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中廣控告涉嫌背信 李登輝、劉泰英獲不起訴

2022/6/8 11:08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8日電)中廣控告前總統李登輝、前國民黨投管會主委劉泰英主導賤賣帝寶土地與高價買大樓,涉嫌背信。北檢認為,犯罪嫌疑不足,且李登輝已過世、全案已超過追訴時效,今天處分不起訴。

全案起於,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於民國108年認定中國廣播公司是國民黨附隨組織,總計追徵新台幣77.3億元,其中最大筆的金額為豪宅帝寶所在的土地,被追徵67.3億元。

中廣董事長趙少康當時出面表示,95年購買中廣股權時,早已與國民黨沒有瓜葛,黨產會若要追徵出售帝寶土地的得利,應該要向國民黨追徵,而非現在的中廣。

中廣並對李登輝、劉泰英提出背信罪告訴,指時任國民黨黨主席李登輝與劉泰英主導賤賣帝寶土地,並高價購買松江路大樓、林森路大樓,懷疑有佣金流入台灣綜合研究院或相關人士。

台北地方檢察署調查,關於中廣指控帝寶土地遭賤賣一事,劉泰英已在另案獲判無罪確定;此外,經清查台綜院、被告與親屬金流,並無發現異常。

北檢認為,全案犯罪嫌疑不足、李登輝已過世,且中廣指控的犯罪事實發生於88年間,依舊法規定,證券交易法背信罪的追訴權時效為10年,中廣於108年提告時,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因此全案不起訴。(編輯:李錫璋)111060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