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導盲犬遭拒 台南公車司機上宣導課
2017/7/9 15:33(7/9 15:55 更新)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9日電)為了避免導盲犬進出公共場所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時,被誤認為是寵物犬遭拒絕。台南市政府社會局在今年7、8月分批邀請公車司機進行宣導,希望建構更友善的無障礙環境。
台南市政府社會局指出,在7、8月份共安排了6場認識導盲犬及身心障礙權益宣導活動。邀請惠光導盲犬教育基金會與台灣導盲犬協會人員,向台南市的公車司機進行導盲犬認識的宣導。
台南市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長許乃文表示,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0條規定,導盲犬在訓練及執行工作時可以自由出入公共場所、營業場所及大眾運輸工具,若未有正當理由而任意拒絕導盲犬出入,依法最高可裁處新台幣5萬元,希望民眾能善待視障朋友與導盲犬,共同營造友善環境。
活動中邀請曾經服務過視障者與導盲犬的公車司機「阿財」,與其他司機分享經驗。他說,以前執勤時經常會遇到一名年輕的視障者和陪伴的導盲犬,原本他也擔心導盲犬上公車後會對陌生人吠叫,但是後來發現導盲犬非常友善,只是靜靜陪伴主人,專業的引導主人上下車,既乾淨又乖巧。
阿財說,因為感受到身障者的不便,他會特別等導盲犬與視障者都就坐定位後才開車;並提醒車內乘客不要干擾導盲犬,也貼心提醒乘客在人多時要小心不要踩到導盲犬。10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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