鳥兒鳴冤告狀的奇聞異事(圖)

發表:2024-03-10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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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間萬物皆有靈性,鳥兒也是有感情的。
世間萬物皆有靈性,鳥兒也是有感情的。(圖片來源:Adobe Stock)

明末清初著名學者王賓王的《異記》,記載了一則非常有趣的鳥兒鳴冤告狀的奇聞。

王賓王,字太之,號句湖,河南修武縣人,學識淵博、品行優秀,在明末的大動盪中致力於拯救百姓。他在其《異鳥記》一文中,記載了一則鳥兒告狀、訴苦、報恩的奇聞異事。

崇禎十五年(公元1642年),陝西夏縣人劉光斗中舉後,被朝廷任命為修武知縣。他愛民如子,上任後即倡導百姓讀聖賢書、努力工作,還向朝廷申請為人民減輕賦稅,因此人民安居樂業。他還想方設法加強治安,因此修武縣出現了戰亂時期罕見的安定局面。

當年夏歷十月的一天,劉光斗辦公回家吃飯。忽然,從庭外飛來一隻鳥,落在他的桌上。這隻鳥黑羽白頂、赤爪紅嘴,類似鵲鳥,在他的桌上叫個不停。起初,鳥聲淒惶、如泣如訴,繼而歡快起來,跳躍如歌舞一般。他不認識這種鳥,就問身邊的人,大家都不認識,只知道這種鳥在城中很少見。

劉光斗很詫異,便派人用手臂托著小鳥,出門尋訪。經過一番調查,才知道這隻鳥生在山中,有一次誤飛到城中的樹上。有一個姓祁的人持竿捕捉它,弄傷了它的腿,致使它摔在地上。

幸好有個姓趙的好心人把受傷的小鳥抱回家,用竹片把它的傷腿骨折處固定好,並纏繞絲線,而且每天還餵食物和水,像對嬰兒一樣,細心飼養。一年後,小鳥的傷終於痊癒了,可以像從前一樣,飛躍自如。

劉光斗聽後覺得很驚奇,便派人將祁趙二人帶到縣衙裡。祁某在左,趙某在右,小鳥在中間。

小鳥看到祁某,便衝上去要啄他,彷彿夙怨難解。見到趙某時,則依偎在他的膝蓋上,像是恩情難舍似的。

在公堂上,祁、趙二人各自講述了捕鳥和救鳥的經過。過後,劉光斗宣布,杖責祁某五大板,獎勵趙某一些錢幣。審訊結束後,小鳥便向空中飛去,似乎了結了一樁心願。

在這則記載中,鳥兒會記仇、懂感恩,還能找到人中的善良長官並向他告狀,除了不能說人話之外,其他方面似乎不比人差。由此可見,萬物有靈的說法是有根據的。或許它前世是個人,今世雖然轉生為鳥類,依然保有人的靈性。



責任編輯:陳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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