盖浇”;用长条木凳击打(木凳有的甚至被击碎);戴手套揉捏睾丸;将手指并拢后,用牙刷柄插在手指缝中用力拧,手指皮肉绽开,指骨受力剧痛难忍;法轮功学员家属送来的食品、衣物、洗漱品等被任意抢夺、扣留……2002年9月11日至2003年3月期间,“专管班”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为严厉、疯狂,毫无人性可言……
2003年“专管班”改为“五大队”,警察赵爽以新来的所长史英白(此人原为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副所长,是万家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犯)为靠山,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赵爽嗜酒如命,天天酗酒,值班期间也不例外,严重违反劳教所工作人员的五条禁令,酒醉后迫害法轮功学员更甚,另外,此人个人生活极不检点,常常嫖娼,乱搞男女关系,也经常以此为傲向法轮功学员显示,其开会时除了恐吓、威胁、骂人外,就是满嘴男女关系。赵爽还经常讲:“共产党给我钱,我就迫害你们,等共产党倒台,我就写八书,写十二书批判共产党,和共产党决裂。”
在强迫劳动方面,干得慢的、出点问题的、达不到警察要求的,便是非打即骂,延长劳动时间,经常干到晚上10点以后,有时11点、12点以后,甚至有一次蹭门居然干到凌晨3点。
五大队警察强迫劳教人员和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每人交300元被褥费,接见时不交不让见,购买的军用被褥用于警察值班的行李和犯人寝室装饰,家庭贫困的法轮功学员和犯人家属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五大队先后养了4、5条狗,3、4只猫,猫狗在寝室乱窜,地上、床上,到处是猫狗的屎尿,腥臊恶臭,犯人沾上猫狗粪便的衣服被随意扔掉。
据悉,赵爽指使其打手(其打手是当时的10名在押劳教人员,这些打手均用金钱贿赂了赵爽,是赵爽的照顾对象,平时不必参加劳动,主要任务是日夜监视法轮功学员,按警察指令维持秩序,其实就是警察直接操纵的打手),只要法轮功学员一说话,不问理由,什么也不说,只管拳打脚踢。2003年春,赵爽迫害一法轮功学员时,逼其吞吃烟头,还强迫另一法轮功学员喝啤酒。2003年秋,某法轮功学员不屈从迫害,赵爽在他坐铁椅子时,电击他的脸、耳、嘴、颈等处,抓活老鼠往法轮功学员嘴里塞,最后连老鼠都被折腾死了,法轮功学员告诉赵爽左耳已经被其打穿孔了,警察赵爽却更加嚣张,非要再把其右耳也打穿孔………2004年2月,两法轮功学员因炼功被带到五大队施以迫害,赵爽不由分说边谩骂、挑衅,边施以耳光,某法轮功学员在招架抵抗时将赵爽推个趔趄,赵爽恼羞成怒,指使其10几个打手一拥而上,3个法轮功学员被打得满脸是血,遍体鳞伤,关小号,坐铁椅子10余天。警察历次迫害,经常打得法轮功学员面部肿胀淤血,辨别不出原来的模样。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0/75129.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6/3/48830.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41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五大队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劳教,长时间非法奴役
