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瑞雄:嚴重地層下陷區租賃鬆綁 國產署下鄉締約
2018/8/31 12:57(8/31 16:12 更新)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31日電)民進黨立委莊瑞雄今天說,國產署行動辦公室南下屏東,解決嚴重地層下陷區域國有土地合法承租權,今天發出的租賃契約如同土地身分證,民眾再也不用擔心會被要求騰空返還土地。
莊瑞雄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屏東縣東港鎮、林邊、佳冬鄉,是全國知名的魚塭養殖區域,也是嚴重地層下陷地區。許多民眾向他反映,多年來受限於法令規定,無法取得嚴重地層下陷區域國有土地的合法承租權。
他說,民國106年國產署陸續在東港、林邊、佳冬辦理3場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國有土地的出(放)租說明會,並接受民眾申請承租案169件,含基地125件、耕放29件、農作地10件、養殖地4件及墳墓地1件。
莊瑞雄表示,今天國產署長曾國基帶領南區分署長黃莉莉、屏東辦事處主任林秀娟及國產署人員到東港國小活動中心,接受民眾諮詢及申請案,並受理現場訂約服務,並發給民眾已核准的26張國有土地租賃契約書,並辦理定期換約續租200張租約書。
他說,過去東港、林邊、佳冬等沿海地區設置養殖魚塭,改編國有土地後,因嚴重地層下陷導致民眾無法承租合法使用,漁民沒有任何保障,今天發出的租賃契約,就如同土地身分證一樣,擁有合法使用權。
莊瑞雄指出,民眾再也不用擔心會被要求騰空返還土地且可申請水權、農漁資材補助優惠、加入漁保、農保、請求天然災損救濟,也可申請災害減免租金。
莊瑞雄國會辦公室表示,經兩年來的努力奔走,行政院在106年2月2日終於放寬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出租規定,只要是符合82年7月21日以前使用國有土地建築、耕作或養殖的民眾,不再受嚴重地層下陷地區限制,得例外開放辦理出租。(編輯:蘇志宗)107083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