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公款 瑠公水利會前站長判3年10月定讞
2022/2/22 11:40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2日電)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社子站張姓前站長、陳姓前監工,任內涉嫌浮報清潔費用,詐領新台幣400餘萬元公款。最高法院今天依貪污罪分別判處張男、陳男3年10月、3年6月徒刑定讞。
張姓、陳男涉嫌於民國90年年至108年間,與陳姓等人共謀私吞公款,利用辦理站內清潔僱工事務的機會,以親友當人頭,浮報僱用人數,以此方式陸續請領400餘萬元公款。
檢廉於108年間展開搜索、約談行動,張男、陳男於偵查期間自白犯罪,並繳交全部所得,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起訴張男、陳男等人。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張男有期徒刑3年10月,併科罰金新台幣25萬元,褫奪公權3年;陳男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3年。
張男、陳男不服,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2人不服,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張銘坤)11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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