详细情况:在劳教所五大队,被非法关押的视力稍好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迫焊接出口南韩的交警用的指挥棒;眼睛差一点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干挑牙签的活。每天强迫干16、17个小时。手慢的得成天成夜的干。每天吃玉米面大饼子、窝头等等。4月24日,劳教所上级检查,才让吃一顿细粮。电棍、拳脚成了家常便饭。 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简直没有人性。他们吃喝完,就开始折磨法轮功学员,甚至有时把酒往法轮功学员的嘴里灌。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30/73540.html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12/47973.html (English version)
案例4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李立壮、任国志、袁城力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所长石昌敬、三大队的夏队长、杜锐(犯人)、张纯良(教导员)、潘XX(管教)、赵爽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劳教,关“小号”、踢断肋骨、16种酷刑折磨、“上大挂”
详细情况:2002年3月26日,我刚到长林子劳教所,当天被罚蹲,脸向墙,两手抱头,不许说话。管教唆使犯人给我洗冷水澡。在万家集训队时,由于监舍潮湿我浑身长满了虱子,现在他们强行逼我把内裤扔掉,不许穿。只因为我说:“我就这一条内裤,扔了就没有穿的了”,便招来了一个叫杜锐的犯人的毒打,他穿着皮鞋猛踢我,肋骨被踢断。没有人性的管教根本不管这些恶事。三大队的夏队长开会说:“虽然上边说不让打人,可哪年都打死几个,也那么地了”。有一位叫李立壮是哈尔滨医科大学骨伤科讲师,经他给我检查后,确诊肋骨骨折,他向管教反映管教不管,便向所长石昌敬反映。因李立壮、任国志经常反映法轮功学员被打的情况,石昌敬便把他俩关进“小号”一个星期。在7月份,石昌敬又凑材料把李立壮、任国志、王洪斌判有期徒刑3年,把他们3人从劳教所又投进监狱。
2002年7月20日,我因喊“法轮大法好”,被关进“小号”。刚进“小号”,就被犯人李辛(专看小号的)用拳头猛击面部,被打后头昏疼痛难忍,随后我被上挂(是用手铐铐在栏杆上,比人头高)3天2宿。期间又被李辛猛击头部。被关进“小号”的法轮功学员接连不断,都是先受到毒打,然后上挂。
2002年9月份,在十六大前夕,长林子劳教所接到黑龙江省司法厅内部文件,传达了江××的密令:“对法轮功弟子绝不宽容,绝不姑息”。长林子劳教所开始了所谓的“强制转化百日攻坚战”,再次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折磨迫害。当时长林子劳教所成立了五大队(强制“洗脑转化”大队),赵爽被任命为大队长。赵爽在开会时公开说:“我这辈子没干过好事,共产党给我开资,我就带领兄弟们收拾你们,打你们”。他们从全劳教所各大队挑选出杀人犯、抢劫犯、强奸犯等50人组成了五大队,任命杀人犯藤立伟为带排的(劳教所里称犯人的头叫带排的),此人36岁左右,心狠手辣,是哈尔滨黑社会的头,杀了3、4个人,才判了3年劳教。藤立伟有劳教所所长及管教撑腰,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极其残忍,他使用了残酷的16种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因此立功减刑,5个月就被释放了。
教导员张纯良、还有一个姓潘的管教,再加上所长赵爽,他们与这些人渣称兄道弟,无恶不作。江泽民流氓集团就是这样践踏法律,用真正应该接受改造的刑事犯来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他们是在助长邪恶,灭绝人性。
