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黨產會認定國民黨中市黨部為不當黨產 命移轉中市府

2023/6/6 15:18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6日電)黨產會今天決議,認定國民黨台中市黨部為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的現存利益,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規定,應於處分書送達的次日起30日內移轉為台中市政府所有。

黨產會發布新聞稿表示,根據調查國民黨台中市黨部自民國35年起無償使用日治時期的台中市役所建物作為辦公廳舍近40年,73年國民黨台中市黨部以台灣省民眾服務社台中市支社名義,召集台中市長、議長、各局處官員商討辦公廳舍搬遷工作,會議中決議由市府提供相關經費及行政協助。

黨產會指出,經協調後,台中市政府於74年度經費預算編列台灣省民眾服務社台中市支社辦公廳舍搬遷補助費新台幣3500萬元。該筆預算後由國民黨台中市黨部以「台灣省民眾服務社台中市支社」名義,向台中市政府收取並用於購買現國民黨台中市黨部土地。

黨產會表示,國民黨台灣省黨部於75年收國民黨台中市黨部上繳購買土地後的補助費餘款,並利用該款項興建建物。土地及建物陸續移轉登記於國民黨名下。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黨產會指出,台中市政府雖以台灣省民眾服務社台中市支社為補助對象,然國民黨台中市黨部與台灣省民眾服務社台中市支社關係密切,人事高度重疊。國民黨不僅主觀上認為3500萬元搬遷補助費為己所有,搬遷補助費的利益客觀上亦歸屬於該黨。台中市政府所支付3500萬元搬遷補助費的實際受益者為國民黨。

黨產會表示,國民黨台中市黨部為國民黨自台中市政府不當取得財產的變形物,而為該不當取得財產的現存利益,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6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應於處分書送達的次日起30日內移轉為台中市政府所有。(編輯:趙蔚蘭)112060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69