* 遭受16种酷刑,多人被折磨致精神失常
2002年9月中旬,法轮功学员袁城力(黑龙江大学学生)在五大队惨遭毒打,被“上大挂”3天2夜,手铐勒到骨头里,手脖肌肉腐烂,更残忍的是被野蛮的掐揉阴部,阴部和腋窝的毛被犯人用打火机烧光。袁城力遭受这16种酷刑,被迫害的程度令人无法想象。
双城法轮功学员的岳保学被“上大挂”5天5夜,南岗区的孙开清、,动力区的谭长军,道里区的于广和,南岗区的魏运丰(高级工程师),动力区的李宗,太平区的黄铁成,道外区的孙重庆,方正县的杨雪秋,方正县的张祥富,双城的董文成,五常县的吕志凡,依兰县的闫纪国等法轮功学员都遭受了十几种酷刑迫害的。其中双城的董文成,五常县的吕志凡,依兰县的闫纪国被打的严重脑震荡,造成精神失常。
我是在2002年9月15日被五大队管教带人从二大队绑架到五大队。每天被强迫蹲19个小时(早5点到晚12点),期间不许喝水,同时犯人杨晓东、于富春、孙权伟、牛志伟、牛景文、曹江等十多人用长条板凳(一边去掉凳腿,一边带腿)狠命往我后背上砸,一天大约80板凳。我的肋骨、筋骨被打得骨折,当时疼的我不敢呼吸,全身不能动,生活不能自理。
即使这样警察也没有停止对我的摧残,第二天我被打板凳后,就吐了血,一天多次吐血。我遭受打板凳,一连打了十几天,罚蹲一连蹲了33天,有时挺不住稍一 动就会招来拳打脚踢。还经常受到上弦(6、7个人按住,用牙刷把插进捏紧的两手指中间用力拧)酷刑的折磨,手指的肉被拧烂,露出骨头,每个手指又不停地拧,疼的我不停地惨叫,至今还有伤痕。教导员张纯良还直问:“咋弄的?直叫(意思是教他们捂我的嘴,以免让别人听见)”。随后就是犯人疯狂地用棉衣袖堵我的嘴。张纯良值班时迫害法轮功学员更无人性,使用一些恶毒的招术,他折磨法轮功学员时,捂住法轮功学员的嘴,怕别人听见惨叫声。5、6个犯人经常将我按倒在地,强行用力从后背向上抬我的两臂往前推,使我痛苦无法形容。大队长赵爽用拳头猛击我的面部,我的下巴挂钩被打掉,下巴歪了17天。他们要强行“转”化我,把我专门弄到一个屋里,5、6个犯人用尽全身力气同时向不同方向掰和蹶我的手指关节、手脖、胳膊、脚趾关节、脚脖、腿,造成我手指骨折。
我还被犯人掐、揉身体各个敏感部位。他们用铁棍、铁圈缠上毛线,专门猛打我的头部,只听见咔巴、咔巴的响声,一次打20、30下,一天要打3、4次,我的头被打骨折10多处,头发脱落,鲜血直流。犯人用手掌砍我的脖后,用凳腿刨,从我脖后、后背到臀部,上下来回刨大脊梁骨,只听咣、咣、咣的响声,一次40下,一天4次。犯人杨晓东用手指弹我的眼球,造成我眼睛损坏,视力下降。
更残忍的是杨晓东戴上胶皮手套,强行揭开我的衣服,用力搓我受伤的部位,脓、血淌得满身都是,裤腰都湿了,刚要愈合的皮肤又被搓破了。
杨晓东、于富春等6、7个犯人,拿着长10公分左右的针(带把),在距离我1米远的地方,往我后背上射。他们有时拿针直接往我头顶、胳膊、腿、后背等地方扎。多次针嵌在骨缝里,只能拔掉针把,针头却拔不出来。每次扎20针左右,一天扎2次。
大队长赵爽和潘管教唆使犯人打法轮功学员,有时还亲自动手打。这两个警察分别拿12000伏的高压电棍,同时电击我的脖子、腋窝、手心、脸等部位;还把法轮功学员张相富的身上浇上水后再电击,张相富的脸被电种,至今还在劳教所遭受着迫害。法轮功学员孙开清被罚坐“老虎凳”10天,孙开清脚脖子、小腿肿的跟大腿一样 粗,他从“老虎凳”上下来,又直接被罚蹲。68岁的魏运革被罚坐“老虎凳”5天,不让上厕所,致使大便便在裤子里。
犯人杨晓东、牛景文强行揭开我脖领子,将一瓶瓶的凉水从我的脖领子处灌下,冻得我直哆嗦。劳教所本来就阴暗潮湿,在加上经常被灌水,使我全身长满了疥疮,流血流脓,痛痒不止。他们还不让我动,一动就要遭到毒打。犯人杨晓东一听法轮功学员说哪疼或骨折,就专门往法轮功学员的疼处或骨折处疯狂地踢打,还带胶皮手套疯狂地搓流脓血的后背等处。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7/72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